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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成立于1985年,医院坐落于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中医院巷80号,现已发展成为具有中医药特色,集医、教、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综合性中医院,被誉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绿色救助医院市级”、“爱婴医院”、市级“文明单位”、“抗震救灾先进单位”、“职业病健康体检中心”,是全区中医药业务指导中心。

(一)职能职责

1.为人民群众提供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2.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西医并重方针和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执行中医药政策;拟定实施中医药、民族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全区各医疗机构发展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业务建设。

3.确保全区人民中西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西医结合医疗环境,加强中医医院标准化管理。

4.管理医院药品和医疗器械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并实行零差率。

5.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6.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负责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的实施和日常管理。

7.组织实施中西医药科学研究,推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承担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8.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9.参与政府购买公共卫生、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0.承担区委政府及区卫生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院现有在职职工465人,退休职工40人,其中在职在编职工155人,具高中级职称88人(其中高级职称29人,中级职称59人),硕士研究生16人。设10个住院病区,编制床位299张,开放床位503张;设置20多个专科,其中肿瘤科、针灸理疗科、肾病专科、骨伤科为重点专科,肿瘤科为“市级特色专科”。

  1. 单位构成

我院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是纳入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属医疗卫生中医疗机构综合性区县级中医医院。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9,467.29万元,支出总计29,467.2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15.20万元,增长 60.6%,主要原因是本年决算加入事业收支部分。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9,46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15.20万元,增长60.6%,主要原因是本年决算加入事业收入部分。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81.46万元,占43.0%;事业收入16,785.84万元,占57.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9,46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51.09万元,增长61.8%,主要原因是本年决算加入事业支出部分。其中:基本支出 16,896.10万元,占57.3%;项目支出12,571.20万元,占42.7%。

4.结转结余情况。

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681.4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602.12万元,增长15883.7%。主要原因是安排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预算“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门急诊楼建设项目”10000.00万元、安排中医院偿还到期债务本息所需资金1655.26万元、安排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153.00万元、安排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安排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市级预留机动资金30.00万元、安排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提升市级补助资金5.00万元、安排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6.00万元、安排2020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44.00万元、安排2020年1-6月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经费88.14万元、中医院改造工程进度款513.30万元、安排中医院采购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经费74.50万元、退休人员费用110.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26.33万元,增长22902.8%。主要原因是安排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预算“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门急诊楼建设项目”10000.00万元、安排中医院偿还到期债务本息所需资金1655.26万元、安排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153.00万元、安排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安排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市级预留机动资金30.00万元、安排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提升市级补助资金5.00万元、安排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6.00万元、安排2020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44.00万元、安排2020年1-6月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经费88.14万元、中医院改造工程进度款513.30万元、安排中医院采购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经费74.50万元、退休人员费用110.26万元。资金用途是用于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门急诊楼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万元、中医院偿还到期债务本息所需资金1655.26万元、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维持治疗经费153.00万元、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市级预留机动资金30.00万元、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提升资金5.00万元、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资金6.00万元、2020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44.00万元、2020年1-6月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经费88.14万元、中医院改造工程款513.30万元、中医院采购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经费74.50万元、退休人员费用110.2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68.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8.82万元,增长2632.7%。主要原因是安排中医院偿还到期债务本息所需资金1655.26万元、安排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153.00万元、安排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安排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市级预留机动资金30.00万元、安排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提升市级补助资金5.00万元、安排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6.00万元、安排2020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44.00万元、安排2020年1-6月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经费88.14万元、安排中医院采购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经费74.50万元、退休人员费用110.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3.03万元,增长3832.8%。主要原因是安排中医院偿还到期债务本息所需资金1655.26万元、安排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153.00万元、安排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安排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市级预留机动资金30.00万元、安排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提升市级补助资金5.00万元、安排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6.00万元、安排2020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44.00万元、安排2020年1-6月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经费88.14万元、安排中医院采购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经费74.50万元、退休人员费用110.26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8.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8.82万元,增长2632.7%。主要原因是安排中医院偿还到期债务本息所需资金1655.26万元、安排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153.00万元、安排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安排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市级预留机动资金30.00万元、安排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提升市级补助资金5.00万元、安排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6.00万元、安排2020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44.00万元、安排2020年1-6月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经费88.14万元、安排中医院采购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经费74.50万元、退休人员费用110.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3.03万元,增长3832.8%。主要原因是安排中医院偿还到期债务本息所需资金1655.26万元、安排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153.00万元、安排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安排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市级预留机动资金30.00万元、安排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提升市级补助资金5.00万元、安排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6.00万元、安排2020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44.00万元、安排2020年1-6月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经费88.14万元、安排中医院采购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经费74.50万元、退休人员费用110.26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

