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其他单位决算 > 2018决算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是主管全区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的区委工作部门,与区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合署办公,机构级别为正处级。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按照中组部、市委组织部和区委的要求,制定、实施璧山区党的组织建设工作意见,指导全区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研究提出镇街、部门、农村、企业、学校、机关、群团组织等基层单位党组织的设置和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意见,并进行督促和检查,指导、检查区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负责承办镇街党委、党(工)委以及直接管理的党组织的换届审批工作;研究制定全区党员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协调、检查全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受区委委托承办全区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指导推进全区党代表任期工作。

2.根据中央、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中央、中组部及市委、市委组织部对干部工作的总体要求,负责对全区干部监督工作提出意见,督促、检查全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3.负责制定培训选拔中青年干部和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制定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和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主要政策和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党群部门参照公务员法的实施工作。

4.提出镇街和区委各部委、区属各部门以及其他由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负责区管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待遇和退(离)休审批手续;负责办理市管干部的任免、待遇和退(离)休的上报材料和手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考察市在璧单位的领导班子并对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有关干部的调整、交流、安置工作;负责区党代会、区人代会、区政协会的有关组织工作和人事安排的准备工作。

5.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起草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全区党校建设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区管领导干部到市委党校、区委党校和其它各类干部培训班的学习、进修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全区各镇街、各部门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6.统筹指导全区干部考核工作;研究制定干部考核政策及工作制度;负责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具体承担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负责对全区人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参与制定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规定,负责对全区贯彻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指导意见;参与全区优秀专家和高层次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璧山区优秀人才信息库。

8.负责对全区老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参与制定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

9.指导、检查全区组织系统自身建设;负责全区组织、干部信息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区组织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二)机构设置

根据以上职责,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内设10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干部科、干部监督科、干部教育科、干部考核科、人才科、组织科、党代表联络科、信息调研科、非公党建科,下设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信息中心和区人才引进服务中心两个事业单位。编制数38人,年末实有人数32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事业人员7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根据我区实际,纳入预算的部门均为一级预算单位,因此2018年度决算编制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055.56万元,支出总计3,055.5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6.43万元、增长61.7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绩效目标考核奖、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公务员规范津补贴标准调增,追加划拨2017年度璧山区村(社区)干部参加养老保险补贴资金300万余元,以及本年度干部大讲堂举办期数增加、干部教育培训班次和赴市外培训班次增多,人才招聘引进力度加大。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055.5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166.43万元,增长61.7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绩效目标考核奖、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公务员规范津补贴标准调增,追加划拨2017年度璧山区村(社区)干部参加养老保险补贴资金300万余元,以及本年度干部大讲堂举办期数增加、干部教育培训班次和赴市外培训班次增多,人才招聘引进力度加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55.56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05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1.43万元,增长61.4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绩效目标考核奖、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公务员规范津补贴标准调增,追加划拨2017年度璧山区村(社区)干部参加养老保险补贴资金300万余元,以及本年度干部大讲堂举办期数增加、干部教育培训班次和赴市外培训班次增多,人才招聘引进力度加大。其中:基本支出2,261.60万元,占74.14%;项目支出788.96万元,占25.86%;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应返还额度为5000元,市委组织部等部门拨入的人才经费补助款、制片补助为45000元。此笔结余2019年已使用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055.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6.43万元,增长61.7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绩效目标考核奖、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公务员规范津补贴标准调增,追加划拨2017年度璧山区村(社区)干部参加养老保险补贴资金300万余元,以及本年度干部大讲堂举办期数增加、干部教育培训班次和赴市外培训班次增多,人才招聘引进力度加大。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35.85万元,下降23.45%。主要原因是“智慧党建”信息平台建设工程延期合同金额未全部支付,以及我区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引进高层次人才人员流动导致2018年度安家补助追减。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5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1.43万元,增长61.4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绩效目标考核奖、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公务员规范津补贴标准调增,追加划拨2017年度璧山区村(社区)干部参加养老保险补贴资金300万余元,以及本年度干部大讲堂举办期数增加、干部教育培训班次和赴市外培训班次增多,人才招聘引进力度加大。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40.85万元,下降23.57%。主要原因是“智慧党建”信息平台建设工程延期导致合同金额未全部支付,以及我区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引进高层次人才人员流动导致2018年度安家补助追减。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应返还额度为5000元,市委组织部等部门拨入的人才经费补助款、制片补助45000元。此笔结余2019年已使用完。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7.78万元,占70.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15.64万元,下降44.52%,主要原因是专项切块资金年终未执行部分由财政统一收回 。

(2)教育支出374.56万元,占12.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4.5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此笔经费为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年初预算时此经费未安排在教育支出科目下,年中财政科目调整,导致此项数据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7.62万元,占15.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4.35万元,增长551.86%,主要原因是追加划拨2017年度璧山区村(社区)干部参加养老保险补贴资金300万余元,其余为人员增加和人员工资调标引起的养老保险支出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28万元,占1.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9万元,增长8.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人员工资调标引起医保支出增加。

(5)农林水支出3.59万元,占0.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为贫困户购买鸡苗、化肥等扶贫工作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16.73万元,占0.5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69万元,下降38.99%,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积金用单位结余资金缴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61.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65.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0.93万元,增长130.0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绩效目标考核奖、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公务员规范津补贴标准调增,追加划拨2017年度璧山区村(社区)干部参加养老保险补贴资金300万余元,以及本年度干部大讲堂举办期数增加、干部教育培训班次和赴市外培训班次增多,人才招聘引进力度加大。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规范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退休职工节日慰问金等。公用经费296.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0万元,增长6.70%,主要原因是新招录选调生、党群社工挂职锻炼人员增多,导致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相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6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8万元,下降45.8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37万元,下降33.52%,主要原因:一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2018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境)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境)出访。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境)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境)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购置新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19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建工作检查、干部人才考察、机要保密文件及市管干部档案移送、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30.1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减少年初预算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9万元,下降19.11%,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后,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0.43万元,主要用于中组部、市委组织部等其他单位到我部检查指导、学习交流等工作发生的接待等相关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7万元,下降50.3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尽量压减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38万元,下降37.9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 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78批次95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109.0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1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6.2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车改革补贴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0万元,增长6.70%,主要原因是新招录选调生及党群社工人数较上年增加,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经费相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为新进人员采购电脑、显示器、服务器、办公桌椅等货物。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41421221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2018年.xls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