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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林业科技推广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置区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问题的批复》(璧委编委〔2019〕55号)文件规定,本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为:

1.组织开展林业科技宣传、技术推广和培训,送科技“下乡”。

2.传授指导造林、林木栽培、森林抚育管理等林业技术。

3.负责林木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与林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开展林业科研项目合作和林业科技推广项目试验、示范及优良、高产、高效示范基地建设。

4.负责森林资源、湿地资源、荒漠化土地调查监测评价。开展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营造林、林木采伐等林业作业设计调查。

5.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开展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

6.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林业科技推广站(重庆市璧山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为区林业局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6名(干部),领导职数1名。在职实有人数6名,退休人员2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31.21万元,支出总计131.2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13万元、下降23.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工资调整和收回结转结余资金造成的。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28.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13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工资调整造成的。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92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29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31.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49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工资调整造成的。其中:基本支出123.86万元,占94.4%;项目支出7.35万元,占5.6%。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4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收回结转结余资金13.35万元,其余为项目费用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1.2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0.13万元,下降23.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工资调整和收回结转结余资金造成的。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0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后工资变动造成的,资金用途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13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工资调整造成的。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9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后工资变动造成的。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29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49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工资调整造成的。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0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后工资变动造成的。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收回结转结余资金13.35万元,其余为项目费用支出。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23万元,占1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3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是支出了抚恤和丧葬费用。

(2)卫生健康支出7.04万元,占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2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造成的。

(3)农林水支出93.80万元,占7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00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工资调整造成的。

(4)住房保障支出12.14万元,占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9万元,增长114.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缴造成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82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工资调整造成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4.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4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购买办公用品,保障单位日常运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6万元,下降78.4%,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三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支出管理相关规定;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1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了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没有人员出国(境),故无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没有购置公务车,故无公务车购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工作检查等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3万元,下降68.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了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8万元,下降33.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支出。

公务接待费0.2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退耕还林考察学习、国土绿化检查以及合璧津高速四标建筑砂石自采自用临时占用林地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3万元,下降92.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支出管理相关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开展考察学习以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了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3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7.9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5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基层事业单位,没有安排大型的会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精简了会议,节省了开支。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精简了培训,节省了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精简了培训,节省了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和办公软件,保证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涉及资金4.06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项目完成情况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见附件1)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度,区财政局没有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1419259。

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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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重庆市璧山区林业科技推广站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林业科技推广站2020年度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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