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五龙小学校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单位是璧山区教育事业单位,从事小学义务教育。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是璧山区独立核算的事业预算编制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我单位实行校长负责制,设置正副校长各1名;单位下设教导处和后勤处:教导处设教导主任1名、教员22名;后勤处设后勤主任1名,成员2名。根据璧编委文件,给我校的事业编制数18人,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我校在职职工28人。年底在职教职工共计28人;遗属与上年没有变化共计5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20年度我单位是独立核算的一级事业编制预算单位,从事小学基础义务教育;在2020年初我单位实行政府会计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单位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本单位的财政预决算、财务管理的建设。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653.02万元,支出总计653.0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减少204.88万元、 下降 23.9%,主要原因是2019年追加了17-18、18-19年年度“三项补贴”的部分资金和追加了预发19年的部分绩效目标考核经费,2020年没有这些经费的收支,2020年的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是因学生人数减少、教师人数减少和没有预发2020年部分绩效经费。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649.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9.26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因为 2019年追加了17-18、18-19年年度“三项补贴”的部分资金和追加了预发19年的部分绩效目标考核经费,2020年没有这些经费的收入,2020年没有预发2020年度部分绩效目标考核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3.76万元,占97.6%;事业收入15.43万元,占2.4%;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83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653.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1.06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今年比上年减少2名教师的基本工资、津贴、又减少预发2020年部分绩效经费和没有追加以前年度的“三项补贴”的部分资金等,因此工资福利等支出比上年减少约184.72万元;办公经费比上年减少约6.52万元;又因学生人数减少,营养餐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约9.82万元,所以今年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01.06万元,下降23.5%。其中:基本支出 642.85万元,占98.4%;项目支出10.17万元,占1.6%。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各项目支付都及时完成,今年无财政应返还额度,所以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37.5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6.43万 元,下降23.6%。主要原因是上年追加17-18、18-19年年度“三项补贴”的部分资金和追加了预发19年的部分绩效目标考核经费,2020年的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是因学生人数减少、教师人数减少和没有预发20年部分绩效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8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因学生人数减少和教师人数减少引起的人员薪资等相关经费较少,年终根据璧人发(2020)18号文件批准调减我单位相关预算经费。资金用途是因人员减少引起的人员薪资和绩效经费的减少及相应减少的职工养老保险、减少的职业年金经费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3.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80万元,下降23.1%。主要原因是因学生人数减少和教师人数减少,以及人员减少引起的人员薪资和绩效经费的减少及相应减少的职工养老保险、减少的职业年金经费。较年初预算数 减少6.98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因学生人数减少和教师人数减少引起的人员薪资等相关经费较少,年终根据璧人发(2020)18号文件批准调减我单位相关预算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83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7.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2.60万元,下降23.2%。主要原因是因学生人数减少和教师人数减少,以及人员减少引起的人员薪资和绩效经费的减少及相应减少的职工养老保险、减少的职业年金经费。较年初预算数 减少6.98万 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因学生人数减少和教师人数减少引起的人员薪资等相关经费较少,年终根据璧人发(2020)18号文件批准调减我单位相关预算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各项目支付都及时完成,今年无财政应返还额度,所以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440.81万元,占69.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63万 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因学生人数减少和教师人数减少,以及人员减少引起的人员薪资和绩效经费的减少及相应减少的职工养老保险、减少的职业年金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2.27万元,占1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4万 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没有预发部分2020年度退休人员健康休养经费和根据璧人发(2020)18号文件批准调减我单位的相关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46.40万元,占7.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3万 元,下降9.8%,主要原因是因教师人数减少引起的相关经费较少,年终根据璧人发(2020)18号文件批准调减我单位的卫生健康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8.10万元,占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42万 元,增长95.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超额绩效部分人员公积金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7.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5.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9.59万 元,下降26.9%,主要原因是因学生人数减少和教师人数减少,以及人员减少引起的人员薪资和绩效经费的减少及相应减少的职工养老保险、减少的职业年金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包括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保障支出等。公用经费111.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0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0年新冠疫情防控的物资等相关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我单位的正常运行,保障办公费、邮电费、水电、差旅经费、维修经费、培训经费、新冠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经费的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接待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3万 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接待要求。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2020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接待要求,没有发生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接待要求,没有发生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接待要求,没有发生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与上年持平。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3.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厉行节约,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情况下同时提高职工的教育业务水平。较年初预算数2.63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情况下同时提高职工的教育业务水平,让职工参加教育科研知识、技能学习培训,从而更好服务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是教育事业单位,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依据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关于下发璧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全覆盖工作安排的通知便函【2014】865号,璧财教审【2019】88号、【2019】2号、【2020】55号、【2020】107号落实实施。在2020年年初设置营养餐项目,立项总计金额为11.8236万元万元,根据项目开展进度及要求的实施,2020年底营养餐项目金额追减为10.166万元,目前均已完成2020年的项目实施,已使用10.166万元。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学校严格按照上级的文件要求对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及拨付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解决了学生生活困难及学校的办学环境提高,促进了基础教育发展;社会公众满意度:较为满意。
