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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卫生健康委的名义,统一行使卫生健康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承担全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按规定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参与起草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

2.承担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医师执业、计划生育、母婴保健等医疗卫生领域的执法职能。

3.承担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领域的执法职能。

4.承担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等传染病防治领域的执法职能。

5.承担职业卫生、煤矿职业安全健康、放射卫生等职业健康领域的执法职能。

6.承担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任务。

7.监督、指导街道、镇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8.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9.承担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区卫生健康委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副处级,设内设机构5个:综合科、法制科、医疗卫生执法科、公共卫生执法科、职业健康执法科。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一级预算单位,无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县(自治县)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渝委编委〔2019〕80号)和《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璧山委办〔2019〕27号)精神,将重庆市璧山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承担的卫生行政许可等行政职能划归区卫生健康委,整合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计划生育、职业健康等执法职责,相应将重庆市璧山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更名为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924.21万元,支出总计924.2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39万元、增长11.91%,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调资、人员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中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完成,同时增加日常运行维护费。

2.收入情况。

2019年度收入合计753.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99万元,增长28.46%,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调资、人员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中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完成,同时增加日常运行维护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3.67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70.54万元。

3.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支出合计898.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78万元,增长37.05%,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调资、人员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中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完成,同时增加日常维护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21.69万元,占91.50%;项目支出76.37万元,占8.50%。

4.结转结余情况。

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6.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4.39万元,下降84.67%,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中往年一些项目已经开展完成,经费已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24.2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8.39万元,增长11.91%。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调资、人员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中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完成,同时增加日常运行维护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3.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99万元,增长28.46%。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调资、人员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中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完成,同时增加日常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4.37万元,增长25.76%。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调资、年中追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0.54万元。

2.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8.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78万元,增长37.05%。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调资、人员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中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完成,同时增加日常维护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8.76万元,增长49.85%。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调资、年中追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3.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1万元,增长147.08%。主要原因是今年召开了中医药、协管培训会。

3.结转结余情况。

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6.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4.39万元,下降84.67%,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中往年一些项目已经开展完成,经费已支付。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5.85万元,占14.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50万元,增长62.70%,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调资、人员增加,养老、职业年金等追加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730.90万元,占81.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1.94万元,增长46.48%,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调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中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完成,同时增加日常维护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41.31万元,占4.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32万元,增长79.69%,主要原因是单位增人增资,公积金等追加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1.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3.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76万元,增长43.11%,主要原因是单位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58.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76万元,增长28.0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3万元,下降49.3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3万元,下降11.0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人员出国,故无出国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人员出国,故无出国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人员出国,故无出国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车改,我单位未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由于车改,我单位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由于车改,我单位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6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监督检查、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6.6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5万元,下降3.11%,主要原因是自实施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维护费用下降。

公务接待费0.4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市区到我单位学习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0万元,下降92.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8万元,下降54.5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0.3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6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76万元,增长28.08%,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同时今年召开了中医药、协管培训会,会议费较年初预算增长。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3.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1万元,增长147.33%,主要原因是今年召开了中医药、协管培训会,会议费较年初预算增长。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培训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为0主要是我单位没有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空调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76.3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璧山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专项名称

卫生监督执法、卫生计生培训、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抽检等

自评总分(分)

85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
及电话

刘璐   41400370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736863.1

736863.1

736863.1

100%

10

其中:上级资金





/

区本级资金

736863.1

736863.1

736863.1

100%

/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如作出调整且备案,填写调整后的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水质在线监测运行维护,包括采样泵清洗、校准、采集器+GPRS、测试,试剂耗材等,预维护5个月。
2.快速检测设备每年校验15台,300元/台,合计4500元;快速检测设备试剂购买,2500元;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举报投诉,由第三方出具检测报告,其中:生活饮用水5家,10000元/家(出厂水、龙头水、投诉所在地龙头水),合计50000元;公共场所用2家,1500元/家,合计3000元。
3.执法服装制作66357元。
4.法制宣传一科宣传4次,活动费10000元。
5.根据市对区相关考核要求,全区3000余卫生管理人员每年轮流培训两次。

1.水质在线监测运行维护5个月。
2.快速检测设备校验13台。
3.完成本年度执法服装制作。
4.法制宣传一科完成宣传3次,二科完成宣传9次。
5.全区卫生计生培训一科培训8次,二科培训9次。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核心指标判断
(填是或否)

水质在线运行维护月数

5


5

100%

10

10

生活饮用水水质安全预警率

%

95


95

100%

10

10

快速检测设备校验台数

15


13

87%

10

0

接到需第三方出具报告的举报投诉家数

7


0

0%

5

0

执法服装制作人数

25


25

100%

5

5

宣传活动次数(一科)

3


3

100%

5

5

宣传活动次数(二科)

9


9

100%

5

5

国抽完成率

%

100


100

100%

10

10

卫生计生培训户数(一科)

8


8

100%

10

10

卫生计生培训户数(二科)

9


9

100%

10

10

培训对象的合格率

%

100


100

100%

10

1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1.快速检测设备校验15台,经检验机构派员确认有2台不能开展检测(已坏,不能使用),故实际开展设备校验13台;
2.今年接到的举报投诉均不需要第三方出具检测报告,故该项无费用支出。

卫生监督执法、卫生计生培训、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抽检等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3.69万元,执行数为73.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水质在线运行维护5个月,达到生活饮用水水质安全预警率95%,快速检测设备校验13台,处理需要交由第三方出具报告的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举报投诉0家,完成每年执法服装定制,举行每年规定要求的法制宣传活动12次,同时根据市对区相关考核要求,全区3000余卫生管理人员每年轮流培训达到17次,国抽完成率、培训合格率均为100%。确保全区卫生健康领域合格合规,进一步保障全区人民水质卫生安全。提高社会公众对卫生健康领域的满意度。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1.单位内部年龄总体偏大,学习能力和积极性不是很高; 2.项目评估开展培训,培训质量有待提高; 3.单位人手不足。

下一步改进措施:1.研究出台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能力、业务水平的激励机制;2.通过生动有效的培训真正武装全体干部的头脑,提高思想认识;3.减少人手不足压力,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1. 绩效自评报告

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1400370。

附件下载:

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决算公开表2019年.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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