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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妇幼保健院(又名重庆市璧山区妇女儿童医院),创建于1952年,是一所集临床医疗、妇幼保健、计生服务、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专科医院,承担璧山区妇产科危急重症的急诊急救工作,是全区妇科、产科、儿科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工作的业务指导中心。本院具有两大主要职能,一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并承担相应服务的培训、技术指导及督导;二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医疗保健技术服务。

1. 公益性服务

履行妇幼保健公共卫生职能,掌握全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区卫计委主管部门制定全区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本辖区内母婴保健技术指导与培训。

2. 医疗保健服务

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医疗保健技术服务。根据标准设置一级、二级专业科室;开展产科、妇科、儿科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危重症病人的诊断治疗及急诊急救工作;负责全区产科的业务技术指导,承担产科绿色通道职责;开展妇女、儿童保健服务及婚前医学检查、优生咨询工作;组织开展产科质量、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的审评工作;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医院设置办公室、医务科(医保)、护理部、财务科、保健科、总务科、计生服务科共7个职能科室;同时围绕妇女儿童着力打造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生服务四大业务部,设置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妇保、儿保、中医科、麻醉科等临床科室及药剂、检验、影像、病理等辅助科室,并下设儿童早期发展中心、游泳中心、预防接种中心、产后康复中心、妇科治疗中心等二级科室。

(三)人员基本情况

本院核定事业编制人数135人,年末在编人数125人,退休人员34人,聘用人数149人(其中2人返聘),总计人数306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

本院2018年度收入总计10,273.29万元,支出总计 10,273.2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54.59万元、下降19.29%,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数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调整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 收入情况

本院2018年度收入合计10,176.91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550.97万元,下降20.04%,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数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调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0.30万元,占8.26%;事业收入8,844.41万元,占86.91%;其他收入492.20万元,占4.84%年初结转和结余96.38万元。

3. 支出情况

本院2018年度支出合计10,273.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54.59元,下降19.29%,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数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调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8,731.55万元,占84.99%;项目支出1,541.74万元,占15.01%

4. 结转结余情况

本院2018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

本院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40.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50.24万元,下降77.23%,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数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调整减少。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6.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9.73万元,增长104.67%,主要原因一是区财政局根据文件在2018年偿债资金中安排给我院2017年贷款贴息经费199.73万元,二是区财政局根据文件璧财社便〔201853号安排2018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补助及区级配套资金30万元,三是区财政局划拨原生殖健康中心办公用房贷款本金及利息180万元。

2. 支出情况

本院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36.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57.48万元,下降73.94%。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数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调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9.73万元,增长104.67%,主要原因一是归还保健院迁建项目利息199.73万元,二是归还原生殖健康中心办公用房贷款本金及利息180万元。

3. 结转结余情况

本院2018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4. 比较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6.95万元,占78.6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66.16万元,下降93.7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数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调整减少。

(2)城乡社区支出199.73万元,占21.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9.73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6.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0.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7.86万元,下降75.8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调整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06.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64万元,下降17.4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相关公用经费有所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9.73万元,支出总计199.73万元,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院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14万元,下降59.6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9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批次及公务接待人次减少,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3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13万元,下降49.5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14%,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车使用规定,车辆维护保养到位等。

公务接待费1.9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 两癌下乡检查,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1万元,下降83.4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7万元,下降7.8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减少不必要的接待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加大接待费的审核力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院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接待人数37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院人均接待费53.0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8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由于我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本院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1.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5.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7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耗材、医用设备、家具用具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资金2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充分认识项目资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使资金的安排使用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

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谭其薇,联系电话:023-41422361

附件下载:

重庆市璧山区妇幼保健院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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