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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组织实施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的各项公安工作,督促检查全区公安机关贯彻执行情况。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参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交通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负责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品、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和使用、运输环节的监督。对法律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政、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监督管理计算机系统、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安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推动全区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组织、指挥全区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负责规划和实施全区公安队伍建设以及民警管理、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警务监督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民警。负责办理全区公安机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推进执法制度建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25个职能部门,15个派出所。分别为警令处、指挥中心、政治处、警务保障处、警务督察支队、科技信息化科、情报信息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校保)支队、刑事侦查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反信息诈骗中心、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法制支队、禁毒支队、特警支队、应急维稳队、警卫处、便衣侦查支队、森林支队、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璧泉所、璧城所、青杠所、来凤所、丁家所、大路所、正兴所、大兴所、八塘所、七塘所、河边所、三合所、福禄所、广普所、健龙所。

(三)单位构成

璧山区公安局为正处级独立编制行政机构,行政(事业)人员编制576人,在编人员民警566人,离退休人员90人,临聘人员630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32,484.46万元,支出总计32,484.4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3.79万元,增长 1.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调级增长,住房公积金缴纳增加;2020年终绩效未发放、社保缴费减少,住房公积金缴纳增加;看守所、业务技术用房、广普、璧城、七塘派出所项目、交通设施维护费,合成作战项目等项目拨款增加。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31,838.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5.00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调级增长,住房公积金缴纳增加;2020年终绩效未发放、社保缴费减少,住房公积金缴纳增加;看守所、业务技术用房、广普、璧城、七塘派出所建设项目、交通设施维护,合成作战项目等项目拨款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38.84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645.62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31,747.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8.81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2020年终绩效未发放、社保缴费减少,住房公积金缴纳增加;看守所、业务技术用房、广普、璧城、七塘派出所建设项目、交通设施维护,合成作战项目等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19,129.85万元,占60.3%;项目支出12,618.01万元,占39.7%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36.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98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装备费用未使用完毕结转下年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484.4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3.79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调级增长,住房公积金缴纳增加;2020年终绩效考核金未发放、社保缴费减少,住房公积金缴纳增加;看守所、业务技术用房、广普、璧城、七塘派出所建设项目、交通设施建设维护、合成作战项目等项目拨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44.28万元,增长45.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工资调资、调级增长,住房公积金增加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看守所、业务技术用房、广普、璧城、七塘派出所建设、交通设施建设维护,雪亮工程、合成作战等项目,资金用途是工资调资、调级增长,住房公积金缴纳、看守所、业务技术用房、广普、璧城、七塘派出所建设、交通设施建设维护,雪亮工程、合成作战项目等项目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879.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7.90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未发放2020年度绩效考核奖金,社保缴费减少导致拨款减少,年中追加雪亮工程、派出所建设等项目导致拨款增加,收入总计较上年决算数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39.54万元,增长29.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交通设施建设、维护项目、雪亮工程、七塘派出所建设等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45.62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88.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4.09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未发放2020年度绩效考核奖金,社保缴费减少等导致基本支出减少,年中追加雪亮工程、派出所建设等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增加,支出总计较上年决算数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48.56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交通设施建设、维护项目、雪亮工程、七塘派出所建设等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36.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98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部分装备采购流程未完成未达付款条件,中央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装备费用未使用完毕结转下年使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24,232.22万元,占8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57.31万元,增长32.6%,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调级增长住房公积金缴纳增加等,安排交通设施专项经费、雪亮工程、派出所新建等基建项目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99.44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8.39万元,下降16.1%,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降低缴费比例导致社保缴费数量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873.42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万 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导致医疗缴费金额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9.00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0万 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局合并至公安局,上年结转资金9万元并入公安局,用于森林支队办案及装备购置。

5)城乡社区支出147.18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5.27万元,下降77.1%,主要原因是年终财政调账调整相关功能科目。

6)农林水支出663.83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4.92万 元,增长345.8%,主要原因是年终财政调账调整相关功能科目。

7)住房保障支出1,463.65万元,占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2.03万元,增长100.1%,主要原因是补发以前年度三项改革公积金增加部分以及人员变动频繁,根据实际情况调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29.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62.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48.24万 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未发放当年年终绩效考核。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加班补助、平时考核、年终绩效考核、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7,366.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2.44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职级晋升补发车补,完成扶贫任务购买物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增加,新购办公设备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95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2.90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看守所、业务技术用房、广普、璧城、七塘派出所建设项目、交通设施维护费,合成作战项目等项目拨款增加。本年支出2,95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2.90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看守所、业务技术用房、广普、璧城、七塘派出所项目、交通设施维护费,合成作战项目等项目支出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95.4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0.81万元,下降45.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按财政下发标准按照6万元一辆车统一编制,实际支出金额比预算数少。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3.09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数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78.77万元,主要用于购入执法执勤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77万元,下降23.2%,主要原因是实际购买金额比概算金额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92.78万元,下降54.1%,主要原因是本年购置数小于上年购置数。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03.0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办案、运送囚犯、市内因公出行、巡逻防控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6.92万元,下降46.3%,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及地方相关文件,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6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合并至公安局,车辆保有数增加1辆。公务接待费13.6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公安机关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公安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12万元,下降74.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7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18辆;国内公务接待216批次1,70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98元,车均购置费39.39万元,车均维护费3.4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66.9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2.44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职级晋升补发车补,完成扶贫任务购买物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增加,新购办公设备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51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召开业务会议有所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计划召开业务会议。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56.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6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培训数量略有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31万元,下降41.68%,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部分计划开展的集中培训未实施。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8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3.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3.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3.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457.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6%。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家具、档案设施、刑事耗材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6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5项,涉及资金12618.02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看,总体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改进,各项项目均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开展实施,保障了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适度偏慢,绩效目标完成度较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35666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七塘派出所建设).xls
附件3: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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