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的具体事情性工作,做好水利行业的水电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2.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农村水能源开发规划的事务性工作,贯彻执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3.承担农村水能源开发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水能源调查统计工作;
4.负责大中型灌区、大中型灌区泵站工程建设工作;
5.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
6.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事务性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基层水利服务化体系建设的具体业务;
7.负责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工作;
8.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9年机构改革将区排灌管理中心和区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整合设置为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发展中心,为区水利局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7名,2019年年末在职7名,退休职工17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没有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2019年机构改革将区排灌管理中心和区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整合设置为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发展中心,为区水利局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区排灌管理中心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整合到区水利发展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85.78万元,支出总计385.7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55万元、增长23.56%,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区排灌管理中心资产债权债务整合到区水利发展中心,2019末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基数范围,人员岗位工资、薪级资都有所增加,故2019收支比上年高。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385.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83万元,增长24.06%,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区排灌管理中心资产债权债务整合到区水利发展中心,2019末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基数范围,人员岗位工资、薪级资都有所增加,故2019收支比上年高。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5.78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85.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55万元,增长23.56%,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区排灌管理中心资产债权债务整合到区水利发展中心,2019末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基数范围,人员岗位工资、薪级资都有所增加,故2019收支比上年高。其中:基本支出365.83万元,占94.83%;项目支出19.95万元,占5.17%。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2019年度无结转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5.7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3.55万元,增长23.56%。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区排灌管理中心资产债权债务整合到区水利发展中心,2019末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基数范围,绩效工资、薪级工资都有所增加,项目有新增加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工作,故2019年收支较上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5.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83万元,增长24.06%。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区排灌管理中心资产债权债务整合到区水利发展中心,2019末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基数范围,绩效工资、薪级资都有所增加,项目有新增加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工作,故2019年收支较上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9万元,下降1.88%。主要原因是2019年7月机构改革,由于职能职责调整我单位调出4名职工,人员经费减少,故较年初预算减少。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55万元,增长23.56%。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区排灌管理中心资产债权债务整合到区水利发展中心,2019末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基数范围,绩效工资、薪级资都有所增加,项目有新增加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工作,故2019年收支较上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9万元,下降1.88%。主要原因是2019年7月机构改革,由于职能职责调整我单位调出4名职工,人员经费减少,故较年初预算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无结转结余情况。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业支出82.62万元,占21.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76万元,增长53.4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区排灌管理中心资产债权债务整合到区水利发展中心,人员工资调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2)健康支出20.44万元,占5.3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8万元,下降16.98%,主要原因是缴费比例调整。
(3)农林水支出266.22万元,占69.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98万元,下降11.61%,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职能职责调整,人员减少,公务经费减少,年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追减,故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6.50万元,占4.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1万元,增长22.31%,主要原因是2019年住房公积金三项改革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5.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2.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98万元,增长3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区排灌管理中心资产债权债务整合到区水利发展中心,人员工资调整,公用经费53.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万元,下降4.11%,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公用经费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本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8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8万元,下降60.7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 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 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3万元,增长23.25%,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新增加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工作,经常去街镇查看现场施工情况,公务车的油费较上年有所增加,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3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到相关部门办事、到施工现场等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万元,下降24.8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车运行维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9万元,增长26.60%,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新增加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工作,经常去街镇查看现场施工情况,公务车的油费较上年有所增加,故较上面支出数增加0.79万元。
公务接待费0.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来检查和指导业务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4万元,下降97.7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下降35.2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 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2.5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8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故无费用。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一致。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万元,下降58.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参加外出培训的批次减少,参加线上培训的批次增多,故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 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 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项目工程的前期设计工作。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19.9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初步建立了比较全面规范的绩效指标体系,强化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和效率意识;扩大了绩效运行管控范围,及时堵塞管理“漏洞”,纠正执行偏差,有效的实施绩效管理和绩效自评,提高了工作效率及资金使用见效力度,也为财政节约了资金。
(二)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19年无重点专项项目,所以选择本年的“区级预算水务工程质量监督项目”进行绩效目标测评。
1.绩效目标自评表
|
璧山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
|
专项名称 |
璧山区水利发展中心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项目 |
自评总分(分) |
98 | ||||||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 |
联系人 |
赵小燕 15123999730 |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
年度总金额 |
4 |
4 |
100% |
10 | |||||
|
其中:上级资金 |
0 |
0 |
/ |
/ | |||||
|
区本级资金 |
4 |
4 |
100%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对辖区内在建水利工程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加强本区在建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对在建工程开展汛前质量检查,要完成对辖区内在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情况的检查以及对工程质量隐患的排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度汛安全。 |
根据自查对照表内容对对辖区内在建水利工程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对辖区内在建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情况进行了汛前质量检查,形成自查情况汇总统计表; |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 |
指标得分 |
核心指标判断 |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 |
绩效目标依据充分且合理 |
绩效目标具有合理性 |
90% |
6 |
5.4 |
否 | ||
|
资金到位及时率 |
/ |
100% |
100% |
100% |
6 |
6 |
否 |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 |
业务管理制度有效执行 |
制度执行具有有效性 |
95% |
6 |
5.7 |
否 |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 |
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
资金使用合规 |
100% |
10 |
10 |
是 | ||
|
建立质量隐患排查台账 |
/ |
按规定建立台账 |
建立了质量隐患排查台账 |
100% |
12 |
12 |
是 | ||
|
质量管理自查完成情况 |
/ |
按规定完成工程质量自查 |
完成自查工作 |
100% |
12 |
12 |
是 | ||
|
质量监督覆盖率 |
/ |
对辖区内在建水利工程全面开展质量监督100% |
100% |
100% |
12 |
12 |
否 | ||
|
完成及时率 |
/ |
100% |
100% |
100% |
12 |
12 |
是 | ||
|
质量达标率 |
/ |
100% |
90% |
90% |
8 |
7.2 |
是 | ||
|
对水利工程建设的影响 |
/ |
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力度 |
有效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 |
95% |
6 |
否 |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无 | ||||||||
水务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对辖区内在建水利工程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建立了质量隐患排查台账;完成工程质量自查工作完成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监督覆盖率10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对辖区内在建水利工程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建立了质量隐患排查台账;完成工程质量自查工作完成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监督覆盖率100%。二是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力度有利于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度汛安全,有利于维护水利生态环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工作目标不够清晰细化,部分目标未量化为具体、可衡量的指标。目标范围略宽泛、不够具体,工作方向不够明确,不利于后期工作的开展。二是部分项目缺乏完善健全的业务管理制度,绩效评价的过程中无法根据工作方案判定日常工作是否落到实处。三是项目效益不显著,不利于评判项目实施带来的效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设置工作目标、绩效指标时应遵循“总体设计,细化明晰”的原则。以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应根据单位本身具体情况制定详细实际的绩效目标,丰富目标内容,为以后的绩效评价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基础。二是应将今后的工作过程逐一细化,制定详尽的实施方案及工作组织计划,保障每一细节的工作落到实处,以确保今后的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适当增加效果类的个性化指标,加强项目开展的目的性。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做绩效自评报告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19年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38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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