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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中心卫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中心卫生院为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管理的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公共卫生服务,以及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并协同做好业务培训、信息收集等综合管理服务。

(二)机构设置。

医院开设临床科室包括基本医疗服务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科、口腔科、中医科、理疗科;辅助检查科室:放射、检验、B超、心电图等;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居民建档、老年保健、慢性病管理、妇女保健、计划免疫、健康教育、传染病管理、儿童保健、中医药服务、卫生监督协管。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机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0名。现有在职62人,退休50人。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单位未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2,113.79万元,支出总计2,113.7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3.31万元、增长19.39%,主要原因是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较2018年增长308.52万元。

2.收入情况。

2019年度收入合计2,11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9.15万元,增长21.86%,主要原因是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较2018年增长308.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9.44万元,占61.01%;事业收入325.11万元,占15.38%;其他收入498.86万元,占23.60%。年初结转和结余0.38万元。

3.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支出合计1,848.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21万元,增长4.4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在职人员3人,工资和养老保险收支增大以及补缴2018年度三项改革性津补贴的住房公积金等。其中:基本支出1,824.30万元,占98.70%;项目支出24.01万元,占1.30%;此外,结余分配265.48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

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结转的0.38万元中医药专项经费已在2019年度使用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89.8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90.67万元,下降18.39%。主要原因是医院实行三通改革后收入不再缴入国库,故财政拨款相应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9.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4.82万元,下降16.50%。主要原因是医院从2019年7月实行三通改革后收入不再缴入国库,故财政拨款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9.89万元,下降18.87%。主要原因是医院从2019年7月实行三通改革后收入不再缴入国库,故财政拨款相应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38万元。

2.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9.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0.29万元,下降18.37%。主要原因是医院从2019年7月实行三通改革后收入不再缴入国库,故财政拨款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9.52万元,下降18.85%。主要原因是医院从2019年7月实行三通改革后收入不再缴入国库,故财政拨款相应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

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结转的0.38万元中医药专项经费已在2019年度使用完。

4.比较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7.43万元,占14.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2万元,增长6.13%,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在职人员三人,工资和养老保险收支增大以及职工正常晋级调资等造成支出有所增长。

(2)卫生健康支出1,026.83万元,占79.6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0.13万元,下降24.88%,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共卫生收入较上年增加253万元,所以支出也同时增加,相应的卫生健康支出就减少了。  

(3)住房保障支出75.56万元,占5.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80万元,增长65.12%,主要原因是补缴2018年度三项改革性津补贴的住房公积金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5.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3.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0.16万元,下降32.26%,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共卫生经费较上年增加253万元;2018年4月补发了基础性绩效24.66万元以及2019年将临时工工资调整到公用经费科目下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72.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4.20万元,增长64.38%,主要原因是专用材料费、办公费等较上年增加以及将临时工工资调整到公用经费科目下。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专用材料费、临时工工资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6万元,下降72.6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3万元,增长5.08%,主要原因是医疗救护和医疗保障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19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9万元,主要用于危重症患者转运等工作所需救护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1万元,下降46.2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单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9万元,增长7.60%,主要原因是医疗救护和医疗保障增加。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6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26万元,较年初数增加0.86万元,增长61.43%,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万元,增长361.22%,主要原因是晋级人员岗前培训及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次数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便携式计算机1.19万;污水预处理消毒设备4.88万;辅助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预算费7.1万;辅助设施建设项目监理费2.98万;污水处理站整改项目18.28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个项目即业务楼辅助设施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3.6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后完善了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提高了日均污水收集率及处理能力,确保医疗污水处置规范达到排放标准,有效防止院内感染风险,给就医群众带来安全服务保障,也提升了患者满意度。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业务楼辅助设施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已完成。包括一、装修质保期到期支付质量保证金 二、完成污水处理站改造:根据璧山区环保局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工业污水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通知以及区环保局2017年3月对我院污水排放下达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完成1、化粪池改造 2、调节池改造 3、消毒池墙体改造 4、设备及设施安装 5、水质验收合格后取得排污许可证。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63万元,执行数为23.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装修质保金已全额支付企业;二、污水处理站已完成化粪池、调节池、消毒池墙体改造 ;完成设备及设施安装;水质验收合格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已投入使用,该项目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规范资金使用审批并及时完成拨付(已拨付前期95%工程款,余5%作为质保金),项目实施后完善了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提高了日均污水收集率及处理能力,确保医疗污水处置规范达到排放标准,有效防止院内感染风险,给就医群众带来安全服务保障,也提升了患者满意度。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聘请第三方进行绩效自评。

3.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582116

附件3










璧山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专项名称

业务楼辅助设施建设

自评总分(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
及电话

熊永红15223107513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23.63

23.63

23.63

100%

10

其中:上级资金





/

区本级资金

23.63

23.63

23.63

100%

/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如作出调整且备案,填写调整后的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一、装修质保期到期支付质量保证金   二、完成污水处理站改造:根据璧山区环保局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工业污水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通知以及区环保局2017年3月对我院污水排放下达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完成1、化粪池改造 2、调节池改造 3、消毒池墙体改造 4、设备及设施安装 5、水质验收合格后取得排污许可证

一、装修质保金已全额支付企业;二、污水处理站已完成化粪池、调节池、消毒池墙体改造   ;完成设备及设施安装;水质验收合格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已投入使用,该项目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规范资金使用审批并及时完成拨付(已拨付前期95%工程款,余5%作为质保金),项目实施后完善了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提高了日均污水收集率及处理能力,确保医疗污水处置规范达到排放标准,有效防止院内感染风险,给就医群众带来安全服务保障,也提升了患者满意度。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核心指标判断
(填是或否)

实际完成率


100%


100%

100%

10

10

质量达标率


100%


100%

100%

10

10

生态效益


100%


100%

100%

20

20

社会效益


100%


100%

100%

10

10

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合规

100%

10

10

资金拨付及时性


95%


95%

100%

10

10

建立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健全有效


已建立制度并有效执行

100%

10

10

社会公众满意度


100%


100%

100%

10

1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中心卫生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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