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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区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与开发创新以及试验、示范、推广与技术服务;

(2)受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执行农业植物检疫;

(3)负责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地力建设、土壤肥力监测;

(4)开展农业病虫草鼠害监测及防治技术指导;

(5)负责蚕种生产及质量管理,受托承担全区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

(6)承担农作物生产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基层农技服务体系业务指导和技术信息咨询服务;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璧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独立编制事业机构,事业机构数1个,内设科室5个(综合科、经济作物科、植保种子科、粮油土肥科、教育培训科),事业人员编制60人,年末在职人员57人,退休人员121人。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决算单位数为1个。

(四)机构改革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9年无机构变化。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075.48万元,支出总计2,075.48万元。收支比2018年决算数增加178.82万元、增长9.43%,主要原因是比2018年增加了2019年政府目标考核奖,“三项”补贴改革增加的住房公积金,2019年未休公休假报酬,年中追加的城市绿化建设经费预算收支。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049.12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增加323.02万元,增长18.71%,主要原因是比2018年增加了2019年政府目标考核奖,“三项”补贴革增加的住房公积金,2019年未休公休假报酬,年中追加的城市绿化建设经费预算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9.12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6.36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058.86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增加277.01万元,增长15.55%,主要原因是比2018年增加了2019年政府目标考核奖,“三项”补贴革增加的住房公积金,2019年未休公休假报酬,年中追加的城市绿化建设经费预算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969.82万元,占95.68%;项目支出89.03万元,占4.3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6.62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减少98.19万元,下降85.52%,主要原因是财政支付制度的完善以及绩效目标考核的实施。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75.4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8.82万元,增长9.43%。主要原因是比2018年增加了2019年政府目标考核奖,“三项”补贴革增加的住房公积金,2019年未休公休假报酬,年中追加的城市绿化建设经费预算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9.12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增加323.02万元,增长18.71%。主要原因是比2018年增加了2019年政府目标考核奖,“三项”补贴革增加的住房公积金,2019年未休公休假报酬,年中追加的城市绿化建设经费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8.78万元,增24.9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较了2019年政府目标考核奖,“三项”补贴革增加的住房公积金,2019年未休公休假报酬,年中追加的城市绿化建设经费预算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6.36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8.86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增加277.01万元,增长15.55%。主要原因是比2018年增加了2019年政府目标考核奖, “三项”补贴革增加的住房公积金,2019年未休公休假报酬,年中追加的城市绿化建设经费预算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8.52万元,增长25.51%。主要原因是较年初预算增加了2019年政府目标考核奖, “三项”补贴革增加的住房公积金,2019年未休公休假报酬,年中追加的城市绿化建设经费预算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62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减少98.19万元,下降85.52%,主要原因是财政支付制度的完善以及绩效目标考核的实施。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32.50万元,占25.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50万元,增长88.83%,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中追加了健康休养费。

(2)卫生健康支出117.10万元,占5.6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87万元,下降10.5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了残疾人就业保证金,根据政策减免了该项费用。

(3)城乡社区支出23.16万元,占1.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该项预算,而年中追加了城市绿化经费预算。

(4)农林水支出1,290.31万元,占62.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01万元,增长10.44%,主要原因是较年初预算增加了2019年政府目标考核奖, “三项”补贴革增加的住房公积金,2019年未休公休假报酬经费预算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95.78万元,占4.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71万元,增长62.15%,主要原因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三项”补贴改革增加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9.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54.63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增加385.85万元,增长28.19%,主要原因是政府目标考核调整,三项补贴改革增加的住房公积金及人员薪级工资调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退休人员休养费,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退休人员节日慰问金等。公用经费215.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51万元,下降35.51%,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办公楼维修维护费支出比2018年减少,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维修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本年支出0.00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6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81万元,下降76.95%,较2018年支出数减少13.87万元,下降48.68%,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出国(境)预算收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出国(境)预算收支。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预算收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预算收支。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19万元,主要用于我区种植业生产技术服务,新型农民培训,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对乡镇农技体系建设管理,扶贫培训,实施项目,化肥农药减量化使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81万元,下降68.4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67万元,下降45.1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加强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主要用于市农委、市农技总站、市农科院、指导工作的接待;以及区县部门间交流学习联系工作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00万元,下降97.6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0万元,下降83.6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4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7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5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8.33%,主要原因是专业协会举办的会议减少。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5.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万元,增长31.65%,主要原因是项目培训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有机肥、农药、自走式喷雾器。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璧山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专项名称

化肥农药减量化使用专项费用

自评总分(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璧山区农村农业委

联系人
及电话

张杰13618342510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10

7.5

7.5

100%

10

其中:上级资金





/

区本级资金

10

7.5

7.5

100%

10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如作出调整且备案,填写调整后的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宣传动员,示范引领,带动更多的以土地流转的业主先行的减量化使用化肥农药,2019年化肥使用量减少0.5%——1%,农药减少0.5%以上。以后保持或进一步减少用量。

2019年化肥用量(折纯)8997吨,减幅1.18%,农药使用量105.62,减幅1.16%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核心指标判断
(填是或否)

示范面积

1000


19030

100%

45

45

减幅

百分比

0.5


1.18%、1.16%

100%

45

45

资金执行率


7.5


7.5

100%

10

1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全年目标任务均完成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项,涉及资金179.7580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设定目标完成较好,但有部分项目资金使用率不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化肥农药减量化使用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9年化肥用量(折纯)8997吨,减幅1.18%,农药使用量105.62,减幅1.16%均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万元,执行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全年建立蔬菜、水果、粮油化肥农药减量示范片1000亩,示范片化肥用量,减幅1.18%,农药使用量,减幅1.16%。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宏  

电话:023-41425661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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