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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征地拆迁事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璧山区征地拆迁事务中心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在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指导下,按规定完成征地任务,保障建设用地需要。

2.按规定负责拟订、发布征地公告并征求意见,依法实施补偿安置等事务工作。

3.协助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实施征地依法报批前的相关告知事务工作,参与听证的相关工作。

4.组织开展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宣传,负责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等事务工作,协助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拟订征收土地方案。

5.负责全区征地涉及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拟订全区征地补偿安置配套政策标准。

6.负责组织拆除征地范围内房屋及构附着物。

7.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排查、信访稳定处置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应诉和调处等事务工作。

8.负责征地实施档案的搜集、归卷及管理等事务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我单位内设4个科室:综合科、财务科、征地科、安置事务科。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为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从事业单位改革分类看,本部门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性质属于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468.44万元,支出总计468.4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4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和人员经费减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463.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2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和人员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3.86万元,占100 %。年初结转和结余4.58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46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25万元,减少17.7%,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和人员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63.86万元,占99.8%;项目支出1.15万元,占0.3%。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万元,下降25.1%,主要原因是单位支出优先使用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8.4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1.4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和人员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3.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2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和人员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31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和人员经费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58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25万元,减少17.7%。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和人员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46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和人员经费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万元,下降25.1%,主要原因是支出优先使用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41万元,占7.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万元,减少2.3%,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18.90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4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0.28万元,占17.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0.35万元,下降75.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调整了支出科目。

(4)住房保障支出27.73万元,占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7万元,增长73.8%,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8.11万元,占6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8.1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调整了支出科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3.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5.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88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差旅费用等。公用经费168.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1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提倡节俭节约效果明显。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耗材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1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3万元,下降51.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保持稳定。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保持稳定。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56万元,主要用于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4万元,下降34.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保持稳定

公务接待费0.61万元,主要用于区内部门工作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9万元,下降8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保持稳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8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4.3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2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我单位为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原因是连续两年都没有举办会议。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原因是今年既没有预算也没有实际开支会议费。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的培训规格和标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4万元,增加94.3%,主要原因是增加镇街和村社人员土地征拆政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均为应急保障用车,正常使用公务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用于采购更换老旧办公电脑和信息网络软件购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45761.03万元;没有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从总体评价情况来看,涉及资金11456.58万元,全年项目资金执行率25%,未完成年初设定目标,主要原因为部分物业管理费纳入水电气公用经费支出。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欠佳。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761.03万元,执行数为11456.58万元,完成预算的25%。主要产出和效果: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正常维持了单位运行,提高了单位工作效率,加强了单位制度建设。

附表: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重点绩效自评结果。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41691078

附件下载:

重庆市璧山区征地拆迁事务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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