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卫生健康支出2,122.90万元,占9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67.77万元,增长3750.7%,主要原因是安排中医院偿还到期债务本金所需资金1610.00万元、安排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153.00万元、安排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安排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市级预留机动资金30.00万元、安排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提升市级补助资金5.00万元、安排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6.00万元、安排2020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44.00万元、安排2020年1-6月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经费88.14万元、安排中医院采购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经费74.50万元、退休人员费用110.26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45.26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26万 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安排中医院偿还到期债务所需利息45.2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92万元,增长8128.4%,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医院退休人数增加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110.26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0,513.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13.3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安排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预算“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门急诊楼建设项目”10000.00万元和旧院改造维修工程513.30万元。本年支出10,513.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13.3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安排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预算“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门急诊楼建设项目”10000.00万元,用于我院新医院迁建项目;安排旧院改造维修工程513.30万元,用于改善医院就医环境,努力实施“最美”医院建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 %,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 元,增长0.0%,与上年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未安排我院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用于因公出国境事由。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支出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连续两年都无因公出国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救护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支出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连续两年都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事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支出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连续两年都无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院属于事业单位,不在统计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会议费收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减少会议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4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3(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设备等。

  1.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制定的《重庆市市级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对我院预算资金,计划运行情况,按绩效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将考评最终结果纳入《重庆市市级预算安排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办法》挂钩各项指标,完成本年度绩效目标任务。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院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12,731.50万元;进入国家医药网络绩效评价系统接收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2项,涉及资金6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看,10个项目均达到预期效果,完成绩效项目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1.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

(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医医院疫情防控保障能力提升

(派出中医医护人员数)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重庆市财政局渝财社[2020]100号、璧财社[2020]82号文下达我区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医医院疫情防控保障能力提升,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派出医务人员支援湖北一线的中医医院补助专项资金。

  1. 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璧财社[2020]82号安排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医医院疫情防控保障能力提升,我院2020年2月21日派出5名医务人员赴湖北一线支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过34天的艰苦奋斗,5名医务人员2020年3月25日平安返渝。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2020年9月15日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万元用于支付我院新冠肺炎疫情派出医务人员支援湖北一线的中医医院补助,我院2020年3月购买援鄂人员物资每人1000元共计5000元,支付援鄂人员补助每人5000元,共五人合计25000元,使用专项资金支付了5名援鄂医务人员补助3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用于我院新冠肺炎疫情派出5名医务人员支援湖北一线的补助,派出医务人员发扬了无私奉献的精神,出色的完成既定任务,达到了绩效考核的目标。

    (三)效果

1、社会效益:通过派出医务人员支援湖北武汉一线新冠疫情防控和防治,通过中医药技术在临床的充分应用,较好的发挥了中医药在疾病防控防治中的重要作用。

2、可持续发展:在重大疫情中发挥了传统中医药的积极作用,体现了我国中西医并重的卫士健康政策,将极大的提升中医综合水平,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3、医务人员满意度:≥100%。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其林  联系电话:023-41410685

附件下载:

中医院绩效目标自评表.docx
区中医院2020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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