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职能职责。
根据三定职能,我局主要的职能职责为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及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城区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及水域卫生管理、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负责全区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以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
(二) 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财务科、法规科、市政设施管理科、安全督查科、行政审批科、市容环卫科、停车规划科8个科室。部门人员编制数为15人,年末实有人数14人。
(三) 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 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未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1,885.26万元,支出总计11,885.2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910.47万元、下降63.76%,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和项目支出减少,在2019年度减少了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园林绿化建设、苗木采购及栽植较往年有所下降。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1,670.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658.63万元,下降63.90%,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在2019年度减少了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园林绿化建设、苗木采购及栽植较往年有所下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70.96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214.3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1,708.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873.42万元,下降64.0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入减少,在2019年度减少了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支出,园林绿化建设、苗木采购及栽植等支出较往年有所下降。其中:基本支出406.56万元,占3.47%;项目支出11,301.45万元,占96.53%;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7.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05万元,下降17.2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大于收入,用上年结转结余弥补了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885.2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910.47万元,下降63.76%。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和项目支出减少,在2019年度减少了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园林绿化建设、苗木采购及栽植较往年的收支均有所下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49.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32.59万元,下降55.69%。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在2019年度减少了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园林绿化建设、苗木采购及栽植较往年有所下降。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4.75万元,下降12.18%。主要原因是年终部分市政项目尚未完工,部分项目未履行完竣工验收手续未达到付款要求,项目经费年初收入预算不能按预算执行。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3.32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67.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895.12万元,下降56.1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入减少,在2019年度减少了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支出,园林绿化建设、苗木采购及栽植等支出较往年有所下降。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86.46万元,下降12.03%。主要原因是年终部分市政项目尚未完工,部分项目未履行完竣工验收手续未达到付款要求,项目经费年初预算支出无法按支出预算执行。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5.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29万元,下降13.7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大于收入,用上年结转结余弥补了项目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3.53万元,占0.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9万元,增长27.03%,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整(人员调入)、职工增资等原因增加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19.93万元,占0.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年初预算无增减。
(3)节能环保支出292.93万元,占2.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2.9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财处未在节能环保支出中安排支出,年中根据工作需要追加的项目经费。
(4)城乡社区支出9,947.88万元,占91.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28.65万元,下降18.97%,主要原因是年终部分市政项目尚未完工,部分项目未履行完竣工验收手续未达到付款要求,项目经费年初收入预算不能按预算执行。
(5)农林水支出529.14万元,占4.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9.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财政未在节能环保支出中安排支出,年中根据工作需要追加的项目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23.91万元,占0.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4万元,增长57.61%,主要原因是2019年住房公积缴费基数增加,补缴了职工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6.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4.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7万元,增长5.1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人员调入)、职工增资、养老保险、职工年金、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化,补缴了职工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0.8万元、津贴补贴54.22万元、奖金40.18万元、养老保险23.42万元、职业年金10.11万元、医疗保险21.82万元、住房公积金23.9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72.02万元、对个人或家庭的补助支出18.09万元。公用经费71.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6万元,下降14.96%,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单位的内容控制,对三公经费严格管理,减少了部分公务接待费及办公费、印刷费的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71.98万元、印刷费13.44万元、咨询费11.62万元、水费0.22万元、电费1.89万元、邮电费9.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3.34万元、维修(护)费3.24万元、租赁费2.67万元、会议费2.3万元、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3.39万元、工会经费5.57万元、福利费1.3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77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80.9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2.22万元。本年收入821.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26.04万元,下降89.53%,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是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的收入比例较大,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的收入相应减少。本年支出840.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78.30万元,下降89.25%,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是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的支出比例较大,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1.