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委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卫生健康委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委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健康委规划。
(2)负责拟订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拟订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健康、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健康、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技术、质量、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和市基本药物目录,组织遴选全区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制定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的采购、配送、结算、使用的监管和实施办法。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重庆市补充药物目录市内生产药品的鼓励扶持政策。
(8)贯彻执行生育政策,组织实施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并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健康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实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镇街卫生健康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卫生健康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5)拟订全区中医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负责区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在我区召开的国际性、国家、市和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7)承担重庆市璧山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重庆市璧山区干部保健委员会、重庆市璧山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重庆市璧山区统筹人口发展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设内设机构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财务审计科、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人口促进与家庭发展科、爱国卫生科、医政医管科、中医科,规划发展与信息科、公共卫生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纪检监察。
(三)单位构成。
卫生健康委下设机构主要包含3个综合医疗单位、1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个区妇幼保健院和15个街镇卫生院。均列为一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区民政局的老龄工作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不再保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财务管理调整情况无变化。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5,213.52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2,435.0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778.43万元。2019年支出总计15,213.52万元,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比2018年决算数减少759.72万元,下降4.76%,主要原因:一是2019对基层医疗单位房屋维修和设备购置款安排385万元而2018年安排655万元,减少270万元,下降41%;二是离岗村医养老和医疗补助2019年资金为2018年结转数据;三是计划生育经费2019年比2018年安排较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计生专项资金存在结转结余,在2019年全额拨付。2019年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特殊人群补助和医疗补助等、离岗村医生活和医疗补助、贫困人群医疗就诊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厕项目以及综合医疗单位科研项目等。收入总计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2,435.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69.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65.28万元,收入合计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19.26万元,下降10.24%,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对基层医疗单位房屋维修和设备购置款安排385万元而2018年安排655万元,减少270万元,下降41%;二是离岗村医养老和医疗补助2019年数为2018年结转;三是计划生育经费2019年比2018年安排较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存在结转结余。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35.09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2,778.43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3,311.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73万元,增长0.88%,主要原因是2018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厕项目2019年完成并支付。其中:基本支出1,081.44万元,占8.12%;项目支出12,230.10万元,占91.88%。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01.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6.44万元,下降31.54%,主要原因是本年对各个项目追加进度,及时完成并拨付相关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213.5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59.72万元,下降4.76%。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对基层医疗单位房屋维修和设备购置款安排385万元而2018年安排655万元,减少270万元,下降41%;二是离岗村医养老和医疗补助2019年数为2018年结转;三是计划生育经费2019年比2018年安排较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存在结转结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69.8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对基层医疗单位房屋维修和设备购置款安排385.00万元而2018年安排655.00万元,减少270.00万元,下降41%;二是离岗村医养老和医疗补助2019年数为2018年结转;三是计划生育经费2019年比2018年安排较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存在结转结余。