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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计划生育协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切实增强计生协工作的政治性和计生协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对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领。按照上级要求,指导全区各级计生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和代表大会的决议,组织会员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计划生育相关工作和服务活动,切实承担引导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计划生育群众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幸福、乡风文明、邻里和谐。

3.协助区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其他活动,制定发展规划,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

4.开展群众性计划生育的宣传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育龄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广泛普及有关性与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和预防艾滋病等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提升群众生殖健康意识和水平。

5.组织开展生殖健康咨询、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和流动人口服务,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6.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和特殊家庭的生活、生产、生育扶助和精神慰藉等服务。

7.维护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倾听群众意见,反映群众诉求,提供维权帮助。推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动员、引导会员、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8.加强基层计生协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拓展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创新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为计生协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9.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开展计划生育的国际(组织和地区)交流、合作和对外宣传,在性与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家庭发展领域和相关国际交流中积极发挥作用。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计生协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根据上述主要职责,重庆市璧山区计划生育协会机关设内设机构1个:综合部,内设机构为正科级。

(三)单位构成。重庆市璧山区计划生育协会机关事业编制为4名(干部)。其中:会长1名(由区领导兼任),副会长2名(其中常务副会长1名按正处级配备)。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1名(正职)。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工商业联合会专项改革方案>等7个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璧山委办发〔2016〕61号)文件执行。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81.15万元,支出总计281.1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8万元、下降3.03%,其中: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 。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79.45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00万元,下降1.06%,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4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79.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1万元,下降2.88%,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06.76万元,占38.14%;项目支出173.16万元,占61.8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8万元,下降39.3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79.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1万元,下降3.4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67万元,增长67.5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追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9.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1万元,下降2.9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68万元,增长40.2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追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8万元,下降39.3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17万元,占3.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按社保实际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6.03万元,占9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万元,增长0.01%,主要原因是按年度计划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4.25万元,占1.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积金缴纳规定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4万元,增长18.2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4.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78万元,增长71.45%,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活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1万元,下降99.1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6万元,下降64.0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该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该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该项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该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该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该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该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该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该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0.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各级计生协会到我单位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1万元,下降98.2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费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6万元,下降31.56%,主要原因是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9.2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6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8万元,增长246.8%,主要原因是今年召开了换届选举大会,会议费较上年增长较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区计生协会联系电话:023-41407827)

重庆市璧山区计划生育协会91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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