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重要决定在区直机关党组织中得到贯彻落实。
2.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规划,领导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3.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
4.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对党务干部、党员、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培训。
5.配合区委有关部门抓好直属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指导所属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并按规定报送有关情况。
6.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7.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8.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条例、市委贯彻《意见》、区委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9.领导区直机关基层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为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工作机关,为正处级。核定行政编制4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核定内设机构1个,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1名。实际在编人数4名,在职人数7人(其中:2名临聘人员,1名党群社工)。1名离休干部,6名退休人员。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65.42万元,支出总计165.4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51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人员经费减少以及项目调整项目经费减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65.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58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人员经费减少以及项目调整项目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4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65.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51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人员经费减少以及项目调整项目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 124.36万元,占75.2%;项目支出41.06万元,占24.8%。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度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近两年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5.4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7.51万 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人员经费减少以及项目调整项目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81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以及项目调整,资金用途是人员工资、项目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58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人员经费减少以及项目调整项目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81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人员经费减少以及项目调整项目经费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51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人员经费减少以及项目调整项目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 减少18.81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人员经费减少以及项目调整项目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 124.36万元,占75.2%;项目支出41.06万元,占24.8%。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度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近两年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32万元,占7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94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和项目调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63万元,占17.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0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3)卫生健康支出6.89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8万元,下降18.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4)住房保障支出9.58万元,占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1万元,增长114.3%,主要原因是补缴三项补助津贴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13万元,下降31.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职工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0.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劳务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租赁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7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5万元,下降54.8%,主要原因是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公务接待。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及周边区县机关工委到璧山调研。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
公务接待费0.7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及周边区县机关工委到璧山调研。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5万元,下降54.8%,主要原因是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及周边区县机关工委到璧山调研。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8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1.7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3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劳务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万元,下降10.9%,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年初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召开大型会议。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9.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8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到井冈山培训及开展区内班党务干部培训班参训人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84万元,增长628%,主要原因是将党组织书记到井冈山培训及区内班党务干部培训两个项目经费纳入了培训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项,涉及资金164.42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看,各项目基本完成了年度总体目标,达到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高,资金使用效益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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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璧山区委直属机关工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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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分值 |
评价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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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
目标设定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1 |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
1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确细化情况。(年度计划中的目标可视为绩效目标) |
2 |
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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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配置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100% |
2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2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2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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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7 |
7 | ||||
|
过程 |
预算执行 |
预算完成率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1.5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0.5分,扣完为止。 |
0.5 |
|
预算调整率 |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1.5 |
预算调整率(调增调减)=(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本年度未进行预算调整,计满分;0-10%(含),计1分;10-20%(含),计0.5分;大于20%不得分 |
1.5 | ||
|
结转结余率 |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结转结余总额:部门(单位)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1.5 |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3%得满分,每超出1%扣0.5分,扣完为止。 |
1.5 |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100% |
1.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0.5分,扣完为止。 |
1.5 |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1.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0.5分,扣完为止。 |
1.5 |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1 |
政府采购执行率95%—105%得满分,低于95%或超过105%不得分 |
1 |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 |
部门(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1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1 | |
|
资金使用合规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5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预算调整履行规定程序;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5 | ||
|
预决算信息公开 |
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1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算信息;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算信息;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扣完为止。 |
1 | ||
|
工程项目管理 |
招投标申报流程和标后管理是否规范 |
3 |
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是否均按照要求通过招投标或竞争性比选程序实施;中标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是否一致,项目经理与合同指派是否一致,人员变更是否按合同要求取得建设单位同意。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
3 | ||
|
基础信息完善 |
部门(单位)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1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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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
管理制度健全 |
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1.5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1.5 | |
|
资产管理安全 |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2 |
①资产保存是否完整; |
2 |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部门(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1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以抽查方式,发现一处扣0.2分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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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24 |
23 | ||||
|
产出 |
职责履行 |
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率 |
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率=(实际换届党组织数/应换届党组织数)×100% |
25 |
以100%为标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率=100%,计20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25 |
|
党务干部培训完成率 |
党务干部培训完成率=(实际参训人数/应参训人数)×100% |
25 |
以100%为标准。党务干部培训完成率=100%,计20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25 | ||
|
小计 |
50 |
50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基层党组织满意度 |
测评下辖基层党组织对单位满意程度,非常满意计100分,满意计80分,基本满意计60分,不满意计40分 |
19 |
满意度得分高于90分,计19分;低于90分时,每降低一分扣1分,扣完为止。 |
19 | |
|
小计 |
19 |
19 | ||||
|
总分 |
100 |
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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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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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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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党务干部党性锤炼培训经费 |
自评总分 |
96.5 |
等级 |
优 | |||||
|
主管部门 |
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
实施单位 |
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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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14.22 |
14.22 |
14.22 |
10 |
100%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4.22 |
14.22 |
14.22 |
— |
1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48人到到区外开展党性锤炼培训,培训时间5天,提高党务工作能力。 |
10月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42人到到江西省委党校井冈山学院开展党性锤炼培训,培训时间5天,提高了党务工作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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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系数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培训人次 |
48人 |
48 |
15 |
100% |
15 |
|||
|
培训天数 |
≥5天 |
5 |
15 |
100% |
15 |
|||||
|
质量指标 |
培训人员合格率 |
100% |
100% |
15 |
100% |
15 |
||||
|
时效指标 |
培训计划按期完成率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
成本指标 |
人均培训费用 |
≤3000元/人 |
2962元/人 |
15 |
100% |
15 |
||||
|
社会效益 |
党务干部工作能力 |
提高 |
提高 |
10 |
10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培训人员满意度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8个项目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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