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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归侨侨眷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侨联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是团结服务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群众组织。

1.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切实增强侨联工作的政治性和侨联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 加强对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政治引领。切实承担引导全区侨界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全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3. 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根据《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组织实施全区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并指导、检查、监督基层侨联组织的贯彻执行情况。

4. 团结动员全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干事创业。引导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积极参与和支持全区经济建设。积极促进吸引利用侨资侨智,引进海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工作。服务区内企业走出去,了解国外投资环境,建立国际商业网络,开展国际化经营。

5. 加强团结服务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职责。教育归侨、侨眷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全区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正当权益。了解归侨侨眷工作生活状况,推动建立困难归侨侨眷帮扶机制,建好侨胞之家。

6. 弘扬中华文化,拓展海外联谊。加强涉侨文化遗产保护,依照有关规定开展相关文化活动。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推动海内外民间交流合作,积极开展“以侨促台”工作,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祖国的和平统一。

7. 积极参与社会建设。按照法定程序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参与协商和推荐区人大侨界代表、提名侨界政协委员人选工作,积极引导归侨侨眷有序开展政治参与,为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全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做好服务工作。

8. 加强侨联自身改革和建设。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参与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工作,为有关部门制定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建议和意见,协助督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9.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侨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侨联为正处级单位,内设一个办公室。区委编办核定区侨联行政编制3名,2018年底有在职职工3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1名,办公室主任1名),临聘人员1名,西部志愿者1名。退休干部4名(其中副处级退休干部3名,建初人员正科级退休干部1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2018年本部门未开展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28.74万元,支出总计128.7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9万元、增长7.3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项目经费增加等。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2.7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5.39万元,增长4.5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项目经费增加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71万元,占100.00%。此外,用年初结转和结余6.02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7.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8万元,增长12.1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项目经费增加等。其中:基本支出94.08万元,占73.61%;项目支出33.74万元,占26.4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9万元,下降84.55%,主要原因是由于支出增加,使用了上年结转和结余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2.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9万元,增长4.5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项目经费增加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24万元,增长31.2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专项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02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7.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8万元,增长12.1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项目经费增加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34万元,增长36.7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部分专项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9万元,下降84.55%,主要原因是由于支出增加,使用了上年结转和结余的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63万元,占73.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3万元,增长26.8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物价成本上涨等。

(2)教育支出3.83万元,占3.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在教育支出中安排了项目经费。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42万元,占13.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6万元,增长46.88%,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缴费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4万元,占4.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缴费增加。

(5)农林水支出5.00万元,占3.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万元,增长0.00%,为侨眷争取到5万元农业产业扶持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2.69万元,占2.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正常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6万元,增长0.2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以及社保保障缴费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6万元,增长131.84%,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用费增加、新增加聘用单位财务会计等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2万元,下降61.6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4万元,增长53.70%,主要原因是今年有领导出国调研考察。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3.83万元,主要是单位领导到国外调研考察。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0.17万元,下降4.25%,主要原因是最终机票和住宿费用较申请时有所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8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因公出国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未购买公务用车。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无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接待费1.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回国回乡探亲访问考察的华侨华人,开展涉侨单位组织的相互学习交流活动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5万元,下降87.2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9万元,下降64.5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3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2.9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8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6万元,增长131.84%,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用费增加、新增加聘用单位财务会计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未授予中小企业合同。主要用于采购台式电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重庆市璧山区归侨侨眷联合会办公室,电话为023-41423420。

重庆市璧山区归侨侨眷联合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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