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机构性质及规格
我院为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性质现为财政差额拨款。
2.宗旨及职责任务
(1)宗旨:为人民的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及保健服务。
(2)主要职责任务:预防为主,控制危害地方病、传染病等重大疾病;开展疫情报告和监测工作;及时处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普及健康教育知识,实施初级卫生保健、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业务等管理工作。
3.具体职责任务:
(1)基本医疗服务。主要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的基本医疗服务;现场救护和转诊服等服务。
(2)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4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保健管理、老年人保健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3)综合管理服务。主要是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辖区内诊所、村卫生室业务工作,进行辖区公共卫生管理;协助开展辖区内公共卫生监督工作和技术指导;做好医疗卫生信息统计报告工作,完整、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逐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普及健康教育知识,进行爱国卫生指导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我院核定的人员编制数为22人,领导职数为3人。现有职工20余人,在编人员22人,经批准聘用的临时工7人,退休职工14人。医院房屋面积约1433平方米,设有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中医科、骨伤科、牙科及B超心电图、放射、检验等科室,共计24张床位。我院的医疗设备齐全,拥有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数字化诊断摄影系统 DR、十二导联心电图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球计数仪、11联尿机等先进设备。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不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101.64万元,支出总计1,101.6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2.66万元、增长45.15%,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的同时工作量较上年增加,绩效工资调整及调整后社保费的新增、调整增加公用经费、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人员岗位调整、工资社保变动追加经费等。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018.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9.57万元,增长34.2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的同时工作量较上年增加,绩效工资调整及调整后社保费的新增、调整增加公用经费、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人员岗位调整、工资社保变动追加经费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0.27万元,占64.82%;事业收入167.52万元,占16.45%;其他收入190.76万元,18.73%。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83.09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056.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7.80万元,增长39.24%,主要原因绩效工资调整及调整后社保费的新增、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人员岗位调整、工资社保变动追加经费等。其中:基本支出1,012.57万元,占95.82%;项目支出44.21万元,占4.18%。此外,结余分配44.86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前年度应付账款,主要是药品款和材料款等,故本年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0.2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9万元,增长0.20%。主要原因是2019年较上年人员增加2人,收、支增加的是人员工资和社保缴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0.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万元,增长0.20%。主要原因是2019年较上年人员增加2人,收入增加的是人员工资和社保缴费的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94万元,增长14.96%。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的同时工作量较上年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0.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万元,增长0.20%。主要原因是2019年较上年人员增加2人,支出增加的是人员工资和社保缴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94万元,增长14.96%。主要原因绩效工资调整及调整后社保费的新增、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人员岗位调整、工资社保变动追加经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0.00%,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前年度应付账款,主要是药品款和材料款等,故本年无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6.52万元,占8.5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97万元,下降26.11%,主要原因是今年调整了以前年度扣职工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个人部分。
(2)卫生健康支出579.63万元,占87.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27万元,增长19.92%,主要原因绩效工资调整及调整后社保费的新增、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人员岗位调整、工资社保变动追加经费等。
(3)住房保障支出24.13万元,占3.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5万元,增长66.64%,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调,补缴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0.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2.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5万元,增长2.01%,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调整及调整后社保费的新增、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人员岗位调整、工资社保变动追加经费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58.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0.13%,主要原因是今年办公经费、印刷费、设备维修等增加所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费、水费、电费、设备维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6万元,下降46.6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4万元,下降45.7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6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机构要医疗救护、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6万元,下降46.67%,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4万元,下降45.76%,主要原因是医疗救护和医疗保障减少。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6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2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6万元,增长158.33%,主要原因是参加重庆市相关部门的培训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主要是用于医疗救护、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用于采购空调、电脑、打印机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无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622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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