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农村财务与集体资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2、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3、负责农村劳动力资源系统建设与维护;负责农村经济调查与统计;4 、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是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下属的由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二级机构),平时无任何收入,也无执法权,无下属单位。编制为9人(其中8名参公人员,1名工勤人员)。年末在编在职为8人。法人代表是吴玉刚。其办公地位于璧泉街道文星路61号。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是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下属的由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二级机构),平时无任何收入,也无执法权,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60.09万元,支出总计260.0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5.15万元、下降55.56%,主要原因是2019年减少确权颁证项目资金预算。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6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6.74万元,下降54.91%,主要原因是2019年减少确权颁证项目资金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09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6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5.15万元,下降55.56%,主要原因是2019年减少确权颁证项目资金预算。其中:基本支出230.95万元,占88.80%;项目支出29.15万元,占11.2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0.0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5.15万元,下降55.56%。主要原因是2019年减少确权颁证项目资金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6.74万元,下降54.91%。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部分项目未完成,结转至2020年支付。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5.68万元,下降81.09%。主要原因是2019年减少确权颁证项目资金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5.15万元,下降55.56%。主要原因是2019年减少确权颁证项目资金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5.68万元,下降81.09%。主要原因是2019年减少确权颁证项目资金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67万元,占10.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3万元,增长31.51%,主要原因是追加补发2018年应发而未发的各项奖金、绩效奖、公休假及2019年所有应发的各项奖金、公休假、绩效奖及三项补贴折算成公积金及应付的流浪精神病人费用和社保缴费的调增等。
(2)卫生健康支出10.82万元,占4.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9万元,增长4.74%,主要原因是职工调资和调标。
(3)农林水支出209.96万元,占80.7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27.40万元,下降84.30%,主要原因是兑现2018年绩效考核、预发2019年绩效考核和2019年工资调标等。
(4)住房保障支出11.64万元,占4.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9万元,增长65.11%,主要原因是职工调资、调标和补缴“2018年三项政策改革”的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6.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00万元,增长18.90%,主要原因是追加补发2018年度应发而未发的各项奖金,绩效奖、公休假及当年应发的各项奖金、绩效奖、公休假奖和临聘人员费用列入到该项支出经费中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4.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1万元,下降5.37%,主要原因是项目的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公务接待。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14万元,下降76.7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8万元,下降34.7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无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
公务接待费4.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财政厅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14万元,下降76.7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8万元,下降34.7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49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6.0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7万元,主要原因压减了办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1万元,下降5.37%,主要原因是按照璧财预【2019】1号、璧财预【2019】13号文件要求,压减了办公经费等。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财政未预算安排会议经费。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用于职工外出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清产核资项目工作验收采购的笔记本电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29.1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2项(如有),涉及资金29.1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工作组通过资料收集分析、指标体系搭建等方式,对璧山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进行综合绩效评分。单个项目绩效指标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与管理权重40%,产出与效益权重6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19年无重点专项项目,所以选择本年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指导工作”和“农民负担监管及一事一议工作”进行绩效目标测评。
综合绩效评分得分情况:涉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指导工作95分,农民负担监管及一事一议工作94分。
综合绩效评分结果:总得分94.5分,绩效评级为“优”。
绩效目标自评表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了设定目标的10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14万元,执行数为25.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农民合作社规模扩大、成员数量增加,运行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组织机构运转有效,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产权归属清晰,财务社务管理公开透明,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明显增强,成员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力争有70%以上的农民合作社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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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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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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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名称 |
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指导工作 |
自评总分(分)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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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璧山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
联系人 及电话 |
13647601281 周贞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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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得分 (分) | ||||
|
年度总金额 |
251486 |
251486 |
10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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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上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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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本级资金 |
251486 |
251486 |
10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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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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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如作出调整且备案,填写调整后的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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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规模扩大、成员数量增加,运行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组织机构运转有效,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产权归属清晰,财务社务管理公开透明,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明显增强,成员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力争有70%以上的农民合作社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 |
全区农民合作社数累计达到413个,入社成员数90662户,带动非成员农户33889户,农民参合率达59.48%。已创建国家级示范合作社7个,市级示范合作社14个;有股份合作社80个,联合社4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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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未调不填)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核心指标判断 (填是或否)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 |
制度健全 |
制度健全 |
100% |
10 |
10 |
否 |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 |
无重大纰漏 |
无重大纰漏 |
100% |
10 |
10 |
否 | ||
|
立项规范性 |
/ |
政策文件完整 |
政策文件完整 |
100% |
10 |
10 |
否 | ||
|
农民参合率 |
% |
60% |
59% |
90% |
10 |
9 |
是 | ||
|
合作社累计成立数 |
个 |
413 |
413 |
100% |
10 |
10 |
是 | ||
|
创建示范合作社 |
个 |
21 |
21 |
100% |
10 |
10 |
是 | ||
|
扩大农民合作社规模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
增加农民入社积极性 |
% |
100% |
80% |
80% |
10 |
8 |
是 | ||
|
促进农业规模化组织化发展 |
% |
100% |
80% |
80% |
10 |
8 |
是 |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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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19年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1)。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19年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7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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