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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东风林场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璧山区东风林场单位地址:璧山区璧泉街道莲花街59号。管理国有林地面积8.68万亩,其中公益林面积7.19万亩,商品林1.49万亩,分布在全区各街镇。2019年年底有职工108人,包括在职职工36人,退休职工72人。

(一)职能职责宣传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负责管理全区国有天然林及人工林资源。组织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开展林地更新、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封山育林等森林经营和生态修复,促进国有森林资源增长。实施林区道路、消防设施、管护站点等国有林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林区基础设施。保护国有森林资源,开展国有森林林地保护、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维护国有森林资源安全。

(二)机构设置璧山区东风林场设4个科室和5个管护站。4个科室包括:办公室、财务科、经营科、林政科。5个管护站包括:璧城管护站、来凤管护站、大兴管护站、七塘管护站和青龙湖管护站。

(三)单位构成璧山区东风林场纳入部门决算,是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璧山区东风林场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315.69万元,支出总计2,315.6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8.84万元、增长13.69%,主要原因是预算并补缴2018年“三项”改革性津贴住房公积金;预算并预发2019年绩效目标考核;预算并预发2019年未休年假报酬。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890.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7.01万元,增长13.64%,主要原因是预算2018年“三项”改革性津贴住房公积金、2019年绩效目标考核、2019年未休年假报酬。1,890.94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91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5.88万元,增长21.34%,主要原因是补缴2018年“三项”改革性津贴住房公积金;预发2019年绩效目标考核;预发2019年未休年假报酬。其中:基本支出1,360.89万元,占71.25%;项目支出549.20万元,占28.75%。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05.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04万元,下降12.33%,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级资金减少,结转结余也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15.6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8.84万元,增长13.69%。主要原因是预算并补缴2018年“三项”改革性津贴住房公积金;预算并预发2019年绩效目标考核;预算并预发2019年未休年假报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5.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1.39万元,增长12.10%。主要原因是预算2018年“三项”改革性津贴住房公积金、2019年绩效目标考核、2019年未休年假报酬。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9.41万元,增长27.2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18年“三项”改革性津贴住房公积金29.66万元、2018年和2019年绩效目标考核117万元、2018年和2019年未休年假报酬88.34万元、2018年和2019年健康休养费148.85万元、2019年基础设施建设市级资金80万元、2019年市级扶贫资金8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24.76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0.27万元,增长19.71%。主要原因是补缴2018年“三项”改革性津贴住房公积金;预发2019年绩效目标考核;预发2019年未休年假报酬。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8.57万元,增长28.55%。主要原因是年中补缴2018年“三项”改革性津贴住房公积金;预发2019年绩效目标考核;预发2019年未休年假报酬。支出2019年市级扶贫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05.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04万元,下降12.33%,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级资金减少,结转结余也相应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5.28万元,占15.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49万元,增长62.4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18年和2019年健康休养费148.85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66.75万元,占3.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89万元,下降21.14%,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资金在节能环保支出科目安排并支出医疗保险费18元,本级医疗保险预算相应追减这部分预算

(3)节能环保支出59.00万元,占3.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资金在节能环保支出科目安排并支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59万元。

(4)农林水支出1,386.97万元,占73.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0.90万元,增长19.97%,主要原因是预算并预发2019年绩效目标考核;预算并预发2019年未休年假报酬。

(5)住房保障支出76.48万元,占4.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07万元,增长76.18%,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并补缴2018年“三项”改革性津贴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0.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3.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3.23万元,增长22.21%,主要原因是补缴2018年“三项”改革性津贴住房公积金;预发2019年绩效目标考核;预发2019年未休年假报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支出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目标绩效考核奖励、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187.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97万元,下降12.58%,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场未发放值班补助。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5.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6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用政府性基金安排了大塘路绿化土地租金,而2018年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本年支出25.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6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9年用政府性基金支出了大塘路绿化土地租金,而2018年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54万元,下降78.16%,主要原因是实际公务接待支出比年初预计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3万元,下降46.94%,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我单位没有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8、2019年均无人员出国,故无出国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2019年我单位均未新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7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管护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8万元,下降68.5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车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21万元,下降47.1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车使用

公务接待费0.75万元,主要用于国家林业局和重庆市林业局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5万元,下降92.5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1万元,下降44.85%,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人数均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4.7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5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为纯事业单位,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基层事业单位,没有安排大型的会议。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安排人员参加了全市林业系统技术大赛培训、3S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3.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1.0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用于采购森林管护购买社会服务、智慧林场试点建设项目、2018年国有林抚育劳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智慧林场建设试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涉及资金13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完成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璧山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专项名称

智慧林场建设试点项目

自评总分(分)

98.54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璧山区林业局

联系人
及电话

喻伟:13996077137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1300000

1300000

1110658.5

85.44%

8.54

其中:上级资金

800000

800000

800000

100%

/

区本级资金

500000

500000

310658.5

62.13%

/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如作出调整且备案,填写调整后的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红外线探测器80个 物联网网关2个 多要素环境探测器19个 电视大屏1个 GIS工作站1个

红外线探测器80个 物联网网关2个 多要素环境探测器19个 电视大屏1个 GIS工作站1个   已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核心指标判断
(填是或否)

红外线探测器

80


80

100%

7.5

7.5

物联网网关

2


2

100%

7.5

7.5

多要素环境探测器

19


19

100%

7.5

7.5

电视大屏

1


1

100%

7.5

7.5

GIS工作站

1


1

100%

60

6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资金支出执行率85.44%,是因为按照项目合同,剩余资金在2020年支付。

智慧林场建设试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有效改善了林场通讯、巡护管理等基础设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万元,执行数为111.07万元,完成预算的85.44%。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极大改善了森林巡护管理和森林资源监测方式,实现林场资源“一张图”式管理,实现了森林火灾24小时实时监测与预警;林场外业巡护管理自动化与实时化;林场生态、气象因子的实时采集和监测。二是可持续发展。项目建成后,提高了林场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实现林场“信息化引领、一体化集成、智慧化创新”的现代化发展模式。发现的问题是目前项目覆盖范围小。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区财政局加大对智慧林场项目后期的资金投入实现国有林场通讯全覆盖和巡护管理条件改善。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场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市财政局没有委托第三方对我场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 41421608

重庆市璧山区东风林场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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