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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和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2.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做好交易登记、发布交易信息、提供专家抽取服务、提供交易文件审查的场地和服务、记录交易过程、维护场内秩序、统计分析交易数据等,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交易数据。

3.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为处理交易争议提供服务。

4.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全区性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则和制度,制定交易服务流程,制定现场管理、应急处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5.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和运行。

6.负责确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产权等项目的交易结果。

7.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保留有关证据并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协助区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和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举报、投诉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8.收集、整理、归档交易服务过程中的有关资料,依法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查询服务。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级库涉及我区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建立、管理和维护区限额以下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等信息库。

10.协助行政监督部门开展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

11.按规定结算交易资金。

12.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正处级管理。核定事业编制16名(干部)。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设内设机构6个:综合科、法规科、财务科、信息科、交易一科、交易二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为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726.32万元,支出总计726.3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9.94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进行了新办公场地搬迁,本年基础设施设备购置基本完成,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调整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转隶4人,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均有所减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663.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4.40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场地搬迁项目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3.08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63.2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726.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9.94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上年新办公场地搬迁,本年基础设施设备购置基本完成,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调整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转隶4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减少,部分预算不再执行。其中:基本支出 627.34万元,占86.4%;项目支出98.98万元,占13.6%。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无结转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3.0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4.40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上年新办公场地搬迁,本年基础设施设备购置基本完成,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调整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转隶4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减少,部分预算不再执行。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78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调整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转隶4人,同时压减了部分项目经费,资金用途是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3.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4.40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场地搬迁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78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调整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转隶4人,同时压减了部分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3.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4.40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上年新办公场地搬迁,本年基础设施设备购置基本完成,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调整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转隶4人,同时压减了部分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78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调整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转隶4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减少,部分预算不再执行,同时压减了部分项目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无结转结余情况。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3.31万元,占8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41万 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人员转隶,部分预算不再执行,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均有所下降。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1.46万元,占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8万 元,增长8.2%,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2.94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6万 元,下降11.4%,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减少了4人。

(4)住房保障支出45.36万元,占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70万 元,增长119.6%,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4.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8.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2.23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人员转隶,部分预算不再执行,人员经费有所下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225.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10万元,增长67.7%,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较多导致办公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和税金及附加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8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1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1万 元,下降19.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的使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有所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公务接待费用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未有人员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89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1万元,下降41.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的使用,工作所需车辆使用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相应减少。较上年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0.9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本部门按规定开支的有关单位工作指导、检查,开评标加班及其与他区县业务工作交流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0万元,下降90.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万元,下降61.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10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4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9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会议费用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持平。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未预算会议费用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3万元,下降76.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培训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1%,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培训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和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152.50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1项,涉及资金726.32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较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分值

评价标准

得分

投入

目标设定

绩效目标合理性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1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1

绩效指标明确性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确细化情况。(年度计划中的目标可视为绩效目标)

2

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预算配置

在职人员控制率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100%

2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

"“三公”经费"变动率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2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2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

小计

7

7

过程

预算执行

预算完成率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1.5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0.5分,扣完为止。

1.5

预算调整率

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1.5

预算调整率(调增调减)=(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本年度未进行预算调整,计满分;0-10%(含),计1分;10-20%(含),计0.5分;大于20%不得分。

1

结转结余率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1.5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3%得满分,每超出1%扣0.5分,扣完为止。

1.5

公用经费控制率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100%

1.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0.5分,扣完为止。

1.5

"“三公”经费"控制率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1.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0.5分,扣完为止。

1.5

政府采购执行率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1

政府采购执行率95%—105%得满分,低于95%或超过105%不得分。

0

预算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1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0.8

资金使用合规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5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预算调整履行规定程序;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5

预决算信息公开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1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算信息;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算信息;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扣完为止。

1

工程项目管理

招投标申报流程和标后管理是否规范

3

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是否均按照要求通过招投标或竞争性比选程序实施;中标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是否一致,项目经理与合同指派是否一致,人员变更是否按合同要求取得建设单位同意。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3

基础信息完善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1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完整;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准确。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

资产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1.5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5

资产管理安全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2

①资产保存是否完整;②资产处置是否规范;③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是否帐实相符;④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固定资产利用率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1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以抽查方式,发现一处扣0.2分。

1

小计

24

22.3

产出

职责履行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布情况

部门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板块信息发布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板块的及时性和完备性。

12

①公示发布完成率=100%;②公示发布完成率=100%;③公示发布及时率=100%;④公告发布及时率=100%。以上四项各占1/4权重分,全部符合得满分,不符一项扣除对应权重分。

12

数据信息与交易档案管理情况

用以反映部门对项目交易过程的音视频进行收集、整理、归档、查询的工作情况。

9

①完成数字档案件数≥500件;②数据信息完整率=100%;③提供档案查询服务≥30次。以上三项各占1/3权重分,全部符合得满分,未达到的每偏离10%扣1分(不足10%按照10%计算),扣完为止。

9

服务规范化建设情况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化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

12

①修订完善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制度≥18个;②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31个;③修订完善流程≥5个;④制度与流程图公示率=100%。以上四项各占1/4权重分,全部符合得满分,不符一项扣除对应权重分。

12

交易情况统计分析期数

部门每周组织开展的对交易数据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的工作,用以反映部门在服务相关部门和业主单位等提供工作参考方面的工作情况。

8

当年编发《公共资源一周交易简况》≥16期,符合则得分,未达到的每差1期扣0.5分,扣完为止

8

小计

41

41

效益

经济效益

增收节支完成情况

部门在增收节支方面的工作情况。

6

①当年交易项目成交金额是否呈上升趋势;②当年交易金额增长率是否≥20%。以上两项各占50%权重分。不符一项扣除对应权重分。

6

社会效益

接待公共交易咨询人次

部门在公共交易相关政策、流程咨询、补遗答疑的工作开展情况。

6

①接受服务咨询人次≥2000人次;②补遗答疑次数≥1000次。以上两项各占50%权重分,符合则得对应权重分,不符合则扣除对应权重分。

6

电子招投标建设情况

部门在建设、宣传以及电子招投标培训的工作开展情况。

6

①电子招投标基础搭建是否完成;②电子招投标宣传物料发放≥1000份;③电子招投标培训会受益人次≥300人次。以上三项各占1/3权重分,符合则得对应权重分,不符合则扣除对应权重分。

6

社会公众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市场主体、金融机构等相关人员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体工作的满意程度。

10

①对交易信息发布工作的满意度;②对交易中心服务规范、质量的满意度。以上两项各占1/2权重分。满意度>=90%得对应权重分;90%≤满意度<80%得3/4对应权重分;80%≤满意度<70%得1/2对应权重分;70%≤满意度<60%得1/4对应权重分,否则不得分。

10


小计

28

28

合计

100

98.30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附件附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1660586




附件下载:

附件: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决算公开表.xls
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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