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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中心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公共卫生服务。坚持以预防为主,重点预防控制危害农村(社区)居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开展农村(社区)卫生诊断、疫情报告和监测,及时处理农村(社区)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时提供农村(社区)妇女、儿童、老年保健,加强健康档案管理;定期实施免疫接种;开展医学康复、家庭康复训练指导、精神卫生、基本职业卫生、保健咨询等服务;普及健康教育知识,开展个体和群体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与重点场所健康教育,进行爱国卫生指导,建立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2.基本医疗服务。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中医的基本医疗服务;现场救护和转诊服务;慢性病管理。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开展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咨询;提供避孕药具及相关的指导、咨询与随访;提供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4.综合管理服务。协助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制订和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辖区内诊所、村卫生室业务工作,对村医和村妇幼保健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宣传与咨询,协助做好相应的医疗服务和补偿结算等工作;受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进行辖区公共卫生管理;协助开展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任务。

5.协助区级卫生机构开展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医院开设科室有:内科、外科、全科医疗科、急诊科、妇产科、儿科、骨科、口腔科、五官科、中医科、公共卫生科等;辅助检查科室有:放射、检验、B超、彩超、心电图。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中心卫生院为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性质现为财政差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65名。截止2020年年末有在职60人,经批准聘用的临聘人员13名,退休46人,遗属5人。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427.89万元,支出总计2,427.8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增加339.45万元、 增长16.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绩效工资及调整后社保费的增加,增加公用经费、人员岗位调整工资社保变动追加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等。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42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9.45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绩效工资调整及调整后社保费的新增、调整增加公用经费、人员岗位调整工资社保变动追加经费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1.10万元,占60.2%;事业收入570.82万元,占23.5%;其他收入395.97万元,占16.3%。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86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63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因单位绩效分配方案未最终通过职代会等故未发放3-4季度绩效工资导致较上年决算数下降。其中:基本支出 1,868.69万元,占100%。此外,结余分配559.2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61.10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9.16万 元,增长14.0%。主要原因是上年零结转药品采购支出,今年继续安排药品采购支出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7.74万元,增长18.5%。主要原因是年初发生新冠疫情安排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以及上年零结转药品采购支出,今年继续安排药品采购支出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1.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9.16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上年零结转药品采购支出,今年继续安排药品采购支出。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227.74万元,增长18.5%。主要原因是年初发生新冠疫情安排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以及上年零结转药品采购支出,今年继续安排药品采购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1.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16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上年零结转药品采购支出,今年继续安排药品采购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7.74万元,增长18.5%。主要原因是年初发生新冠疫情安排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以及上年零结转药品采购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8.56万元,占1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11万 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绩效工资调整、人员晋升工资社保变动追加经费、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

(2)卫生健康支出1,202.05万元,占8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63万 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防控新冠疫情以及政策性绩效工资调整、人员晋升工资社保变动追加经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50.49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 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1.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4.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63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因单位绩效分配方案未最终通过职代会等故未发放3-4季度绩效工资导致较上年决算数下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86.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1.79万元,增长80.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决算有所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费、水费、电费、设备维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27万元,下降93.5%,主要原因是严格压缩公务接待等。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今年疫情防控救护车送检发热病人和本院医务人员核酸样本;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无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且为响应疫情防控,今年无因公出国的计划而实际也没有因公出国的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2020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院无购置公务车的计划而实际也未购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院近两年未购买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0万元,主要用于救护车日常运行油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0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公务车改革报废一辆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今年疫情防控救护车送检发热病人和本院医务人员等核酸样本,医疗救护和医疗保障。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范围,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2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部门决算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元,和上年决算数持平,原因是连续两年都没有举办会议;较年初预算数持平,原因是今年既没有预算也没有实际开支会议费。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万元,增长114.4%,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较年初预算数3.03万元减少1.1万元,下降36.3%,主要原因是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单位派出培训相对减少,改为网络培训,本年度新职工岗前培训、学习教育费增加等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辖区医疗救护、重大活动医疗保障、辖区核酸送检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建设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40.70万元;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适度偏慢,绩效目标完成度适中,项目整体绩效适中,资金使用效益较好等。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2020年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0年未进行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区卫生健康委划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1550111。

  

附件下载:

大兴镇中心卫生院2020年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中心卫生院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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