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其他单位决算 > 2021决算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镇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社会事务、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行政工作。

2.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

3.关注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保护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

5.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加大环境整治,完善和落实环境保护政策。

6.不断强化社会维稳体系,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统一设置综合办事机构8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事业机构7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5,472.07万元,支出总计5,472.0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3.05万元、增长49.1%,主要原因是本年规上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税收增加,同时新开工27号轻轨线征地和红宇厂火攻区搬迁等项目。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5,472.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3.05万元,增长49.1%,主要原因是本年规上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税收增加,同时新开工27号轻轨线征地和红宇厂火攻区搬迁等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72.0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5,472.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3.05万元,增长49.1%,主要原因是新开工27号轻轨线征地和红宇厂火攻区搬迁等项目。其中:基本支出2,473.13万元,占45.2%;项目支出2,998.94万元,占54.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72.0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03.05万元,增长49.1%。主要原因是本年规上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税收增加,同时新开工27号轻轨线征地和红宇厂火攻区搬迁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47.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6.99万元,增长30.4%。主要原因是本年规上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税收增加。同时新开工27号轻轨线征地和红宇厂火攻区搬迁等项目。政府性基金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4.16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新开工27号轻轨线征地和红宇厂火攻区搬迁等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均为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7.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6.99万元,增长30.4%。主要原因是人居环境整治、水质提升、城市形象提升等项目加大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4.16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新开工27号轻轨线征地和红宇厂火攻区搬迁等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8.32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32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等增加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3.64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36万元,下降31.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部分文化活动。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12.74万元,占1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74万元,增长34.4%,主要原因是住房、饮水加大投入。

(4)卫生健康支出143.67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67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

(5)节能环保支出156.00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0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亮化工程基本完工。

(6)城乡社区支出450.99万元,占9.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6.01万元,下降19.03%,主要原因是支出偏向农村,社区投入较少。

(7)农林水支出1,338.92万元,占2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92万元,增长9.39%,主要原因是扶贫投入较大。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75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5万元,主要原因是绿色建筑材料产业园地形勘探。

(9)住房保障支出146.07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7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农村CD级危房整治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4.06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06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滑坡整治增加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73.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55.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0.10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一是工资逐年增长,二是年终绩效考核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17.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48万元,下降10.8%,主要原因主要是节约开支,包括招待费、公务车辆运转经费、办公用品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通讯费、培训费、咨询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724.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6.07万元,增长2412.7%,主要原因是新开工27号轻轨线征地和红宇厂火攻区搬迁等项目。本年支出724.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6.07万元,增长2412.7%,主要原因是新开工27号轻轨线征地和红宇厂火攻区搬迁等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4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9万元,增长59.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为本年将4辆市政车辆和1辆消防车辆纳入公务用车范围导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增加,2020年及以前年度这些车辆及人员费用全部外包给公司,未单独列入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同时疫情影响减小外出培训增加。公务车辆运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2.17万元,增长166.4%,主要原因是本年将4辆市政车辆和1辆消防车辆纳入公务用车范围导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增加,2020年及以前年度这些车辆及人员费用全部外包给公司,未单独列入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9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污染源巡查、人居环境整治、垃圾清运、城市洒水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2万元,增长64.6%,主要原因是预算未把城市车辆纳入公务车范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26万元,增长280.1%,主要原因是本年将4辆市政车辆和1辆消防车辆纳入公务用车范围导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增加,2020年及以前年度这些车辆及人员费用全部外包给公司,未单独列入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接待费2.57万元,主要用于接受区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7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年初数据预算少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9万元,下降44.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57批次34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4.9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6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5.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迎接检查较多,导致召集村(社区)干部开会较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万元,增长133.3%,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减小,外出培训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2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控制,尽量节约。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5.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8.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5.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5.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环卫清洁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整体绩效及3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4项,涉及资金2274万元;同时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34项,涉及资金227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3。

(2)一般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4。

2.绩效自评报告案例。

详见附件2。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次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7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没有委托第三方部门对本部门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620289。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报告.docx
附件3: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4: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资金一般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