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其他单位决算 > 2018决算

重庆市璧山区青山小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青山小学校为区教委所属的义务教育学校,主要职能是:一、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坚持以德为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二、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组织起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 三、做好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本辖区常住户籍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实施就近免试入学,对一经入学新生,要及时办理注册手续,使学生取得学籍。四、对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及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确保学生全面发展。 五、高质量地组织并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均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六、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发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设置的课程要开齐、上足,不擅自停课、调课、改上其它课程,维护课程计划的严肃性。七、从学校的性质、任务和培养目标出发,积极进行课程改革,加强教材研究和校本课程的开发。 八、转变教育思想,更新观念,鼓励教学方法改革的实践和探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学习,发展兴趣、爱好和特长,培养较强的实践能力。九、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制度和加强学生的卫生保健教育,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十、重视体育和美育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学校体育工作的法规。 十一、搞好校园文化建设,绿化、美化、净化校园,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十二、做好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的各项工作。十三、抓好教职工队伍建设,做好考核、考评、考勤工作。 十四、认真搞好校产、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人数34人。实有在岗在编人员34人,退休39人、经批准临聘人员2人(保安),自聘人员12人。 2018年共有小学生696名,14个教学班。幼儿园学生28人,1个教学班。内设教导处和总务处。学校占地面积11884平方米,建筑面积2793平方米。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一级预算单位。无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845.43万元,支出总计845.4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9.36万元、下降19.08%,主要原因是:2017年补发2016年及发放2017年1-9月绩效高出部分,2014-2016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清算补发工资以及匹配2015年调资代扣养老保险部分公积金,薄改项目新建教学楼及食堂工程附属设施建设等。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51.99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89.29万元,下降27.78%,主要原因是:2017年补发2016年及发放2017年1-9月绩效高出部分,2014-2016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清算补发工资以及匹配2015年调资代扣养老保险部分公积金,薄改项目新建教学楼及食堂工程附属设施建设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1.99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93.44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20.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0.97万元,下降13.77%,主要原因是:2017年补发2016年及发放2017年1-9月绩效高出部分,2014-2016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清算补发工资以及匹配2015年调资代扣养老保险部分公积金,薄改项目新建教学楼及食堂工程附属设施建设等。其中:基本支出667.35万元,占81.35%;项目支出153.02万元,占18.65%。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5.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38万元,下降73.18%,主要原因是:薄弱学校改造学校建设工程已完工。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51.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9.29万元,下降27.78%。主要原因是:2017年补发2016年及发放2017年1-9月绩效高出部分,2014-2016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清算补发工资以及匹配2015年调资代扣养老保险部分公积金,薄改项目新建教学楼及食堂工程附属设施建设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8.52万元,增长40.9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追加,调整基础性绩效水平。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3.44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0.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0.97万元,下降13.77%。主要原因是:2017年补发2016年及发放2017年1-9月绩效高出部分,2014-2016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清算补发工资以及匹配2015年调资代扣养老保险部分公积金,薄改项目新建教学楼及食堂工程附属设施建设大部分完工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6.90万元,增长53.7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追加,调整基础性绩效水平。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38万元,下降73.18%,主要原因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列支薄改项目新建教学楼及食堂工程附属设施建设大部分完工等。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612.94万元,占74.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4.59万元,增长66.4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追加,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水平调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2.81万元,占16.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01万元,增长37.2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追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75万元,占5.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万元,增长3.6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追加。

(4)住房保障支出26.87万元,占3.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1万元,增长20.7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追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7.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3.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8万元,增长2.5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追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43.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02万元,增长27.5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追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4万元,下降47.0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5万元,下降12.4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没有出国人员,故无出国(境)费用。费支出较上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没有公务车,故无公车费用。费支出较上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故无公车费用。费支出较上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接待费1.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教师教研活动,学生外出比赛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4万元,下降47.0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5万元,下降12.4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4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5.1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故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5%。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空调、教学用电脑、投影仪,办公桌椅、学术报告厅桌椅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管理绩效工作。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绩效目标自评。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819686

青山小学校.xls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