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2、按规定权限,管理学校人事、工资福利工作,按编制做好教师及工作人员的聘任工作,认真做好教职工的考核、职称评定和奖惩工作。
3、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督导规划,并组织实施,解决好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4、组织管理人员、教师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教育教学工作、课程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工作。
5、管理和指导学校内设机构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处室职能,实行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6、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健康、心理导向,音、体、美、劳技等专项教育,重视学生个性特长的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7、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校设有书记、校长岗位,书记校长为同一人(曾随伦)担任,单位法人为曾随伦,下设副校长1人(胡松)。处室设有教导处、总务处。因与重庆市璧山区丁家初级中学校实施集团化办学,集团内学校统一实施中层干部的岗位竞聘,财务和人事人员的配备也由总校集中任命,各校财务独立核算,统一管理。
(三)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单位,无下级预算部门。
(四)机构改革情况。
我单位不属于本伦机构改革的涉改单位,部门职能职责无调整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682.29万元,支出总计682.2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76万元、增长10.1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资、追加了教师2018年三项改革性补贴公积金、追加了2019年教师绩效考核资金、追加了退休教师2019年健康休养费等。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666.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27万元,增长7.8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资、追加了教师2018年三项改革性补贴公积金、追加了2019年教师绩效考核资金、追加了退休教师2019年健康休养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6.70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5.59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673.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01万元,增长11.5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资支出增加、教师2018年三项改革性补贴公积金补缴增加支出等。其中:基本支出646.75万元,占95.96%;项目支出27.20万元,占4.04%。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5万元,下降46.50%,主要原因是消化了了学生营养餐爱心午餐款权责发生制资金和对往年的往来款进行了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82.2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2.76万元,增长10.1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资、追加了教师2018年三项改革性补贴公积金、追加了2019年教师绩效考核资金、追加了退休教师2019年健康休养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6.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27万元,增长7.8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资、追加了教师2018年三项改革性补贴公积金、追加了2019年教师绩效考核资金、追加了退休教师2019年健康休养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52万元,增长13.9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资、追加了教师2018年三项改革性补贴公积金、追加了2019年教师绩效考核资金、追加了退休教师2019年健康休养费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59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3.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01万元,增长11.5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资支出增加、教师2018年三项改革性补贴公积金补缴增加支出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77万元,增长15.1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资、追加了教师2018年三项改革性补贴公积金、追加了2019年教师绩效考核资金、追加了退休教师2019年健康休养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5万元,下降46.50%,主要原因是消化了了学生营养餐爱心午餐款权责发生制资金和对往年的往来款进行了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474.16万元,占70.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66万元,增长10.6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人员调资经费、追加了教师2019年的绩效考核资金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6.97万元,占17.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51万元,增长33.7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退休教师2019年的健康休养费、人员调资导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增加等。
(3)卫生健康支出39.27万元,占5.8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2万元,下降3.49%,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政策调控,部分医疗保障缴费调减。
(4)住房保障支出43.55万元,占6.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1万元,增长52.5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人员调资追加公积金、追加了2018年三项改革性津贴的住房公积金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6.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8.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08万元,增长18.5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调资经费支出、增加了2018年三项改革性津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了教师2019年的绩效考核资金支出、增加了退休教师2019年的健康休养费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教师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78.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46万元,下降34.08%,主要原因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为了更清楚的掌握资金的用途,今年将保安劳务派遣支出列支了项目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4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因与重庆市璧山区丁家初级中学校实施集团化办学,接待任务都由重庆市璧山区丁家初级中学校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一般由集团总校重庆市璧山区丁家初级中学校安排接待任务,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直未购置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今年未安排接待任务。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4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因与重庆市璧山区丁家初级中学校实施集团化办学,接待任务都由重庆市璧山区丁家初级中学校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一般由集团总校重庆市璧山区丁家初级中学校安排接待任务,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30.1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了学生营养午餐爱心午餐的资助、完成了贫困住宿生的资助,完成了学校安保专项经费支付收到了社会好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7万元,执行数为1.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解决了低保、特困供养户、孤儿、残疾、烈士子女及其他类困难补助人数25人,二是解决了农村建卡贫困户补助金额3075元,解决了低保、特困供养户、孤儿、残疾、烈士子女及其他类困难补助金额15625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留守儿童较多,父母大多在外打工,文化低下,甚至不识字,对政策理解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实地入户家访,帮助留守儿童做好资助政策的解读。(评价表附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无评价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孝伟 联系电话:023-41485104。
附件:“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表
|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表 | |||||||||
|
专项名称 |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
自评总分(分) |
96 | ||||||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 |
联系人 |
罗孝伟 13896198033 |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
年度总金额 |
18700 |
18700 |
18700 |
100% |
10 | ||||
|
其中:上级资金 |
18700 |
18700 |
18700 |
100% |
10 | ||||
|
区本级资金 |
/ | ||||||||
|
其他资金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学校在年初也进行了困难寄宿生的人数摸排,农村建卡贫困户补助人数3人,低保、特困供养户、孤儿、残疾、烈士子女及其他类困难补助人数25人,按照教委提供的一年大约开学天数进行了预估,年初设定目标金额为18700元,全年总体目标就为28人享受,农村建卡贫困户补助标准1025元/期,低保、特困供养户、孤儿、残疾、烈士子女及其他类困难补助标准625元/期,申报、审批、公示等制度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达100%,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效果减轻家庭负担100%。 |
学校完成农村建卡贫困户补助人数3人,低保、特困供养户、孤儿、残疾、烈士子女及其他类困难补助人数28人,全年执行金额为18700元,全年享受人数为28人,严格执行农村建卡贫困户补助标准1025元/期,低保、特困供养户、孤儿、残疾、烈士子女及其他类困难补助标准625元/期,申报、审批、公示等制度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效果减轻家庭负担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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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 |
指标得分 |
核心指标判断 |
|
建卡户人数 |
人 |
3 |
3 |
100% |
10 |
10 |
是 | ||
|
低保、特困等补助人数 |
人 |
25 |
25 |
100% |
10 |
10 |
是 | ||
|
建卡户补助金额 |
元 |
3075 |
3075 |
100% |
10 |
10 |
是 | ||
|
低保、特困等补助金额 |
元 |
15625 |
15625 |
100% |
10 |
10 |
是 | ||
|
农村建卡贫困户补助标准 |
元/期 |
1025 |
1025 |
100% |
5 |
5 |
否 | ||
|
低保、特困等补助标准 |
元/期 |
625 |
625 |
100% |
5 |
5 |
否 | ||
|
资金管理 |
元 |
18700 |
18700 |
100% |
10 |
10 |
是 | ||
|
申报、审批、公示等制度健全 |
% |
100% |
90% |
90% |
10 |
9 |
否 |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 |
100% |
90% |
90% |
10 |
9 |
否 | ||
|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效果 |
减轻家庭负担 |
100% |
80% |
80% |
10 |
8 |
否 |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1、申报、审批、公示流程进一步规范及统一,减少改动其条件,减少申请人的负担;2、制度的建立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时常根据文件精神进行改动,有部分瑕疵;3、制度的执行有效性与学生实际情况变化有很大关系,应及时更新学生家庭经济情况;4、社会公众满意度因人而异,无法百分之百让家长、学生满意,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让社会公众满意;5、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能暂时能解决学生的短时间的部分生活困难,无法根本解决问题,有待国家进一步的政策扶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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