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其他单位决算 > 2019决算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福利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为弘扬救助精神,提供收养服务。我院主要负责城市“三无”老人和社会弃婴、孤儿的养育、就医、管理和服务工作以及社会弃婴、孤儿涉外送养工作。

(二)机构设置。社会福利院是区民政局下属的由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平时无任何收入,也无任何执法权。正式在编在岗7人(包括5名干部和2名工勤人员)和退休6人,临聘人员10人,属于独立的法人财政核算单位,有一辆公务用车,主要负责接送老人及孩子就医拿药。其办公地址位于璧山区青杠街道清明村9社。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没有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不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13.26万元,支出总计313.2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35万元、下降7.21%,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初的项目数为上年的年末结转数。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46.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62万元,下降19.98%,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初的项目数为上年的年末结转数。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79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6.47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08.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64万元,增长13.88%,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经费及公务车运行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45.37万元,占79.46%;项目支出63.41万元,占20.5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99万元,下降93.26%,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初的项目数为上年的年末结转数,今年的结转和结余数为空调质保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3.2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35万元,下降7.21%。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初的项目数为上年的年末结转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3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15万元,下降8.62%。主要原因是2019年4月调出一名工作人员。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77万元,下降9.50%。主要原因是2019年4月调出一名工作人员。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15万元,下降8.62%。主要原因是2019年4月调出一名工作人员。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单位做预算时把控住了支出数,故收支平衡。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3.92万元,占91.2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76万元,下降11.03%,主要原因是2019年4月调出一名工作人员。

(2)卫生健康支出10.44万元,占4.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单位做预算时把控住了支出数,故收支平衡。

(3)住房保障支出11.02万元,占4.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2万元,增长72.19%,主要原因是2019年调整了住房公积金基数,致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并补缴了2018年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5.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6.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36万元,增长33.00%,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调了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保留津贴、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78.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02万元,增长43.93%,主要原因是2019年支付了投影仪、打印机、电脑费用,补发了2018年8月份后的值班伙食补助费,通信费用增加,公务车出车率增加,致公务车运行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咨询费、公务车运行费、差旅费、值班伙食补助费、通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66.4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48万元。本年收入1.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05万元,下降97.86%,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初的项目数为上年的年末结转数。本年支出6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4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结转结余了年中追加安排的医疗费及日常生活用品和运行经费等项目经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8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1万元,下降39.3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为0。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2万元,增长66.67%,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务车出车率增加,导致公务车运行费用增加且购置油卡有结余。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2019年度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上年支出数相比,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2019年度均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与上年支出数相比,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80万元,主要用于接送老人、小孩的就医拿药、购买物品、文件上报、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4.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4万元,增长67.83%,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务车出车率增加,导致公务车运行费用增加且购置油卡有结余。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8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类。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67.889万元;未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取得较好成效,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璧山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专项名称

2019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

自评总分(分)

94.3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福利院

联系人
及电话

15923153818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61.94

67.889152

63.412

93%

9.3

其中:上级资金

61.94

67.889152

63.412

93%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如作出调整且备案,填写调整后的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医疗费和生活物品等全年预计61.94万元;2、空调质保金需拨款4.527152万元;3.文静和文智力生活费用1.422万元。

1、医疗费和生活物品等全年支出61.94万元;2、空调质保金支出0.05万元;3.文静和文智力生活费用支出1.422万元。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核心指标判断
(填是或否)

医疗费和生活物品等

万元

61.94


61.94

100%

70

70

空调质保金拨款

万元


4.527152

0.05

0%

15

0

文静和文智力生活费用

万元


1.422

1.422

100%

15

15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空调质保金拨款未达到年度指标值的原因是质保金最后时间是在2020年11月,即空调质保金需在2020年11月才能支付出去。












2019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我院2019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7.889万元,执行数为63.142万元,执行率为93%。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是空调质保期是在2020年11月,故2019年未能支付出去。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2019年老人孩子收看电视的数字信号共57台,老人孩子住院为196人次,全年水电气费支出130980.14元,电梯维保检查24次,消防设施维保检查12次,4名公养老人安享晚年,为58名老人及8名儿童购置生活物品76220.13元。二是本年度经过对“三无”老人和孩子的精心照顾及时医治,有效的提高了其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促进了社会和谐,充分体现了当今社会制度的优越性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关爱。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门之间相互配合救助协调不够,对一些政策性的宣传不到位,理解上有偏差;二是落实执行力度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各自的责任意识担当;二是加强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配合工作和宣传教育力度;三是具体责任落实到位;四是将每次的会议精神及要求宣传落实到位,不能只是参会人员知晓,具体经办人员不知道。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19年度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1422346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福利院.xls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