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54.40万元,下降18.87%。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末计生专项指标结转较大,2019年拨付使用以及年初区级预算计划生育服务奖特扶经费时把中央和市级的部分资金一并用区级资金垫支安排指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777.56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4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1.44万元,项目支出12,063.9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901.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73万元,增长0.88%。主要原因人员增加2019年年末32人,2018年年末30人,2019年职工调资、2019年财政追加2018年三项改革性津补贴的住房公积金、年底追加2019年绩效目标考核和发放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78.83万元,下降,13.08%。主要原因是使用2018年结转结余资金及追减部分区级多安排的部分奖特扶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01.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5.57万元,下降31.52%,主要原因是本年对各个项目追加进度,及时完成并拨付相关经费。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4.40万元,占0.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区卫生系统党务干部专题培训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44.33万元,占2.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9.67万元,增长2,248.7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科目设置错误年中调整科目。
(3)卫生健康支出12,603.52万元,占95.8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77.39万元,下降16.43%,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结余经费开支和追减部分区级多安排的部分奖特扶资金。
(4)节能环保支出127.35万元,占0.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3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基础设施建设改厕项目经费127.35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55.80万元,占0.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15万元,增长94.76%,主要原因是追加2018年“三项”改革性津补贴补缴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1.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1.67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263.5万元,增长44.05%,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年末32人,2018年年末30人,调资增加经费80万左右,预发2019年目标绩效、健康休养费、年休假等136万元,发放“三项”改革性津补贴补缴公积金21万元等相关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务员月考核、目标考核、未休年休假、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219.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37万元,增长17.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8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65.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16万元,增长487.77%,主要原因是2018年下半年实施建卡贫困户医疗报销兜底保障资金,由医院垫支,2019年支付较2018年时间长,报销人次也相应增加,故决算数据也相应增加。本年支出166.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89万元,增长509.69%,主要原因是2018年下半年实施建卡贫困户医疗报销兜底保障资金,由医院垫支,2019年支付当年医疗兜底资金和部分2018年兜底资金,故决算数据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5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3万元,下降41.7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2018年支出数减少2.33万元,下降21.38%,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是因为本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学习培训等,所以未发生此项经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未产生因公出国(境)人员学习培训经费。较2018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未产生因公出国(境)人员学习培训经费。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未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99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单位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指标使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指标使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接待费3.5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份及区外相关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卫生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2万元,下降63.09%,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2万元,下降39.3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1,38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5.7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9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9.7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37万元,增长17.27%,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增加,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与年初预算对比增加28.27万元,增长12.8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在职人员30人,2018年12月末调入人员未编入年初预算中,还有部分是人员变动时间节点增加机关运行费。