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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三定职能,我局主要的职能职责为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及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城区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及水域卫生管理、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负责全区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以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内设办公室、财务科、法规科、市政设施管理科、建设项目管理科、安全督查科、行政审批科7个科室。部门人员编制数为15人,年末实有人数15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2795.73万元,支出总计32581.43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01.16万元,增加102.51%,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了16853万元、增加了105.34%,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局在年初支付了部份历年工程欠款、同时加大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在公园、道路新栽植绿化苗木、开展整治农村生活垃圾等工作。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2795.7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6601.16万元,增加102.51%,主要原因是年初区财政安排资金支付了历年工程欠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29.5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66.14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2581.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53万元,增加105.34%,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局加大了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在公园、道路新栽植绿化苗木、开展了整治农村生活垃圾等工作。其中:基本支出402.96万元,占1.24%;项目支出32178.47万元,占98.76。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1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1.84万元,下降54.03%,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项目资金拨款不足,项目支出大于收入,用上年结转结余弥补了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2329.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35.02万元,增加99.63%。主要原因是年初区财政安排资金支付了历年工程欠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453.52万元,增长734.0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绿城建设支出经费7979.61万元,追加政府债券资金用于市政基地建设及绿城建设13000万元,追加2018年春节前支付相关工程欠款7473.91万元 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66.14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581.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53万元,增加105.34%。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局加大了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在公园、道路新栽植绿化苗木、开展了整治农村生活垃圾等级工作。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705.36万元,增长740.57%。主要原因是2018年春节前支付相关历年工程欠款、年中加大了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加大了园林绿化的建设等。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1.84万元,下降54.03%,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项目资金拨款不足,项目支出大于收入,用上年结转结余弥补了项目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6.44万元,占0.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9万元,增长32.12%,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增资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22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万元,增长9.07%,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增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8432.24万元,占25.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32.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未安排支出,在年中追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资金。

(4)城乡社区支出23412.05万元,占71.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601.76万元,增长514.44%,主要原因是在年中追加市政基地建设及绿城建设项目资金等。

(5)农林水支出611.74万元,占1.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1.74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6)住房保障支出14.25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增资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7)其他支出45.5万元,占0.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5万元,增加100.00%,主要原因是该经费为区残联补助用于市政基础设施中残疾人设施的维修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2.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8.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22万元,增长20.9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增加人员年绩效考核。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2.14万元、津贴补贴59.26万元、奖金71.5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4.59万元、公积金14.2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5.43万元、对个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6万元。公用经费8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万元,增加379.8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在项目支出中列支,2018年在基本支出中列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0.65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2.25万元、邮电费12.15万元、差旅费8.03万元、会议费2.16万元、培训费4.7万元、公务接待费22.43万元、劳务费0.94万元、工会经费1.3万元、福利费0.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1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5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80.98万元。本年收入7847.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28.26万元,下降28.5%,主要原因是2018年主要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中安排的经费较多,本年支出7818.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05.24万元,下降28.43%,主要原因是2018年主要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中安排的经费较多。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6.4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59万元,下降43.98%,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1.02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7.5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37万元,减少43.7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数和年初数无增减变化。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今年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数和年初数无增减变化。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98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到区外参加会议和到各乡镇指导城市管理业务工作及考核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及保险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2万元,下降44.0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并按要求制定了公务车使用制度,对公务用车出行及加油由专人负责管理,使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33万元,下降42.4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并按要求制定了公务车使用制度,对公务用车出行及加油由专人负责管理,使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22.4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市外来璧学习及考察调研城市管理先进工作,接受市级以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57万元,下降43.9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控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05万元,减少44.5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控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在下属单位环卫所使用),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1521人,其中:国内接待120批次,1521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1.9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7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6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办公费0.65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2.25万元、邮电费12.15万元、差旅费8.03万元、会议费2.16万元、培训费4.7万元、公务接待费22.43万元、劳务费0.94万元、工会经费1.3万元、福利费0.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万元,增加379.8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在项目支出中列支,2018年在基本支出中列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在下属单位环卫所使用),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11.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77.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5.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7.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011.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绿化苗木、景观石及休闲座椅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31808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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