在实施该项目的过程中没有存在的问题。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下一步改进措施,希望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以把我校义务教育工作搞得更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小学生营养餐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小学生营养餐项目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全员覆盖。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等实施行爱心营养餐计划。共计划实施金额10.166万元;实施金额10.1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166万元,执行数为10.1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解决了学生生活困难及学校的办学环境提高,促进了基础教育发,二是提高了社会公众满意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没有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希望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以把我校义务教育工作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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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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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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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小学生营养餐改善项目 |
自评总分 |
100 |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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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五龙小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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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118236 |
118236 |
101660 |
10 |
100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63440.03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38259.97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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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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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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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全员覆盖。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等实施行爱心营养餐计划。其中上年结转38259.97元,共计划实施金额101660元 |
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全员覆盖。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等实施行爱心营养餐计划。实施金额10166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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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系数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营养午餐人数(单位:人) |
198 |
198 |
10 |
100% |
10 |
|||
|
爱心午餐人数(单位:人) |
15 |
15 |
10 |
100% |
10 |
|||||
|
质量指标 |
补助对象是否准确,补贴是否足额,程序是否规范 |
是 |
是 |
10 |
100% |
10 |
||||
|
时效指标 |
学生就餐补助是否及时到位 |
是 |
是 |
10 |
100% |
10 |
||||
|
成本指标 |
营养餐每餐标准(单位:元) |
3 |
3 |
10 |
100% |
10 |
||||
|
爱心午餐每餐标准(单位:元) |
8 |
8 |
10 |
100% |
1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减轻补助对象经济负担 |
是 |
是 |
10 |
100% |
10 |
|||
|
社会效益 |
解决补助对象生活面临的迫切困难 |
是 |
是 |
10 |
10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自身运行的可持续性 |
是 |
是 |
5 |
100% |
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助学生及家长满意度 |
95 |
95 |
5 |
10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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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重庆市璧山区五龙小学校财政支出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小学生营养餐改善项目)
1、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概况
①.立项背景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政府加强了对基础教育发展的投入。依据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关于下发璧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全覆盖工作安排的通知便函【2014】865号,璧财教审【2019】88号、【2019】2号、【2020】55号、【2020】107号落实实施。
②.项目实施情况
营养餐项目2020年年初立项,根据项目开展进度及要求的实施,目前均已完成2020年的项目实施。
③.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学生营养午餐及爱心午餐经费下达时间分别在1月、7月、11月、12份下达、总计金额为10.166万元(上年结转3.825997万元),已使用10.166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年初设定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根据项目进度实施经费拨付。
2、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21年3月1日,成立2020年学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 长:宋光容
副组长:胡永贵
成 员:曹廷刚、罗隆刚。办公室设在总务处。
(2).工作职责
①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②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③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21年3月2日,考评工作组到项目点现场,按照项目批复文件、合同条款、项目设计概算等,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3、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1)、投入
2020年学生营养午餐及爱心午餐项目资金10.166万元,其中:中央和市级专项资金10.166万元,投入到学生营养午餐及爱心午餐项目。
(2)、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学校严格按照上级的文件要求对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及拨付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3)、产出
完成项目要求的内容,项目公示按规定执行。
(4)、效果
①、社会效益:解决了学生生活困难及学校的办学环境提高。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基础教育发展。
②、社会公众满意度:较为满意。
(5)、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结果,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4、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及意见或建议
①、经验总结
由于政府加强了对学校教育的投入,进而促进了我校基础教育的发展。
②、存在问题
无
③、意见或建议
希望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以把我校义务教育工作搞得更好。
5、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随部门决算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并将绩效评价整改通知书下放给各镇(街道)及单位,责令及时整改,按时提交整改资料。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是教育事业单位,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是由璧山区教育委员会统一集中管理,我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本部门单位提供办公电话,023-41540507”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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