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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协助区委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在全区的贯彻落实,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服务发展、服务决策、服务落实“三服务”工作。

2.负责区委督促检查工作,统筹全区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督促落实。

3.负责督促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工作措施和考核,协调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各专项小组工作。

4.收集和处理全区各级各部门有关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及反馈社情民意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区委报告。

5.负责区委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务公开等工作。

6.负责区委全会、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专题会议等会议的会务组织、记录整理工作。

7.负责区委、区委办公室的公文处理、文件材料印制、文件资料发送及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中央、市委文件的阅读、管理工作。

9.负责区委值班工作。

10.负责区委公务接洽工作。

11.负责全区档案行政管理工作。

12.协助区委协调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有关活动和有关事务工作。

13.统一领导区委机要保密局。

14.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单位(含区委机要保密局、区保密技术检查服务中心)。2020年本单位共设立13个科室(综合科、信息科、秘书科、会联科、督查一科、督查二科、行政科、档案科、改革科、区委值班室、区委法规室、机要科、保密科),编制数50个(行政编制31个,工勤编制7个,事业编制12个),实际在职人数54人(其中市管领导和纪检组人员不占用本单位编制),无退休人员(退休人员算在社保局)。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20年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没有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910.64万元,支出总计2,910.6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2.33万元、 增长  49.4%,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了信创、城市政务网等大型项目。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865.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3.83万元,增长49.9%,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了信创、城市政务网等大型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5.77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44.87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902.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8.61万元,增长52.5%,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了信创、城市政务网等大型项目。其中:基本支出 1,407.46万元,占48.5%;项目支出1,494.59万元,占51.5%。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28万元,下降80.9%,主要原因是今年收到了去年预付款的发票,冲抵了去年的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10.6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62.33万 元,增长49.4%。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了信创、城市政务网等大型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3.14万元,增长90.5%。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了信创、城市政务网等大型项目经费,资金用途是建设信创和城市政务网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65.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3.83万元,增长49.9%。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了信创、城市政务网等大型项目。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1,338.27万元,增长87.6%。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了信创、城市政务网等大型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4.87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2.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8.61万元,增长52.5%。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了信创、城市政务网等大型项目。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1,374.55万元,增长90%。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了信创、城市政务网等大型项目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28万元,下降80.9%,主要原因是今年收到了去年预付款的发票,冲抵了去年的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5.23万元,占8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01.80万 元,增长105.5%,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了信创、城市政务网等大型项目。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0.02万元,占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6万 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人员职务、工资等增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相应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76.23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4万 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人,医保、公务员医疗补助相应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20.57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24万元,增长106.7%,主要原因是今年补缴了2019年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7.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8.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4.32万 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等相应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58.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1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通讯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88万元,下降71.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约开支、减少不必要的接待;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规范公车出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13万元,下降57.1%,主要原因是去年购置了公务用车,今年未购置;今年公车使用较少,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公务出国(境),今年本部门没有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去年因公出国费用为4.80万元,今年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购置,但今年没有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预算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9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去年购置了公务车,而今年没有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4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应急保障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51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今年公车出行较少,维修费用较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08万元,下降27.7%,主要原因是今年公车出行较少,维修费用较少。

公务接待费2.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37万元,下降91.5%,主要原因是今年接待费比年初预计次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3万元,增长192.2%,主要原因是今年因工作需要接待次数较去年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27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4.7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6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8.4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通讯费、会议费、印刷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1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人员较少、节约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68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人员较少、各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3.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今年会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67万元,下降41.7%,主要原因是今年会议召开次数比预期减少。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9.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4万元,下降9.3%,主要原因是今年培训次数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7万元,下降32.7%,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比预计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机要设备、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1494.59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璧财绩〔2021〕2号)文件要求,我办对2020年财务相关数据并进行认真核对,确认了资金拨付情况,并对本年度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客观公正的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项目进行评分,综合得分98.5分。

2020年度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分值

评价标准

得分

投入

目标设定

绩效目标合理性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1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1

绩效指标明确性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确细化情况。(年度计划中的目标可视为绩效目标)

2

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预算配置

在职人员控制率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100%

2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

"三公经费"变动率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2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2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

小计

7

7

过程

预算执行

预算完成率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1.5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0.5分,扣完为止。

1.5

预算调整率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1.5

预算调整率(调增调减)=(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本年度未进行预算调整,计满分;0-10%(含),计1分;10-20%(含),计0.5分;大于20%不得分

1.5

结转结余率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结转结余总额:部门(单位)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1.5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3%得满分,每超出1%扣0.5分,扣完为止。

1.5

公用经费控制率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100%

1.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0.5分,扣完为止。

1.5

"三公经费"控制率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1.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0.5分,扣完为止。

1.5

政府采购执行率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1

政府采购执行率95%—105%得满分,低于95%或超过105%不得分

0

预算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

部门(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1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0.5

资金使用合规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5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预算调整履行规定程序;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5

预决算信息公开

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1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算信息;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算信息;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扣完为止。

1

工程项目管理

招投标申报流程和标后管理是否规范

3

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是否均按照要求通过招投标或竞争性比选程序实施;中标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是否一致,项目经理与合同指派是否一致,人员变更是否按合同要求取得建设单位同意。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3

基础信息完善

部门(单位)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1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完整;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准确。
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

资产
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

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1.5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5

资产管理安全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2

①资产保存是否完整;
②资产处置是否规范;
③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是否帐实相符;
④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固定资产利用率

部门(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1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以抽查方式,发现一处扣0.2分

1

小计

24

22.5

产出

职责履行

召开全区性会议次数

≧200次

5

完成目标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5

参加全区性会议人员

≧1000人

5

完成目标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5

印制全区性文件

≧3000份

5

完成目标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5

展开区委全会次数

≧2次

5

完成目标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5

全区重点项目纳入督查督办系统覆盖率

≧95%

5

完成目标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5

保障全区顺利开展视频调度工作次数

全年实施视频调度≧4次

5

完成目标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5

机要保密设备运行率

≧95%

5

完成目标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5

机要保密培训覆盖率

≧95%

5

完成目标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5

全年处理上级文件

≧800件

5

完成目标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5

开展各类对外交流次数

≧4次

5

完成目标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5

小计

50

50

效益

社会效益

推动全区办公效率提升

有所提升

5

完成目标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4

全区重点工作落实率

≧90%

5

完成目标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5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参与人员满意度

参与会议、培训等人员反馈满意度≧95%

9

得到一次不满意反馈扣1分,扣完为止

10

小计

19

18

总分

100

98.5

区委区政府重点专项督查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全年开展疫情防控、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督查200余次;将决策督查、会议督查、文件督查等4000余条工作任务纳入智能政务推进系统进行跟踪督查。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1万元,执行数为5.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区委区政府重点专项督查经费

自评总分

97

等级

主管部门

区委办公室

实施单位

区委办公室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91

5.91

5.91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5.91

5.91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为推动全区中心工作,保障组织的到部门、镇街等开展的各项督查工作

全年开展疫情防控、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督查200余次;将决策督查、会议督查、文件督查等4000余条工作任务纳入智能政务推进系统进行跟踪督查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系数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实地督查次数

≧100次

200次

10

100%

10

全年开展督查天数

≧60天

70天

10

100%

10

质量指标

全区重点工作纳入督查督办系统覆盖率

≧95%

95%

20

100%

20

时效指标

督查重点工作完成率

≧90%

90%

20

95%

19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推动全区重点工作落实

推动

推动

20

95%

19

生态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被督查对象满意度

≧90%

95%

10

90%

9

  1.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今年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今年项目未纳入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2375

附件下载: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2020年决算公开(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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