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职能职责
1.承担水资源利用、节约、保护与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水资源论证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流域区域水资源取用水总量控制和取水量分配的辅助工作。
2.承担指导全区做好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3.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编制和实施水资源的利用与保护规划的事务性工作。
4.承担全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事务性工作,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相关工作。
5.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水资源站为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编制人数7人,截止2019年12月31日在职人数5人,退休人数0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没有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水资源站是根据璧委编委〔2019〕44号文件新设立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87.58万元,支出总计87.5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87.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58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87.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其中:基本支出54.25万元,占62.35%;项目支出32.75万元,占37.64%。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据,执法监督项目有尾款未支付,故有结余0.5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7.5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7.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有尾款未支付,故有结余0.57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5万元,占4.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
(2)卫生健康支出1.91万元,占2.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
(3)农林水支出76.73万元,占88.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7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
(4)住房保障支出4.52万元,占5.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8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5.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本单位无出国(境)事项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我单位无公务车。
公务接待费0.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一年决算数据。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 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3.6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100%,我单位是新设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据,培训费主要用于专业技术人员再教育学校培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 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 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32.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初步建立了比较全面规范的绩效指标体系,强化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和效率意识;扩大了绩效运行管控范围,及时堵塞管理“漏洞”,纠正执行偏差,有效的实施绩效管理和绩效自评,提高了工作效率及资金使用见效力度,也为财政节约了资金。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本单位2019年无重点专项项目,所以选择本年的“区级预算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项目”进行绩效目标测评。
|
璧山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
|
专项名称 |
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项目 |
自评总分(分) |
95.6 | ||||||
|
业务主管部门 |
璧山区水资源站 |
联系人 |
刘小萌,15223268262 | ||||||
|
项目资金(元) |
年初预算数(2019年初预算批复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
年度总金额 |
48054.13 |
46443.8 |
96% |
9.6 | |||||
|
其中:上级资金 |
/ | ||||||||
|
区本级资金 |
48054.13 |
46443.8 |
96% |
/ | |||||
|
其他资金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加强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确保系统及在线监测设施设备能够持续、稳定、安全地运行,充分发挥系统作用 |
签订了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合同,合同服务项目包括11套管道型流量监测站运行维护、3套水位型监测站运行维护,专人负责管理水资源管理系统,加强了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 |
指标得分 |
核心指标判断 |
|
立项规范性 |
/ |
政策文件完整 |
政策文件完整 |
100% |
10 |
10 |
否 |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 |
制度健全 |
制度健全 |
100% |
10 |
10 |
否 |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 |
无重大纰漏 |
无重大纰漏 |
100% |
10 |
10 |
否 | ||
|
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 |
/ |
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 |
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 |
100% |
10 |
10 |
是 | ||
|
加强系统运行维护 |
/ |
加强系统运行维护 |
加强系统运行维护 |
100% |
10 |
10 |
是 | ||
|
确保系统数据准确安全 |
/ |
确保系统数据准确安全 |
确保系统数据准确安全 |
100% |
10 |
10 |
是 | ||
|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
/ |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
80% |
10 |
8 |
是 | ||
|
促进全市水资源开发 |
/ |
促进全市水资源开发 |
促进全市水资源开发 |
90% |
10 |
9 |
是 | ||
|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
/ |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
90% |
10 |
9 |
是 |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无 | ||||||||
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签订了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合同,合同服务项目包括11套管道型流量监测站运行维护、3套水位型监测站运行维护,专人负责管理水资源管理系统,加强了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万元,执行数为4.6万元,完成预算的96%。主要产出和效果:签订了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合同,合同服务项目包括11套管道型流量监测站运行维护、3套水位型监测站运行维护,专人负责管理水资源管理系统,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运维单位现场核查。此项目加强了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确保系统数据准确完全、健全了水资源监控体系、推进生态文明的建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绩效目标未能细化成具体的绩效指标,不便于项目的绩效考核评价。下一步改进措施,单位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从投入、管理、产出、绩效四个方面来设置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并考虑指标的可行性、可考核性、相关性,有利于项目后期考核。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2019年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19年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526695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