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64万元,下降39.1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 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费用在预算数的基础上节约了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07万元,增长13.92%,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在2019年度由于工作需要在原有5辆公务车的基础上又租用了5辆公务车辆主要用于城区违章建筑拆除执法整治工作。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3.34万元,主要是用于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各区县城市管理局相关领导赴新加坡参加在南洋理工大学举办的城市管理专题培训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8万元,下降22.69%,主要原因是规范了因公出国(境)活动,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支出节约了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本部门未安排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75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到区外参加会议和到各乡镇指导城市管理业务工作及考核农村垃圾分类、违章建筑拆除整治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及保险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5万元,增长39.00%,主要原因是在现有公务车辆的基础上租用了5辆公务用车专项用于违章建筑拆除执法整治工作。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77万元,增长148.57%,主要原因是在现有公务车辆的基础上租用了5辆公务用车专项用于违章建筑拆除执法整治工作,公务接待费3.3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市内市外来璧学习及考察调研城市管理先进工作,接受市级以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41万元,下降91.2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控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04万元,下降84.8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控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4辆;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42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 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0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4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9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包括办公费13.44万元、印刷费11.62万元、水费0.22万元、电费1.89万元、邮电费9.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3.34万元、维修(护)费3.24万元、租赁费2.67万元、会议费2.3万元、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3.39万元、工会经费5.57万元、福利费1.3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77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6万元,下降14.96%,较年初数减少42.76万元,下降37.27%,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单位的内容控制,对三公经费严格管理,减少了部分公务接待费及办公费、印刷费的支出。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2.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6.48%,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我局组织全区召开了几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及城区垃圾分类工作会议。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0万元,下降82.98%,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均安排工作人员在市内参加培训,未安排市外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 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33.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1.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472.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33.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59.10万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39%。主要用于采购城市生态园林建设绿化苗木、景观石、结缕草及休闲座椅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11301.4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建立了相关制度,完善了专项资金支出审核(批)流程,加强了财务监控的有效性。对于项目实施严格责任落实,加强过程监管,落实了工作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
璧山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
|
专项名称 |
城区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城区市政设施建设与维护 |
自评总分(分) |
95.44 | ||||||
|
业务主管部门 |
璧山区城市管理局 |
联系人 |
张蔚 13883116600 | ||||||
|
项目资金(元) |
年初预算数(2019年初预算批复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
年度总金额 |
10,299,833.33 |
9,719,833.33 |
94.4% |
9.44 | |||||
|
其中:上级资金 |
/ | ||||||||
|
区本级资金 |
10,299,833.33 |
9,719,833.33 |
94.4% |
/ | |||||
|
其他资金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进一步完善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为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确保城区基础设施完好,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
完成了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公厕新建完成6座,标准化垃圾收集站新建完成4座,改建2座,对42座公厕在百度地图中的基础数据采集、整理、上传,已完成百度地图录入。对城区内约22万余米的管网进行清掏与疏浚,确保了下水道的畅通,防止极端天气内涝出现。修补人行道6011平方米、车行道3100平方米、路沿石3010米、树圈池270个,市政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确保了城区市政设施完好无损、方便了市民出行。进一步为城区广大市民营造了一个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不填)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 |
指标得分 |
核心指标判断(填是或否)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 |
健全 |
健全 |
100% |
10 |
10 |
否 | ||
|
资金到位率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 |
有效 |
有效 |
100% |
10 |
10 |
否 | ||
|
市政设施完好率 |
% |
98% |
≥98% |
100% |
10 |
10 |
是 | ||
|
项目完成率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
维修维护及时性 |
/ |
及时 |
及时 |
100% |
10 |
10 |
是 | ||
|
保障市民出行和生活需要 |
/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93% |
15 |
14 |
是 | ||
|
提高市民的生活环境 |
/ |
明显提高 |
有所提高 |
87% |
15 |
13 |
是 |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
城区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城区市政设施建设与维护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完成了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公厕新建完成6座、标准化垃圾收集站新建完成4座、改建2座,对城区内约225万余米的管网进行清掏与疏浚,确保了下水道的畅通,防止极端天气内涝出现,修补人行道6011平方米,车行道3100平方米、路沿石3010米、树圈池270个,市政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确保了城区设政设施完好无损、方便了市民出行,进一步为城区广大市民营造了一个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29.98万元,执行数为971.98万元,完成预算的94.4%。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管理制度健全性100%、二是资金到位率100%、三是市政设施完好率98%、项目完成率100%。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3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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