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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璧山区园林绿化管理所的职能是: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关于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城区规定范围内的绿化建设;承担城区绿化的日常维护;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璧山区园林绿化所为独立编制事业机构,事业人员编制38人,年末在职人员35人,退休人员13。人员变动情况为:2018年10月杨炳芬退休,减少在职人员1名,退休人员3月死亡1人(廖国栋),退休人员人数无变化。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2018年度决算编制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257万元,支出总计225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63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部分临时工工资及农药款未及时支出 。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257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01.63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部分临时工工资及农药款未及时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7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63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部分临时工工资及农药款未及时支出。其中:基本支出768.11万元,占34.03%;项目支出1488.89万元,占65.97%。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63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临时工工资及农药款未及时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9.98万元,增长44.95%。主要原因是 年中追加安排2018年绿化维护费及草花款支出。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63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12月部分临时工工资及农药款未及时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9.98万元,增长44.9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18年绿化维护费及草花款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相同。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3.44万元,占4.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34万元,增长27.5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追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72万元,占1.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3万元,增长0.1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追加。

(3)节能环保支出456.02万元,占20.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6.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绿化维护支出经费。

(4)城乡社区支出1623.77万元,占71.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7.79万元,增长13.4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18年绿化维护费。

(5)住房保障支出32.06万元,占1.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2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追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8.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1.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54万元,增长8.43%,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调整岗位及薪级工资,增加了在职人员绩效高出部分。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公用经费126.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89万元,增加217.17%,主要原因是增加职工电话费支出,临时工盒饭支出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8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2.13万元,下降91.92%,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减少。本年支出8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2.13万元,下降91.92%,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8万元,增加7.2%,主要原因是临时工加班量增加产生盒饭支出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4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今年绿化维护面积增加车辆用油、维护等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18年未发生因公出国支出,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我单位今年没有购买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2.5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绿化维护专用车辆及公务巡查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相同。较上年支增加12.61万元,增加25.2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今夏持续高温天气,抗旱保苗任务重,洒水车燃油增加。

公务接待费20.5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区县主要用于接待前来我区学习公园建设及绿化管护工作周边同行单位,以及我所绿化临时工在加班时间的盒饭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9万元,增加37.26%,主要原因是临时工加班量增加产生盒饭支出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4万元,减少3.17%,主要原因是控制临时工加班盒饭。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44批次216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7.8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3.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3.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31808。

重庆市璧山区园林绿化管理所(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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