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会议费均列入培训费中。与年初预算数对比增加0.8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会议使用经费列入本项目中,按会计科目核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9.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8万元,增长140.86%,与年初预算数对比增加17.85万元,增长1002.8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区卫生系统党务干部专题培训费14.4万元,卫生计生工作和组织部组织的各项外出参加学习培训等增加3.4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截止2019年12月底,本单位实际使用车辆1辆,其中1辆为待报废车辆,已交由区机关事务局待处置,另1辆为区妇幼保健院在用(待过户)。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用于采购公共外环境除四害市场运作、办公物资采购及信息网络费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涉及资金14454.2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
1、领导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上下联动稳步提升的工作机制业已形成。
璧山区卫健委及所属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工作,制度健全;项目实施真实性普遍较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领导亲力亲为,抓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工作;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公卫人员进行了多轮培训,使其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知识更加了解,也更加熟悉业务,极大地推进了基本公卫工作的开展。
2、专业机构指导督导有力,基本公卫工作的整体质量较高。
区属专业公共卫生指导机构定期组织基层医疗机构的公卫人员进行了培训,使得基层卫生人员对基本公卫知识的理解更加深入,积极督导履责。同时,各公卫指导机构加强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公卫工作按季度进行督导和考核,督导有力,促进基层机构对基本公卫工作的持续改进。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组织实施,全员动员,老百姓的认同感普遍较高。
大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克服了人员紧张的现实,重视《规范(第三版)》的学习、掌握和运用,工作做得较为扎实,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多数单位全院全员行动,人人都是家庭医生,个个都有目标任务,医防融合初见成效。从全区整体看,一是宣传比较到位,电话随访绝大多数服务对象群众认可度较高;二是多数档案的整理和归档比较完善,真实性、逻辑性较好;三是大多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人员业务熟悉,与服务对象建立了信任关系,社会评价较高;四是经过几年的公卫评价,绝大多数单位对规范进一步掌握,资料准备较为规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2019年卫健委开展了15个项目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4,454.29万元,执行数为12,644万元,完成预算的88%。从评价情况来看,及时有效地对各项工作开展落实,使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基本公共卫生专项工作开展2019年市级要求达到:基本适龄人群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结核病患者管理率100%,老年人健康管理率58.37%,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78.12%,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0%,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新生儿访视率93.36%,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4.92%,早孕检测率93.49%,产后访视率92.96%,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常住人口知晓率69.56%。完成璧山区2019年两癌筛查,完成率100%。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工作宣传欠缺、基层全面操作性不强,管理落实不到位。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强宣传力度、全面系统录入管理。
自评目标绩效表:
|
璧山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
|
专项名称 |
辖区内人口儿童、老年人,孕产妇、严重精神障碍人群建卡管理以及传染病管理等家医服务 |
自评总分(分) |
98.71 | ||||||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联系人 |
王秀英 41416081 |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
年度总金额 |
6093.13 |
6093.13 |
5173 |
91% |
9.1 | ||||
|
其中:上级资金 |
5225 |
5225 |
4305.8 |
82% |
/ | ||||
|
区本级资金 |
867.2 |
867.2 |
867.2 |
100% |
/ | ||||
|
其他资金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适龄人群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结核病患者管理率≥90%,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7%,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7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0%,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新生儿访视率≥8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5%,早孕检测率≥85%,产后访视率≥85%,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常住人口知晓率≥57%。完成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设备采购。对璧山区2019年两癌筛查,完成率100%。 |
