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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璧山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实施公共卫生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医疗卫生监督,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璧山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位基本性质为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我单位编制人数27人,2018年年末实有人数24人,离退休人数20人。

(三)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按部门、领域、层级进行分类整合,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对标对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6个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二是机构调整情况。关于我单位的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尚未出来,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单位构成变动情况尚未明确。目前单位名称更名为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将在“三定”方案制定实施的同时,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825.82万元,支出总计825.8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9.6万元,下降55.49%,主要原因是项目收支中今年没有发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未预算城乡社区支出拨款。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86.6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022.29万元,下降63.54%,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中今年没有发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未预算城乡社区支出拨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计586.68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39.14万元。

3.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55.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1万元,下降59.4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今年没有发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没有城乡社区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87.17万元,占89.61%;项目支出68.11万元,占10.39%。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6万元,下降28.69%,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中往年一些项目已经开展完成,经费已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86.6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022.29万元,下降63.54%,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中今年没有发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未预算城乡社区支出拨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87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调资、年中追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39.14万元。

2.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55.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1万元,下降59.4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今年没有发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没有城乡社区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47万元,增长19.62%。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调资、年中追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6万元,下降28.69%,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中往年一些项目已经开展完成,经费已支付。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2.31万元,占12.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2万元,增长14.65%,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调资,养老、职业年金等追加预算;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2.09万元,占85.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35万元,增长23.61%,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调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0.89万元,占1.6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9万元,下降48.83%,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积金有退回,预算相应调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7.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3.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1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单位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2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11万元,增长61.43%,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1万元,下降30.5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我单位没有人员出国,故无出国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人员出国,故无出国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人员出国,故无出国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是由于车改,我单位未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车改,我单位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车改,我单位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8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卫生计生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8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自实施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维护费用下降。

公务接待费0.88万元,主要用于各市区到我单位学习卫生计生监督相关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2万元,下降82.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4万元,下降73.4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6.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8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47.11万元,增长61.4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进行花园等维修,维修费较上年增长较大,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为0主要是我单位没有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开展预算绩效评审。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 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 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 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 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 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 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1400370

  

重庆市璧山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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