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璧山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的职能是:受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处罚权,依法查处各类农业违法案件;受理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种畜禽、渔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承担相应的涉农纠纷调解工作;监督管理渔业船舶安全工作;负责水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负责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璧山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为独立编制法人事业机构,实行参公管理,人员编制16人,2019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6人(其中干部15人,工人1人),退休人员17人,共计年末实有37人;遗属1人。
(三)单位构成。本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单位所在地: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保健街22号。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562.29万元,支出总计562.2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30万元、增长6.90%,主要原因是兑现2018年绩效考核、预发2019年绩效考核和2019年工资调标等。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562.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7.04万元,占100.00%,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97万元,增长12.52%,主要原因是兑现2018年绩效考核、预发2019年绩效考核和2019年工资调标等。年初结转和结余5.25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562.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55万元,增长7.98%,主要原因是兑现2018年绩效考核、预发2019年绩效考核和2019年工资调标等。其中:基本支出527.57万元,占93.83%;项目支出34.72万元,占6.17%。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2.2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30万元,增长6.90%。主要原因是兑现2018年绩效考核、预发2019年绩效考核和2019年工资调标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97万元,增长12.52%。主要原因是兑现2018年绩效考核、预发2019年绩效考核和2019年工资调标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80万元,增长18.96%。主要原因是兑现2018年绩效考核、预发2019年绩效考核和2019年工资调标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25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2.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55万元,增长7.98%。主要原因是兑现2018年绩效考核、预发2019年绩效考核和2019年工资调标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05万元,增长20.09%。主要原因是兑现2018年绩效考核、预发2019年绩效考核和2019年工资调标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6.46万元,占17.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06万元,增长52.15%,主要原因是职工调资和调标。
(2)卫生健康支出23.89万元,占4.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8万元,增长0.34%,主要原因是职工调资和调标。
(3)农林水支出415.89万元,占73.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70万元,增长14.51%,主要原因是兑现2018年绩效考核、预发2019年绩效考核和2019年工资调标等。
(4)住房保障支出26.04万元,占4.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0万元,增长45.96%,主要原因是职工调资、调标和补缴“2018年三项政策改革”的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7.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2.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96万元,增长18.62%,主要原因是追加补发2018年度应发而未发的各项奖金,绩效奖、公休假及当年应发的各项奖金、绩效奖、公休假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94.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2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璧财预【2019】1号、璧财预【2019】13号,压减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8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9万元,下降71.71%,主要原因是璧财预【2019】1号,减少了公务接待费预算金额。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8万元,下降36.6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无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
公务接待费4.8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9万元,下降71.71%,主要原因是璧财预【2019】1号,减少了公务接待费预算金额,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其他区县农业执法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学习农业执法相关工作经验,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8万元,下降36.6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61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8.7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72万元,比2018年减少1.22万元,主要原因减少了办公经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邮电网络费、差旅费等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2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根据璧财预【2019】1号、璧财预【2019】13号文件精神压减了单位运行经费。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4.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9万元,增长744.07%,主要原因是2019年举办了法律法规培训会议9次,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4.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万元,下降29.7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农业执法人员外出培训次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笔记本电脑3台和农药包装物回收桶。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未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我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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