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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建筑工程勘察测绘队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测绘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由区政府组织编制的璧山区城乡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的测绘工作,对外开展测绘测量服务等等

(二)机构设置。璧山区测绘队为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7人,年末在职人员17人,离退休人员4人,临时人员8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69.07万元,支出总计469.0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2万元、增长3.42%,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进行了政策性调次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致使单位缴费部分增长。

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69.0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9.66万元,增长6.75%,主要原因是2017年末人员工资调标和税金及附加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9.07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62.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7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和税金及附加增长。其中:基本支出432.40万元,占93.49%;项目支出30.12万元,占6.51%;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5万元,增长原因是部分差旅费及税金已提但未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69.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66万元,增长6.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和税金及附加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93万元,增长4.44%。主要原因是年中有政策性调资,追加了工资及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单位缴费部分。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2.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7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和税金及附加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8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是年中有政策性调资,追加了工资及各项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单位缴费部分。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5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差旅费及税金已计提但未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76万元,占9.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1万元,增长13.17%,主要原因是因工资增长缴费基数较上年增长;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30万元,占4.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万元,增长5.13%,主要原因是因工资增长缴费基数较上年增长;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79.03万元,占81.95%,较年初预算增加4.68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政策调资,人员经费工资增长;

(19)住房保障支出17.43万元,占3.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5万元,增长16.36%,主要原因是因工资增长缴费基数较上年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2.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6.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65万元,增长73.15%,主要原因是人员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应休未休年休假薪酬等均较上年有所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各类奖金、应休未休年休假薪酬、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116.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4.80万元,下降57.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临聘人员部分公业务费、税金及附加、部分办公设备采购费用列入了项目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职工伙食费、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部分业务交流活动未开展。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全年无公务接待费。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0.34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全年无公务接待;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67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了公务出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7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和厉行节约,减少了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车保有量2辆;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未进行公车车购置。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执行事业会计制度,未列支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预算收支管理是一个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管理,加强收支管理,既是缓解资金供需矛盾,发展事业的需要,也是贯彻执行勤俭办一切事业方针的体现。为了加强这一管理,单位建立健全了各项财务制度,财务日常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对一切开支严格按财务制度办理,极大地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达到了节约支出的目的。全年人员经费控制在预算指标内,“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27%,政府采购支出未突破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提高项目资金的利用效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电话:41419107


2018测绘队(决算公开)(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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