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重庆市璧山区档案馆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档案和地方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接收、整理、保管、保护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人具有保存价值的、有关璧山历史、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档案和地方志资料;接收、整理、保管全区已公开的现行文件和电子公文。征集对璧山政治、经济、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的档案和地方志资料。组织开展档案开放鉴定;开发档案信息和地方志资源,开展档案和地方志的编研、学术交流工作;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信息资源;负责馆藏档案、地方志资料、现行文件的查阅服务工作,依法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利用档案和地方志资源,向社会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璧山发展历程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收集、保存、利用全区档案和地方志信息化成果;开展档案和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建设、运维数字档案馆(方志馆),构建全区档案和地方志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收集整理旧志、地情资料,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璧山委发[2019]1号)和《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地方志办公室更名的通知》(璧委编委〔2019〕5号)精神,设置重庆市璧山区档案馆,挂重庆市璧山区地方志编修中心牌子。重庆市璧山区档案馆(重庆市璧山区地方志编修中心)为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正处级管理。重庆市璧山区档案馆(重庆市璧山区地方志编修中心)设内设机构5个:综合科、档案整理科、档案利用科、信息技术科、方志编修科。重庆市璧山区档案馆(重庆市璧山区地方志编修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7名(干部16名,工人1名,实有在编人员14人(含区管干部、工人1人)。其中:党组书记1名、馆长1名,副馆长2名。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根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璧山委发〔2019〕1号)和《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地方志办公室更名的通知》(璧委编委〔2019〕5号)精神,设置重庆市璧山区档案馆,挂重庆市璧山区地方志编修中心牌子。重庆市璧山区档案馆(重庆市璧山区地方志编修中心)为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正处级管理。二是机构调整情况。将区档案局(区档案馆)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区委办公室,对外保留区档案局牌子。区档案馆作为区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不再保留与区档案馆合并设立的区档案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820.27万元,支出总计820.2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49万元、增长18.06%,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档案数字化处理拖欠费用及死亡职工抚恤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818.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98万元,增长17.84%,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档案数字化处理拖欠费用及死亡职工抚恤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8.76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51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820.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00万元,增长18.32%,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档案数字化处理拖欠费用及死亡职工抚恤金。其中:基本支出560.36万元,占68.31%;项目支出259.91万元,占31.69%。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有所增加,经费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20.2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9.49万元,增长20.49%。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档案数字化处理拖欠费用及死亡职工抚恤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8.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98万元,增长20.27%。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档案数字化处理拖欠费用及死亡职工抚恤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0.60万元,增长36.88%。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档案数字化处理拖欠费用及死亡职工抚恤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1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0.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00万元,增长20.76%。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档案数字化处理拖欠费用及死亡职工抚恤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2.11万元,增长37.13%。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档案数字化处理拖欠费用及死亡职工抚恤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有所增加,经费无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5.31万元,占81.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4.26万元,增长35.4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3.04万元,占12.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08万元,增长69.03%,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长调标。
(3)卫生健康支出24.94万元,占3.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10.74%,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出及退休。
(4)住房保障支出26.97万元,占3.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6万元,增长48.11%,主要原因是三项津贴纳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0.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6.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51万元,增长26.49%,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晋级档,各项缴费基数提高等原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23.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0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项目工作开展、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通讯费用咨询服务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02万元,下降77.95%,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支出及公车维护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6万元,下降9.4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4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2万元,下降10.40%,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出行量及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2万元,下降10.40%,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出行量及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接待费0.9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档案馆等相关部门到本单位学习调研档案、方志年鉴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50万元,下降95.36%,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4.26%,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4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46万元,年初预算数127.85万元,比年初数减少4.39万元,减少3.43%。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交通差旅费用、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档案数据查询维护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0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规范津贴调标、项目增加费用。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年初预算数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全年无会议召开。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04万元,年初数1.13万元,减少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0.81万元增加0.23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派出培训人员参加培训增加了培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259.9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得分系数均在90%以上,基本全部完成。提高群众查询档案资料满足度,让社会各界了解、研究璧山政治、经济、文化等发展变化历程。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璧山年鉴(2019卷)编辑印刷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为100%。项目预算数为48万元,执行数为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公开出版1000册。
附:璧山年鉴(2019卷)编辑印刷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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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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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名称 |
璧山年鉴(2019卷)编辑印刷费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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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管部门 |
璧山区档案馆 |
联系人 |
136378735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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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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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金额 |
48 |
48 |
10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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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上级资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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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本级资金 |
48 |
48 |
10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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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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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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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完成1000册印刷出版 |
全部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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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 |
指标得分 |
核心指标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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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出版 |
册 |
1000 |
1000 |
100% |
90 |
90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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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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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自配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为万元,执行数为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专业产出和效果:一是:接收、整理、保管、保护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各界、个人等具有保存价值及有关璧山历史、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档案、地方志资料;更有了解、研究璧山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二是:组织开展档案开放鉴定、档案信息、档案和地方志的编研、学术交流工作;更加高效的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信息资源;给公民及单位提供文件资料的查阅服务。发现问题及原因:经济的高速发展档案迅速增长,需进一步完善档案馆、库及其设施建设,以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与质量;管理档案网络建设长期资金费用的投入,实现档案实体管理向信息开发利用转变。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地方档案和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构建全区档案和地方志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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