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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和工会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职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职工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全区广大职工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

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璧山区委和重庆市总工会的要求,贯彻执行区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工会职能职责。

4.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全区广大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5.突出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责。以职工群众为主要工作对象,以企业、行业、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等为主阵地,充分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开展对涉及职工权益等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劳动关系纠纷的协调处置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6.拓展工会组织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加强镇(街道)和行业工会建设以及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以开发区(园区)为重点区域,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强化工会基层基础工作。

7.拓展工会工作覆盖。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工会工作,建设符合广大职工需求的“网上职工之家”。打造工会工作服务品牌,做实做强“四季帮扶”“技能提升”“法律援助”品牌。创新会员发展、联系职工、开展活动等方式,完善工会工作效果评价制度。

8.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安创建,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担区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按规定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各项工作。

9.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依照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单位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指导基层单位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10.研究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按规定负责区总工会直属工会组织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依法对基层工会的经费和资产管理进行审查。

1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总工会为正处级人民团体机关,设综合部、服务发展部(安全办公室)、基层工作部共三个正科级内设科室;机关行政编制5名。

管理的下属单位:系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重庆市璧山区群团活动中心,有事业干部编制11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预算单位仅有一个,即重庆市璧山区总工会,因其管理的下属机构重庆市璧山区群团活动中心单独建账,不纳入主管单位2019年决算编制。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426.89万元,支出总计426.8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8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湿地公园志愿者补助项目取消,其他项目经费按财政规定压缩。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426.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8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湿地公园志愿者补助项目取消,其他项目经费按财政规定压缩。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6.89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426.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8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湿地公园志愿者补助项目取消,其他项目经费按财政规定压缩。其中:基本支出272.14万元,占63.75%;项目支出154.75万元,占36.25%;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年底清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6.8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58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湿地公园志愿者补助项目取消,其他项目经费按财政规定压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6.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8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湿地公园志愿者补助项目取消,其他项目经费按财政规定压缩。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8.36万元,下降43.4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按财政规定压缩。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6.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8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湿地公园志愿者补助项目取消,其他项目经费按财政规定压缩。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8.36万元,下降43.4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按财政规定压缩。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年底清零。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13万元,占81.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4.12万元,下降50.5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按财政规定压缩。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5.25万元,占12.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12万元,增长66.77%,主要原因补发了退休人员2018年健康休养费以及预发了退休人员2020年健康休养费。

(3)卫生健康支出12.48万元,占2.9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2万元,下降14.52%,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退休干部一名。

(4)住房保障支出13.04万元,占3.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7万元,增长79.37%,主要原因是职工按规定补缴2018年度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2.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7.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49万元,增长20.39%,主要原因是安排职工未休年休假报酬,补发2019年目标绩效奖,预发2020年目标绩效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4.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3万元,下降27.61%,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一名退休人员以及水电物业费压减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52万元,下降96.5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6万元,下降55.9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 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较年初预算、上年度相比无增减。

本单位2019年度公务车购置费支出0.00万元,较年初预算、上年度相比无增减。

本单位2019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较年初预算、上年度相比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5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总工会到我单位考核工作、职工之家验收、以及互助会开展工作等产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52万元,下降96.54%,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6万元,下降55.9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6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 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4.6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3万元,下降27.61%,主要原因是新增一名退休人员。较年初预算减少16.86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一名退休人员。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36.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44万元,下降25.68%,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开展大型会议。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44.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0万元,下降11.12%,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开展大型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我单位资产均为工会资产,我单位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本部门工会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19年度,我会实施了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019年送温暖、劳动和技能竞赛、上缴市总工会及下拨基层工会工作经费、湿地公园志愿者补助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走访慰问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六个项目,涉及工会资金154.748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各版块完成情况良好,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保障能力和效益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璧山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专项名称

2019年送温暖配套项目

自评总分(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璧山区总工会

联系人
及电话

覃茜15123891889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120000


120000

100%


其中:上级资金




100%

/

区本级资金

120000


120000

100%

/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如作出调整且备案,填写调整后的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为26人次建档困难职工发放“助学成才”岗位实践薪资84000元;对46名建档困难女职工开展女职工专项慰问,发放慰问金32000元;对新建档未及时纳入中央资金慰问对象的4名全国级困难职工补发元旦慰问金4000元。

为26人次建档困难职工发放“助学成才”岗位实践薪资84000元;对46名建档困难女职工开展女职工专项慰问,发放慰问金32000元;对新建档未及时纳入中央资金慰问对象的4名全国级困难职工补发元旦慰问金4000元。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核心指标判断
(填是或否)

“助学成才”岗位实践

26


26

30%

30

0.09

女职工专项慰问

46


46

50%

50

0.25

补发元旦慰问

4


4

10%

20

0.02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019年送温暖配套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按照市总工会《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渝工办发[2017]82号)文件要求,各级工会要加大资金筹集力度,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区县总工会要积极争取政府(行政)资金配套,按照市总工会下拨资金1:1的标准进行配套;2019年送温暖配套项目资金列入区总工会2019年度经费收入预算,对该笔资金的使用进行了充分、详细的使用分配计划,并经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每个帮扶项目的帮扶对象、帮扶标准、使用总金额等均由分管领导审核签批后才进行使用,资金均以银行打卡的方式发放到帮扶对象银行卡中,杜绝了冒领、挪用、侵占等情况的发生,确保帮扶项目顺利开展,资金使用安全。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为26人次建档困难职工发放“助学成才”岗位实践薪资84000元,该项目中每位参与岗位实践的困难职工子女均有提供岗位的机关事业单位出具的岗位实践鉴定表,对实践期间的现实表现、产生价值、实践天数均进行了鉴定和证明,通过“寒假”“暑假”两期活动,收到了用人单位及困难职工家庭双方的好评,2020年将继续开展此帮扶项目。二是对46名建档困难女职工开展女职工专项慰问,发放慰问金32000元,该项目为“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对建档困难女职工的专项慰问,慰问对象为工会帮扶系统中全国级建档困难女职工,在特殊的节日里为她们送去特殊的关怀关爱,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对新建档未及时纳入中央资金慰问对象的4名全国级困难职工补发元旦慰问金4000元,新建档困难职工均是按规定进行公示后纳入慰问对象的。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区总工会按照市总要求使用工会会计制度,许多科目行政系统中没有,导致报项目时存在拼凑项目资金的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1.增强单位资金绩效管理理念,强化资金管理水平。2.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促进资源共享。3.建立绩效管理长效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12855

附件下载:

重庆市璧山区总工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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