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璧山区东风林场单位地址:璧山区璧泉街道莲花街59号。管理国有林地面积8.68万亩,其中公益林面积7.19万亩,商品林1.49万亩,分布在全区各街镇。2020年年底有职工99人,包括在职职工30人,退休职工69人。
(一) 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负责管理全区国有天然林及人工林资源。组织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开展林地更新、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封山育林等森林经营和生态修复,促进国有森林资源增长。实施林区道路、消防设施、管护站点等国有林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林区基础设施。保护国有森林资源,开展国有森林林地保护、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维护国有森林资源安全。
(二)机构设置
璧山区东风林场设4个科室和5个管护站。4个科室包括:办公室、财务科、经营科、林政科。5个管护站包括:璧城管护站、来凤管护站、大兴管护站、七塘管护站和青龙湖管护站。
(三)单位构成
璧山区东风林场纳入部门决算,是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6,938.49万元,支出总计6,938.4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增加4,622.80万元、 增长 199.6%,主要原因是有今年有缙云山生态搬迁资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6,934.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43.07万元,增长266.7%,主要原因是今年有缙云山生态搬迁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34.01万元,占100%,年初结转结余4.48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6,938.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28.40万元,增长263.3%,主要原因是今年有缙云山生态搬迁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799.08万元,占11.5%;项目支出6,139.41万元,占88.5%。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5.6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年末没有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938.4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622.80万 元,增长199.6%。主要原因是本年有缙云山生态搬迁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65.36万元,增长405.3%。主要原因是本年有缙云山生态搬迁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7.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8.11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上年有两年的绩效考核和未休年假报酬收入,本年无;且人员减少8人,上年有高速路绿化土地租金,本年在政府性基金中安排。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51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20年“三项”改革性津贴住房公积金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48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1.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2.79万元,下降38.4%。主要原因是上年有两年的绩效考核和未休年假报酬支出,本年无;且人员减少8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99万 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补缴2020年“三项”改革性津贴住房公积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5.6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年末没有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9.43万元,占9.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66万 元,下降28.5%,主要原因是人员转隶6人至林业行政执法支队。
(2)卫生健康支出44.96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84万元,下降40.7%,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资金在节能环保支出科目安排并支出医疗保险费18万元,本级医疗保险预算相应追减这部分预算。
(3)节能环保支出18.00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0万元,增长 100%,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资金在节能环保支出科目安排并支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18万元。
(4)农林水支出899.83万元,占7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17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补发2019年目标绩效奖励。
(5)住房保障支出89.46万元,占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32万元,增长154.6%,主要原因是补缴2020年“三项”改革性津贴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9.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2.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0.62万 元,下降43.5%,主要原因是上年有两年的绩效考核和未休年假报酬支出,本年无;且人员减少8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支出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目标绩效考核奖励、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136.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18万元,下降27.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6人,差旅费等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776.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51.19万元,增长2245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缙云山生态搬迁资金和高速路绿化土地租金。本年支出5,776.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51.19万元,增长22456.8%,主要原因是支付了缙云山生态搬迁资金和高速路绿化土地租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3万元,下降55.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决算有所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51万 元,增长64.3%,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使用年限过长,维修费用增加 。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用于出国(境)外学习、交流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均无人员出国,故无出国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无人员出国,故无出国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管护业务检查等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均未新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2019年、2020年我单位均未新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37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管护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63万元,下降50.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车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5万元,增长56.1%,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使用年限过长,维修费用增加 。
公务接待费1.59万元,主要用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重庆市林业局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1万元,下降68.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4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2020年国家档案局来场指导工作、巫溪林业局来场交流学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6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6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4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为纯事业单位,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基层事业单位,没有安排大型的会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基层事业单位,没有安排大型的会议。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今年参加培训人数较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万元,下降32.4%,主要原因是今年参加培训人数较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8.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1.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6.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8.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818.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智慧林场二期建设设备、林木抚育管理服务等项目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青钱柳幼林抚育)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涉及资金6.9452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见附件)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场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没有委托第三方对我场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 4142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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