适龄人群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结核病患者管理率100%,老年人健康管理率58.37%,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78.12%,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0%,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新生儿访视率93.36%,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4.92%,早孕检测率93.49%,产后访视率92.96%,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常住人口知晓率69.56%。完成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设备采购。对璧山区2019年两癌筛查,完成率100%。 |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 |
指标得分 |
核心指标判断 |
|
适龄人群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 |
≥90% |
95.00% |
100.00 |
5 |
5.00 |
是 | ||
|
结核病患者管理率 |
% |
≥90% |
100.00% |
100.00 |
5 |
5.00 |
是 | ||
|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 |
≥67% |
58.37% |
87.00 |
3 |
2.61 |
是 | ||
|
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 |
% |
≥75% |
78.12% |
100.00 |
5 |
5.00 |
是 | ||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 |
≥60% |
60.00% |
100.00 |
5 |
5.00 |
是 | ||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 |
≥60% |
60.00% |
100.00 |
4 |
4.00 |
是 | ||
|
新生儿访视率 |
% |
≥85% |
93.36% |
100.00 |
4 |
4.00 |
是 | ||
|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
% |
≥85% |
94.92% |
100.00 |
4 |
4.00 |
是 | ||
|
早孕检测率,产后访视率 |
% |
≥85% |
93.49% 92.96% |
100.00 |
4 |
4.00 |
是 | ||
|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常住人口知晓率 |
% |
≥57% |
69.56% |
100.00 |
4 |
4.00 |
是 | ||
|
全区妇科检查 |
人 |
11021 |
11021 |
100.00 |
3 |
3.00 |
是 | ||
|
妇科检查标准 |
元 |
17 |
17 |
100.00 |
4 |
4.00 |
否 | ||
|
宫颈细胞取材及TCT耗材及阅读报告 |
人 |
11021 |
11021 |
100.00 |
3 |
3.00 |
是 | ||
|
组织病例学检测 |
元 |
28 |
28 |
100.00 |
3 |
3.00 |
否 | ||
|
阴道镜检查 |
人 |
219 |
219 |
100.00 |
3 |
3.00 |
是 | ||
|
阴道镜检查 |
元 |
60 |
60 |
100.00 |
3 |
3.00 |
否 | ||
|
组织病理检查 |
人 |
153 |
153 |
100.00 |
3 |
3.00 |
是 | ||
|
组织病理检查 |
元 |
160 |
160 |
100.00 |
3 |
3.00 |
否 | ||
|
乳腺癌检查 |
人 |
9112 |
9112 |
100.00 |
3 |
3.00 |
是 | ||
|
乳腺癌检查 |
元 |
79.6 |
79.6 |
100.00 |
3 |
3.00 |
否 | ||
|
满意度 |
% |
98 |
98 |
100.00 |
4 |
4.00 |
是 | ||
|
数字化门诊建设 |
个 |
3 |
3 |
100.00 |
3 |
3.00 |
是 | ||
|
数字化门诊建设 |
元 |
120000 |
120000 |
100.00 |
3 |
3.00 |
否 | ||
|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个 |
2 |
2 |
100.00 |
3 |
3.00 |
是 | ||
|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元 |
100000和440000 |
100000和440000 |
100.00 |
3 |
3.00 |
否 |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1、上级资金执行率偏差较大,主要是本项目还未完成,带部分资金结转下年清算使用。2.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低,主要是老年人健康意识淡薄,主动接受服务意识差,下步加强健康教育,提升主动参与意识;3.璧城、璧泉人口基数大,老年人口多,服务能力不足,下步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完成工作任务。 | ||||||||
璧山区卫生健康委2019年委托第三方对基本公卫服务绩效评价:
各单位评价结果总体情况
1、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情况(96.8分)
按照璧山区卫健委提供指标体系。璧山区2019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的平均得分为88.240分,得分占比91.16%。(名词解释:“得分占比”:所得分数在总分中所占比例,即总分为96.8分时,其得分情况)。
各单位排名如下:
(1)丁家街道卫生院;(2)八塘镇中心卫生院;(3)正兴镇中心卫生院;(4)福禄镇卫生院;(5)大路街道中心卫生院;(6)大兴镇中心卫生院;(7)青杠街道卫生院;(8)七塘镇卫生院;(9)河边镇卫生院;(10)三合镇卫生院;(11)广普镇卫生院;(12)来凤街道中心卫生院;(13)璧泉街道卫生院;(14)健龙镇卫生院;(15)璧城街道卫生院。
项目执行总体得分情况
1、组织管理(6.3分):平均得分5.828分,得分占比92.51%;健龙镇卫生院排名第一。
2、项目执行(75.5分):平均得分69.508,得分占比92.06%。
(1)居民健康档案(6.5分):平均得分4.646分,得分占比71.48%;八塘镇中心卫生院排名第一;
(2)健康教育(5分):平均得分4.897分,得分占比97.94%;青杠街道卫生院等9个单位排名第一;
(3)预防接种(9分):平均得分8.115分,得分占比90.17%;璧城街道卫生院排名第一;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6分):平均得分5.993分,得分占比99.88%;大兴镇中心卫生院等11个单位排名第一;
(5)孕产妇健康管理(6分):平均得分5.949分,得分占比99.15%;福禄镇卫生院等10个单位排名第一;
(6)老年人健康管理(6分):平均得分5.057分,得分占比84.28%;福禄镇卫生院排名第一;
(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6分):平均得分5.492分,得分占比91.53%;河边镇卫生院排名第一;
(8)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6分):平均得分5.428分,得分占比90.47%;河边镇卫生院、大路街道中心卫生院排名第一;
(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5分):平均得分4.685分,得分占比93.7%;河边镇卫生院等10个单位排名第一;
(10)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5分):平均得分4.864分,得分占比97.28%;大兴镇中心卫生院排名第一;
(11)中医药健康管理(5分):平均得分4.632分,得分占比92.64%;青杠街道卫生院等4个单位排名第一;
