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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教育服务与资助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服务与资助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本单位认真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和指导学校后勤服务、卫生保健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有:综合科、后勤服务科、学生资助科和卫生保健科4个内设机构,在职事业编制11人,实有9人,退休职工7人(2017年3月起退休工资移交社保发放),财政遗属供养人员1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408.97万元,支出总计1,408.9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84万元、增长11.72%,主要原因是贫困学生资助款发放增加,人员变动及调资,追加2019年绩效考核资金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追加2018年“三项”改革性津补贴的公积金等。(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020.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1.11万元,下降17.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使用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列支,本年度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0.38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388.59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176.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3.45万元,增长34.77%。主要原因是贫困学生资助款发放增加,人员变动及调资,追加2019年绩效考核资金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追加2018年“三项”改革性津补贴的公积金等。其中:基本支出286.27万元,占24.34%;项目支出889.97万元,占75.66%。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32.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5.62万元,下降40.07%,主要原因是已经将年初结转结余资金用于当年支出,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等更加完善合理,所以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08.9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0.11万元,增长11.92%。主要原因是贫困学生资助款发放增加,人员变动及调资,追加2019年绩效考核资金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追加2018年“三项”改革性津补贴的公积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9.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1.71万元,下降17.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使用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列支,本年度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2.91万元,增长97.3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各类学生资助经费支出预算404万元,追加安排营养改善计划经费支出预算26万元,追加安排学生资助工作奖补经费支出预算45万元,追加安排人员变动及调资、追加2019年绩效工资和健康休养费等经费支出预算27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88.59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5.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5.12万元,增长35.05%。主要原因是贫困学生资助款发放增加,人员变动及调资,追加2019年绩效考核资金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追加2018年“三项”改革性津补贴的公积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8.77万元,增长127.45%。主要原因是将年初结转结余资金用于当年列支,年中追加安排各类学生资助经费支出预算404万元,追加安排营养改善计划经费支出预算26万元,追加安排学生资助工作奖补经费支出预算45万元,追加安排人员变动及调资、追加2019年绩效工资和健康休养费等经费支出预算27万元等,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32.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5.62万元,下降40.07%,主要原因是已经将年初结转结余资金用于当年支出,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等更加完善合理,所以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104.07万元,占93.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9.79万元,增长137.80%,主要原因是将年初结转结余资金用于当年列支,年中追加安排各类学生资助经费支出预算404万元,追加安排营养改善计划经费支出预算26万元,追加安排学生资助工作奖补经费支出预算45万元,追加安排人员变动及调资、追加2019年绩效工资和健康休养费等经费支出预算27万元等,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62万元,占3.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6万元,增长40.8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退休人员2019年的健康休养费、人员调资导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的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3.03万元,占1.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9万元,下降5.03%,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均实有人数比2019年年均人数多1人,所以2019年医保缴费等有所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5.93万元,占1.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1万元,增长84.8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导致公积金增加以及追加了2018年“三项”改革性津补贴的公积金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6.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5.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0万元,增长7.54%,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变动及调资、追加2018年“三项”改革性津补贴的公积金、追加2019年的绩效考核资金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资导致社保缴费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30.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9万元,下降38.7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安排2018年度三峡移民高等职业教育助学金。本年支出0.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安排2018年度三峡移民高等职业教育助学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7万元,下降82.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8万元,下降40.4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9年度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4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学生体检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6万元,下降76.3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规范公务用车,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0万元,下降16.1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规范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1.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对口部门到本单位学习、考察等就餐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1万元,下降85.1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8万元,下降51.6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11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9.5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0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8.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8.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8.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8.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00%。主要用于采购全区义教阶段学生的作业本及日常办公用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1122.70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的资金投入、管理、产出及效果都基本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璧山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专项名称

职业学校贫困资助金等

自评总分(分)

96.3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服务与资助中心

联系人
及电话

郭洪斌
41416848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3820380

3820380

2404610

63%

6.3

其中:上级资金

3820380

3820380

2404610

63%

/

区本级资金





/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如作出调整且备案,填写调整后的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落实2019年全年的中职困难资助政策:中职学生享受减免学费,贫困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免费教科书及免收住宿费。对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等特殊困难学生落实精准资助。

全面落实2019年全年的中职困难资助政策,璧山职教中心发放资助金2024360元,青山技校发放资助金302250元,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发放资助金78000元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核心指标判断
(填是或否)

降低贫困中职学生的入学成本人数

3138


3138

100%

20

20

改善民办学校教学条件

2


2

100%

20

20

资助贫困职业学校学生人数

3138


3138

100%

15

15

对补助工作的满意度


100%


100%

100%

15

15

资金到位率


100%


100%

100%

20

2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剩余项目资金是上年和本年的结余资金以及下年一月需要支出的资金。措施是清理剩余资金余额,向上级财政汇报,将结余资金转为下年资金的来源。












职业学校贫困资助金等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全面落实2019年全年的中职困难资助政策,璧山职教中心发放资助金202.44万元,青山技校发放资助金30.22万元,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发放资助金7.80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2.04万元,执行数为240.46万元,完成预算的6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降低贫困中职学生的入学成本人数3138人,二是改善民办学校教学条件2所,三是资助贫困职业学校学生人数3138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资金执行率为63%,主要原因是:剩余项目资金是上年和本年的结余资金以及下年一月需要支出的资金。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清理剩余资金余额,向上级财政汇报,将结余资金转为下年资金的来源。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41416848。

璧山区教育服务与资助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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