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其他单位决算 > 2019决算

重庆市璧山区计划生育协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切实增强计生协工作的政治性和计生协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对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领。按照上级要求,指导全区各级计生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和代表大会的决议,组织会员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计划生育相关工作和服务活动,切实承担引导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计划生育群众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幸福、乡风文明、邻里和谐。

3.协助区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其他活动,制定发展规划,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

4.开展群众性计划生育的宣传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育龄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广泛普及有关性与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和预防艾滋病等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提升群众生殖健康意识和水平。

5.组织开展生殖健康咨询、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和流动人口服务,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6.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和特殊家庭的生活、生产、生育扶助和精神慰藉等服务。

7.维护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倾听群众意见,反映群众诉求,提供维权帮助。推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动员、引导会员、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8.加强基层计生协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拓展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创新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为计生协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9.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开展计划生育的国际(组织和地区)交流、合作和对外宣传,在性与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家庭发展领域和相关国际交流中积极发挥作用。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计生协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璧山区计划生育协会机关设内设机构1个:综合部,内设机构为正科级。

(三)单位构成。重庆市璧山区计划生育协会机关事业编制为5名(干部)。其中:会长1名(由区领导兼任),副会长2名(其中常务副会长1名按正处级配备)。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1名(正职)。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458.59万元,支出总计458.5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44万元、增长63.11%,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对计生家庭特别是计生特殊家庭的扶助和住院护理等项目支出。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457.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92万元,增长63.67%,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对计生家庭特别是计生特殊家庭的扶助和住院护理等项目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7.37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22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458.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8.67万元,增长63.83%,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对计生家庭特别是计生特殊家庭的扶助和住院护理等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12.03万元,占24.43%;项目支出346.55万元,占75.57%。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8.5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7.44万元,增长63.11%。主要原因是追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目,主要用于对计生家庭特别是计生特殊家庭的扶助和住院护理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7.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92万元,增长63.67%。主要原因是追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8.99万元,增长100.27%。主要原因是追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目,主要用于对计生家庭特别是计生特殊家庭的扶助和住院护理等项目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2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8.67万元,增长63.83%。主要原因是追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目,主要用于对计生家庭特别是计生特殊家庭的扶助和住院护理等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0.21万元,增长100.80%。主要原因是追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目,主要用于对计生家庭特别是计生特殊家庭的扶助和住院护理等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11万元,占1.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均无变化。

(2)卫生健康支出444.69万元,占96.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6.31万元,增长94.71%,主要原因是追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目,主要用于对计生家庭特别是计生特殊家庭的扶助和住院护理等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5.79万元,占1.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7万元,增长59.54%,主要原因是“三项”改革性津补贴补缴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8万元,增长23.28%,主要原因是调资影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3.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2万元,下降33.2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未预算该项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该项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该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该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该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3万元,下降15.1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2万元,下降33.2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未召开大型会议;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未召开大型会议。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4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未开展计生协系统干部培训;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6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未开展计生协系统干部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330.93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4.13万元,执行数为84.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计生特殊家庭参保2052人,参保率100%,二是无拒赔现象发生,理赔率126.51%。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镇街上报参保人数不及时,二是保险公司反馈理赔数据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镇街的业务培训指导,严格要求镇街及时准确上报数据。二是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交流,确保保险公司服务质量,按时反馈理赔数据。

(三)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

(四)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区计生协会联系电话:023-41407827)。

区计生协会2019决算公开.zip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