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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职能是:管理璧山城区的市容市貌,承担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风景名胜、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露天烧烤、焚烧、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侵占城市道路、向城市河道倾倒垃圾、违规占绿、违规搭建等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二)机构设置。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独立编制事业参公单位,内设办公室、法制科、广告科及执法一至七大队,编制77人,年末在职人员64人,退休人员9人。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单位2019年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305.55万元,支出总计3305.5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510.28万元,增长18.26%,主要原因是职工及协勤人数较上年增加导致经费增加。支出增加510.28万元,增长18.26%,主要原因是职工及协勤人数较上年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305.5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510.28万元,增加18.26%,主要原因:职工及协勤人数较上年增加导致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05.5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度支出合计3305.5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510.28万元,增加18.26%,主要原因:职工及协勤人数较上年增加导致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674.22万元,占80.90%;项目支出631.32万元,占19.1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05.5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10.28万元,增长18.26%。主要原因是职工及协勤人数较上年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09.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4.63万元,增长11.26%。主要原因是职工及协勤人数较上年增加导致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3.42万元,增长5.5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追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9.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4.63万元,增长11.26%。主要原因是职工及协勤人数较上年增加导致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3.42万元,增长5.5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追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3.86万元,占5.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9万元,增长12.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追加。

(2)卫生健康支出61.05万元,占1.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7万元,增长6.4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追加。

(3)城乡社区支出2796.66万元,占89.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90万元,增长3.9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追加。

(4)住房保障支出78.34万元,占2.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87万元,增长76.1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及调资追加,二是2019年度平时考核、绩效考核、未休假补助纳入公积金缴存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74.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9.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2.92万元,增长37.5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和追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保留经补贴、工作性经贴、生活性补贴、社会保障缴费支出等。公用经费1454.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94万元,增长5.89%,主要原因是协勤人员增加导致劳务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劳务费、办公费、邮电费、电费、水费、工会经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费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95.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5.64万元,增加100%, 主要是2019年部分项目经费由政府性基金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40万元,减少71.44%,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非机动车辆费用由公车运行维护费调整至其他交通费用导致金额减少,二是到我单位考察交流城市管理工作的单位减少,导致接待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1.44万元,减少81.2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2019年非机动车辆费用由公车运行维护费调整至其他交通费用导致金额减少;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1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90万元,减少59.71%,主要原因是2019年非机动车辆费用由公车运行维护费调整至其他交通费用导致金额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3.15万元,下降75.37%,主要原因是2019年非机动车辆费用由公车运行维护费调整至其他交通费用导致金额减少。

公务接待费0.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全国及各周边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前来我区学习交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51万元,减少99.73%,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30万元,减少99.78%,主要原因是严控了公务接待次数、标准及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8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0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4.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劳务费、办公费、邮电费、电费、水费、工会经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费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60万元,减少1.33%,主要是厉行节约导致运行经费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94万元,增加5.89%,主要原因是协勤人员增加导致办公经费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9万元,增长2190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到省外培训产生了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执法服装。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631.3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本单位实施的4项项目,累计全年预算资金631.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631.32万元,实际到位资金631.3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整体执行率100%。4个项目中,4个项目绩效得分均为97分,评价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璧山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专项名称

执法办公经费项目

自评总分(分)

97

业务主管部门

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人
及电话

王刚 17830297221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2019年初预算批复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188.280364


188.280364

100%

10

其中:上级资金





/

区本级资金

188.280364


188.280364

100%

/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如作出调整且备案,填写调整后的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提高工作效率,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执法能力,保障城市建设安全。

提高了工作效率,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执法能力,保障城市建设安全。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核心指标判断(填是或否)

管理制度完善性

/

完善


较不完善

80%

10

8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合规

100%

10

10

财务监督有效性

/

实行有效监督


有效监督

100%

10

10

成本节约率

/

100%


100%

100%

12

12

完成及时率

/

100%


100%

100%

12

12

成本节约率

/

100%


100%

100%

12

12

提高工作效率

/

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92%

12

11

保障城市建设安全

/

保障城市建设安全


保障城市建设安全

100%

12

12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执法办公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主要是提高工作效率,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执法能力,保障城市建设安全。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8.28万元,执行数为188.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资金用于邮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提高了工作效率,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了执法能力,加大对违法事件的监督和打击力度,有效保障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相关管理制度不完善,二是绩效目标不够明确,未细化量化为具体指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项目相关制度的建立,为工作的开展提供具体的依据。二是完善相关岗位责任体系和项目审批程序,明确岗位职责,使项目管理更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三是设置清晰、科学的项目整体目标,明确项目预期的产出和效果,制定细化、量化的指标,使项目能具体的体现各项指标。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8934。

(城管执法支队)2019年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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