(12)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服务(5分):平均得分4.912分,得分占比98.24%;青杠街道卫生院、丁家街道卫生院、璧城街道卫生院排名第一;
(13)卫生监督协管服务(5分):平均得分4.837分,得分占比96.74%;青杠街道卫生院等7个单位排名第一;
3、项目效果(5分):平均得分4.553分,得分占比91.06%,大路街道中心卫生院排名第一。
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5分):平均得分4.873分,得分占比97.46%;大路街道中心卫生院等8个单位排名第一。
发现的问题:综合起来看,璧山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既有面上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有个别单位相对特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少数单位存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协调抓总不够,人员调配不够到位,公卫科同志主动性不够强,单位内项目之间工作质量不均衡,全区基层单位之间,公卫各项目之间发展不均衡,存在一定的短板。
部分单位组织实施存在“脱节”现象。该出台的年度方案或工作计划“未细化”,照搬区卫健委要求,没有结合单位的实际,提出自己的落实举措,操作性不强,管理落实不到位。对村卫生室督查流于完成数量,尚未形成一年4次覆盖公卫项目和基本医疗的评价体系,问题整改未真正到位。
部分单位对督导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宽泛”,问题不清,责任不明,佐证资料欠缺,一些老问题反复发生,整改有形式化之嫌。如项目表格的填写错项、漏项、逻辑性错误、信息更新不及时等。
部分同志基础知识“不扎实”,对规范“不熟悉”,应对工作“缺沟通”,抽查考试成绩不理想,甚至还有一部分同志不及格,基本功不牢。
少数单位迎检“较匆忙”,资料准备对接标准不完整,部分单位缺资料、差资料、临时找资料。
(二)项目执行方面
全区总体工作开展情况较好,项目执行力度较大,真实性较高,但项目质量和规范管理还需进一步提高。
一是全区整体还存在着项目短板。慢病管理项目中的高血压、糖尿病扣分点较多,有的单位任务未完成;预防接种中的接种行为扣分的单位较多,冷链管理出入库管理存在资料不全等问题;项目管理中的年度自查评价报告深度不够,普遍有扣分;老年人中医药服务的真实性、0-36月龄儿童中医药服务的管理率、老年人体检表合格率得分率不高。
二是项目执行过程的佐证资料和信息更新有欠缺。如组织管理中的整改事项有一部分单位未梳理归纳,台账不清晰;部分居民电话更换后未及时更新档案;健康教育服务方面部分机构资料目录不清晰、出入库记录欠规范或真实性、逻辑性无法查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存在异常评价及健康指导不准确。体检表填写以不空项、不漏项为由有的单位欠规范。
三是少部分单位提供的“文件”与实施过程不吻合,有“两张皮”之嫌。少部分单位所写与所做不一致,“文件”对付检查,实施另外一套。
全区项目宣传、服务对象知晓率、满意度、家庭医生签约、孕产妇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协管等均做的较好,但部分单位的项目年度自查报告未写典型案例、亮点工作和群众获得感方面的内容。专业机构项目指导督导到位,但督促整改还有差距。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查督导向持续改进转变。针对项目中的短板、弱项,以《规范(第三版)》为依据,建议建立专门辅导机制,交叉复核补短机制,提升全区的整体工作质量。一些表格的填写,资料的要求建议全区作出统一的要求。有必要对《规范(第三版)》再次进行全面深入系统、接地气地培训,加深对《规范(第三版)》的理解、掌握和运用;同时,要强化《规范(第三版)》延伸知识的培训,既知做什么,又懂做得对,更懂做得好。
二是基础培训向实战提高转变。重点围绕考试得分不高找原因,建立培训学习激励机制,要着力解决自己组织考试满堂红,检查考试掉链子的问题。对村卫生室督导粗放问题,建议建立对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卫的质量评价体系,形成对村卫生室统一的质量督导体制机制,防止督导粗放、走过场。针对整改事项时常回潮反弹问题,建议专业公卫机构实化督导评价。
三是项目实施向做实细节转变。进一步加强领导,发挥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专业机构作用,压实专业机构的责任,在标准上、口径上、要求上形成统一意见,避免专业机构督查人员一人一个理解,一人一个要求,使基层的同志不走弯路、少走弯路。对“模板化”项目注重体现个性化要求,防止机械“粘贴复制”。进而巩固成效,补短扶弱,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预防接种
(1)自报情况:
接种率情况:乙肝98.86%,卡介苗100%,脊灰96.59%,百白破97.62%,含麻制剂98.13%,流脑98.17%,乙脑98.17%,甲肝98.78%,麻疹首针及时率90%;年度内“八苗”接种针次数总2315针次;“八苗”接种率98.29%。
(2)核查情况:
①接种率监测报告:通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核实,单苗接种率:乙肝99.17%,卡介苗100%,脊灰99.17%,百白破99.17%,含麻制剂100%,流脑100%,乙脑99.17%,甲肝99.16%,麻疹首针及时率90%;年度内“八苗”接种针次数总2315针次;“八苗”接种率98.33%。
②抽查幼儿园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情况:抽查幼儿园《重庆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登记表》中的30名2-4岁儿童,儿童查验登记率为100%,儿童补种完成率为100%。
③疫苗管理:随机抽查11月份使用的疫苗9剂次,接种登记9剂次;报告接种9剂次,疫苗报告接种剂次数真实率100%。
④随机抽查甲肝减毒活疫苗,遵循了疫苗“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入库记录齐全,入库验收资料不齐全,资料缺1种,缺疫苗验收记录;随机抽查麻风减毒活疫苗,遵循了疫苗“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入库记录齐全,入库验收资料不齐全,资料缺1种,缺疫苗验收记录。
⑤接种行为管理:知情告知书填写规范率100%、完整率80%、准确率100%,与业务系统一致。
⑥冷链管理、温度记录:随机抽查11月份所有疫苗,温度记录真实,出入库温度记录齐全。
⑦接种操作规范性:现场抽查2名儿童,其中2名儿童未规范进行疫苗接种流程、预检操作。
⑧麻疹、FP、EFI监测工作:按旬开展麻疹、FP主动监测,及时上报旬报36期;及时报告疑似麻疹监测病例1例,但未做麻疹个案调查及采样;报告EFI4例。
(3)存在问题:①托幼机构查验接种证流程不规范,未将学生查验证明纳入学生档案管理,学生花名册无户籍地址;②疫苗管理不规范,未建疫苗验收记录;③接种对象地址未填全;④接种流程欠规范:预检登记区无留察30分钟提示,抢救药品及器械不全,预检知识掌握不全面;⑤报告的疑似麻疹监测病例未按要求进行个案流调及采样。
(4)下一步工作措施:①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新生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实施方案》规范实施接种证查验及疫苗接种工作,完善相关记录,提高地址填写、录入完整性;规范接种操作流程,备全抢救药品及器械,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操作技能;②按《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及运输管理规范》要求,继续做好疫苗日常管理,健全疫苗验收记录;③按要求规范开展麻疹、FP主动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敏感性。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璧山区卫生健康委财务审计科电话:023-4141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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