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其他单位决算 > 2019决算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市住房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专项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安置使用等事务工作;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和日常维护管理;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国土房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为独立事业编制1个,是自收自支正科级事业单位,中心设置了四个组,即办公室、财务室、住房保障组、住房建设组。中心编制人员29人,年末在职人员26人,退休人员26人,临时人员9人,财政遗嘱供养人员数2人。

(三)单位构成。本单位不涉及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单位2019年不涉及。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6,605.24万元,支出总计6,605.2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308.27万元、下降69.8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廉租住房建设市级补助资金。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776.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433.73万元,下降86.2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廉租住房建设市级补助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76.21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829.03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827.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57.24万元,下降84.3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廉租住房项目建设资金 。其中:基本支出908.71万元,占32.14%;项目支出1,918.52万元,占67.86%。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778.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02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保障房小区配套建设部分进度已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05.2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308.27万元,下降69.8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廉租住房建设市级补助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76.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62.26万元,下降34.5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廉租住房建设市级补助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17.43万元,增长189.5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廉租住房建设预算资金预算 1386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829.03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7.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3.22万元,增长34.3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廉租住房建设预算资金预算和保障性住房小区维修维护管理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68.46万元,增长194.8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廉租住房建设预算资金预算1386万元以及增加了公租房配套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小区维修维护管理费用。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778.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02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已支付廉租住房市级资金用于公租房配套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小区维修维护管理费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9.50万元,占4.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2万元,增长62.93%,主要原因是职工保费基数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38.24万元,占1.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7万元,增长2.60%,主要原因是职工保费基数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1,141.53万元,占40.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1.68万元,增长75.6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租房配套设施和廉租房小区维护维修管理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517.97万元,占53.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5.79万元,增长689.8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租房配套设施和廉租房小区维护维修管理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8.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2.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70万元,增长31.4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公用经费336.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20万元,增长18.3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提高,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971.4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租房建设市级补助资金。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980.4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公租房建设设施配套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0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50万元,下降57.3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7万元,下降0.5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02万元。其中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14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市内区内因公出行、业务办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6万元,下降25.7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1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对车辆维修实行定人审核,定点维修,对车辆实行单车考核,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公务接待费1.8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市局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和其他区县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64万元,下降87.8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2.59%。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9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4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7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开展会议。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8万元,下降80.31%,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开展大的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1898.0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平均得分98.88分。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璧山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专项名称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退租

自评总分(分)

99.7

业务主管部门

区城乡建委

联系人
及电话

曹艳丽13996362899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0

25.23

25.23

100%

10

其中:上级资金





/

区本级资金

0

25.23

25.23

100%

/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如作出调整且备案,填写调整后的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维护租赁户应有的个人利益,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退还承租户腾退房屋时多缴的租金,共计25.23万元

退还承租户腾退房屋时多缴的租金,共计25.23万元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核心指标判断
(填是或否)

租金全额退还


25.23

25.23

100%

40

40


覆盖率

%

100


100%

100%

30

30


服务群众满意度

%

≥98


99%

99%

30

29.7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退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此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23万元,执行数为25.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维护租赁户应有的个人利益,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二是群众满意度100%。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是对业务的学习还有所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我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我单位没有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2371。

(改后)重庆市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2019决算公开.xls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