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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编制河、库河重要水工程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应急水量调度方案、防御旱灾预案、山洪灾害防御、洪水影响评价相关工作等的事务性工作,并组织实施。

3.做好水情旱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水库蓄水和干旱影响评估工作。

4.组织实施重要河、库和重要水工程灾害防御调度演练,为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应急抢险提供技术支撑。

5.做好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建设和全区洪水风险图编制运用等事务性工作,实施水利工程水毁修复。

6.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为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编制人数4人,截止2019年12月31日在职人数2人,退休人数0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没有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是根据璧委编委[2019]44号文件新设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于我单位是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所以无2019年年初预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0.43万元,支出总计30.4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3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3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其中:基本支出22.75万元,占74.76%;项目支出7.68万元,占25.2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4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9万元,占5.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2019年年初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0.69万元,占2.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2019年年初预算数。

(3)农林水支出26.30万元,占86.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3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2019年年初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1.75万元,占5.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2019年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网络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本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本年度也未支出“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 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培训费用主要用于专业技术人员再教育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 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4.4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初步建立了比较全面规范的绩效指标体系,强化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和效率意识;扩大了绩效运行管控范围,及时堵塞管理“漏洞”,纠正执行偏差,有效的实施绩效管理和绩效自评,提高了工作效率及资金使用见效力度,也为财政节约了资金。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本单位2019年无重点专项项目,所以选择本年的“区级预算山洪灾害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进行绩效目标测评。

璧山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专项名称

山洪灾害预警系统运行维护

自评总分(分)

92.15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

联系人
及电话

黄圣伟 18723183760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14.45


14.45

100%

100%

其中:上级资金

0%


0%

/

/

区本级资金

14.45


14.45

100%

/

其他资金

0%


0%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如作出调整且备案,填写调整后的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107个预警广播、7个图像监测站、6个视频监测站、7个自动遥测雨量站、3个自动遥测水位站和5个LED信息宣传屏等站点及时缴纳通讯费用,保障这些站点始终不欠费;
2.对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老化的硬件设备进行更换。

1.对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中建立的107个预警广播、7个图像监测站、6个视频监测站、7个自动遥测雨量站、3个自动遥测水位站和5个LED信息宣传屏等站点及时缴纳了通讯费用,全年无欠费;
2.对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老化的硬件设备包括防火墙、服务器、交换机进行了更换。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核心指标判断
(填是或否)

绩效目标合理性

/

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且符合客观实际


绩效目标达到合理性

100%

10

10

绩效指标明确性

/

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


绩效指标明确

95%

9

8.55

项目质量可控性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


项目质量具有可控性

100%

8

8

资金使用合规性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100%

10

10

绩效管理

/

自评报告及表格填报准确、填报完整;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绩效目标;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绩效自评材料


自评报告及表格填报准确、填报完整;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绩效目标;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绩效自评材料

100%

9

9

时效指标

/

截至2019年底,投资完成比例


截止2019年底,投资已全部完成

100%

10

10

成本指标

/

单价是否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


单价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

100%

9

9

质量指标

/

是否较好地完成了运行维护项目


运行维护项目全部完成,质量较好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较高

95%

8

7.6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山洪灾害预警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了设定目标的10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45万元,执行数为14.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产出情况璧山区107个预警广播、7个图像监测站、6个视频监测站、7个自动遥测雨量站、3个自动遥测水位站和5个LED信息宣传屏等站点均及时缴纳了通讯费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硬件设备包括防火墙、服务器、交换机等更换后,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可以正常使用,由于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硬件设备更换时间较晚,所以预警信息发送量占总发生暴雨次数的比例较小,仅为60%。二是效益情况2019年璧山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及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较好,所以均正常运行,在汛期及时发挥了作用,并提高了我区的山洪灾害防治能力,减少了山洪灾害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减轻了山洪灾害对我区生态环境的破坏。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工作目标不够清晰细化,部分目标未量化为具体、可衡量的指标。目标范围略宽泛、不够具体,工作方向不够明确,不利于后期工作的开展。二是缺乏完善健全的业务管理制度,绩效评价的过程中无法根据工作方案判定日常工作是否落到实处。三是运行维护有待加强。当前山洪灾害防治设施设备运行维护问题主要表现在损坏率高、管理难度大、维护费用高,非工程措施持续发挥作用年限不长。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应将今后的工作过程逐一细化,制定详尽的实施方案及工作组织计划,保障每一细节的工作落到实处,以确保今后的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大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资金投入,加强对已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设施设备的管理,对损坏的设备及时进行维修,以确保所有设施设备均正常发挥作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2019年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19年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7534。

重庆市璧山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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