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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道路运输管理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道路运输管理所是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和2014年撤县设区后设置为区交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具体负责实施经区政府批准的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

2、负责辖区内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包括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人力三轮车客运)、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包括客货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等的许可。

3、负责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做好相应的证、牌、单和票据等管理工作。

4、负责对从事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开业、停业、歇业的备案和审批,负责对其进行年度审验、资质等级评定、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和营业性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维护道路运输市场平等竞争秩序。

5、承担对从事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的责任,依法查处道路运输违法案件。

6、调解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服务质量纠纷。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大宗物资的运输工作。协助做好战备、救灾、抢险等物资的组织运输工作。

7、负责对全区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8、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9、负责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的市场调研、信息收集、信息发布、统计和上报,经验交流和推广,并对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协会进行指导。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区交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重庆市璧山区道路运输管理所设8个科室和3个基层运输管理站(队)。8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运输管理科、公共交通管理科、安全监督科、汽车维修管理科、驾驶培训管理科、法规科。3个基层运输管理站(队):璧城道路运输管理站(挂璧城交通运政稽察中队牌子),璧南道路运输管理站(挂璧南交通运政稽察中队牌子)、璧北道路运输管理站(挂璧北交通运政稽察中队牌子)。

(三)人员编制

重庆市璧山区道路运输管理所事业编制为30名,截至2017年12月31日在岗在编28名,(干部25名,工人3名)。其中:支部书记所长1名,并兼任区交通运政稽察大队队长,副所长3名,科长(主任、站长)11名。经费性质为财政全额补助。

按照上级要求2018年聘用35名运政协勤人员。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单位2018年尚未实行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547.68万元,支出总计5,547.6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6.18万元、下降9.85%,主要原因是有545万公交营运优惠补贴,财政来源是收回两年结余资金,故决算时未纳入部门收入。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547.6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606.18万元,下降9.85%,主要原因是有545万公交营运优惠补贴,财政来源是收回两年结余资金,故决算时未纳入部门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47.68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401.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0.18万元,下降12.05%,主要原因是有545万公交营运优惠补贴,财政来源是收回两年结余资金,故决算时未纳入部门收入支出。其中:基本支出794.94万元,占14.72%;项目支出4,606.37万元,占85.28% 。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6.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底市级预算专项资金结转到2019年继续执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547.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6.18万元,下降9.85%。主要原因是有545万公交营运优惠补贴,财政来源是收回两年结余资金,故决算时未纳入部门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08.24万元,增长490.53%。年中根据实际发生额追加安排公交营运优惠补贴,规模上企业补贴等。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01.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0.18万元,下降12.05%。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退出租车有偿使用费的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61.87万元,增长474.95%。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实际发生额追加公交营运优惠补贴,规模上企业补贴等。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6.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底市级预算专项资金结转到2019年执行。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68.62万元,占32.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0.56万元,增长2,165.7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以及专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37万元,占0.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0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基数调整。

(3)节能环保支出66.00万元,占1.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按政策对新能源公交车进行补贴。

(4)城乡社区支出621.56万元,占11.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1.56万元,增长100.00%,支出项目主要为公交优惠补贴支出,公交站牌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2,896.25万元,占53.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96.03万元,增长261.93%,主要原因是2018年3月开始65岁以上老年人公交优惠财政补贴。

(6)住房保障支出11.51万元,占0.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0万元,下降51.66%,主要原因是职工退回2017年多扣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4.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8.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3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职工正常调资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86.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58万元,增长81.55%,主要原因是单位临聘人员差旅费、工作餐费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年初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年中追加预算收入621.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68万元,下降10.98%,主要原因是公交站亭新建数较上年略有减少。本年支出621.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68万元,下降10.98%,主要原因是公交站亭新建数较上年略有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65万元,下降67.6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36万元,下降66.3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 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 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 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未安排出国出境人员。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新购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5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运政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61.8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85万元,下降60.89%,主要原因是来格公车使用规定。

公务接待费0.8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运管系统安全检查等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9万元,下降88.4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 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51万元,下降87.1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 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31 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0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6.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咨询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58万元,增长81.55%,主要原因是乡镇公交系统运行维护费、临聘人员差旅费工作餐等服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中一辆公车改革时已交到机关事务局,但相关文件一直未下达,故无法下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是十三个乡镇公交系统采购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49.7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符合政策要求,制度执行有效,补助效果良好,严格执行批复文件和规程规范,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但是未完成阶段任务,过程管理度待完善,审核力度待加强。

总体来说,基本完成三年计划中本年应完成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走资源、能源和环境协调发展的道路。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9.76万元,执行数为349.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主要产出和效果:  

(1)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增规模以上货运企业:4家;新增货运车辆: 236辆,2822.04吨。2 吨以下95辆,2吨以上10吨以下24辆,10吨以上117辆。(2)通过对个体驾校、私人运输车辆转为规上运输,提升出行保障,规范运输环境。

2、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1)新增规上企业数量不足、未达到阶段性目标。

①各相关部门对归上企业工作重视度及配合度有待加强。

②企业对纳入规上企业工作量增加和增加税收问题的问题存在顾虑,入库意愿不强。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评价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得分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过程
(20分)

项目投入

(4分)

项目依据充分性


2

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项目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

2

项目规范性


2

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

资金落实

(4分)

资金到位率


4

资金到位率= (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4

业务管理

(6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项目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满分;不合法、不合规不计分;不完整酌情扣分。

1

制度执行有效性


3

项目业务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项目相关企业资质审核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

1

财务管理  (6分)

财务制度健全性


2

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且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满分;否则不计分。

1

资金使用合规性


2

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项目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资金专项用于规上运输企业实行资金补助;有违规行为,扣0.25分,扣完为止。

2

财务监控有效性


2

项目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项目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计满分;未进行财务检查等工作或因违反财经纪律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理的,扣1分。

1

产出  
(40分)

项目产出

(40分)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0

有目标任务,阶段性工作明确且按时完成工作,计满分;

阶段性工作每延误一周,扣1分。

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每一项完成不到位,扣1分

9

新增规上运输企业完成率


10

项目周期为三年,完成目标三分之一计满分,每降低1%,扣0.1分。

新增规上运输企业完成率=实际完成情况/本周期目标×100%

本周期目标=三年新增归上运输企业目标/3

6  

转入规上企业货运车辆完成率


10

项目周期为三年,完成目标三分之一计满分,每降低1%,扣0.1分。

转入规上企业货运车辆完成率=实际完成情况/本周期目标×100%

本周期目标=三年转入规上企业货运车辆目标/3

10

完成及时率


10

完成及时率=[(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100%。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10

效果
(30分)

社会效益

(10分)

保障和提高运输安全


15

通过对个体驾校、私人运输车辆转为规上运输,提升出行保障,规范运输环境。

15

可持续效益(10分)

保障措施可持续


15

保障措施是否为项目的可持续性带来影响,地方政府成立规上运输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政策对规上运输企业补助项目提供保障等

15

满意度(10分)

相关受益对象满意度(10分)

企业满意度


5

满意度调查问卷共设6道题,选A得4分,选B得3分,选C得2分,选D得1分,选E得0分。综合平均得分20分(含)以上得满分,综合平均得分较20分每下降5分,扣1分,扣完为止。

5

车主满意度


5

满意度调查问卷共设6道题,选A得4分,选B得3分,选C得2分,选D得1分,选E得0分。综合平均得分20分(含)以上得满分,综合平均得分较20分每下降5分,扣0.5分,扣完为止。

5

合计


100

——————

89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6774、

023-85288506、023-85288510

2018年运管所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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