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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镇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社会事务、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行政工作。
   2.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

3.关注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保护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发展乡村振兴。

5.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加大环境整治,完善和落实环境保护政策。

6.不断强化社会维稳体系,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统一设置综合办事机构8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事业机构7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预算的部门均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6,160.05万元,支出总计6,160.0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0.16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变动,年终绩效目标调整等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6,16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0.16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变动,年终绩效目标调整等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60.0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6,16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0.16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变动,年终绩效目标调整等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673.15万元,占59.6%;项目支出2,486.90万元,占40.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以收定支,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160.0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20.16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变动,年终绩效目标调整等导致人员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6160.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6.12万元,增长2.94%。主要原因是交通建设管理、机关工会秋游活动经费、宣传项目经费、党建引领建设经费等项目调增,资金用途是交通建设管理、机关工会秋游活动经费、宣传项目经费、党建引领建设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90.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3.49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变动,年终绩效目标调整等导致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57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交通建设管理、机关工会秋游活动经费、宣传项目经费、党建引领建设经费等项目调增。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90.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3.49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变动,年终绩效目标调整等导致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57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交通建设管理、机关工会秋游活动经费、宣传项目经费、党建引领建设经费等项目调增。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以收定支,无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3.23万元,占27.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26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不必要的经费开支,争取部分其他专项补助解决一般公共服务等工作支出。

(2)国防支出4.58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不必要的经费开支。

(3)公共安全支出6.59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63万元,下降7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不必要的经费开支,争取部分其他专项补助解决公共安全等工作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9.16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78万元,增长50.4%,主要原因是文艺文化活动项目增加,年终绩效目标调整等导致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33.54万元,占1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29万元,增长19.4%,主要原因是年终绩效目标调整,公益性岗位支出增加等。

(6)卫生健康支出165.12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28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不必要的经费开支。

(7)节能环保支出384.50万元,占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92万元,增长61.2%,主要原因是年终绩效目标调整、山坪塘及河流整治等费用增加。

(8)城乡社区支出441.09万元,占7.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7.81万元,下降25.1%,主要原因是各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经费争取上级经费支出。

(9)农林水支出2,060.66万元,占3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28万元,下降5.43%,主要原因是2020年、2021年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未支付;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不必要的经费开支。

(10)交通运输支出3.77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交通建设管理项目经费增加。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3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工业企业提质增效补助。

(12)住房保障支出233.87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8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补缴2021年度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40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茅莱村和尚湾危岩地质灾害工程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73.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94.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9.14万元,增长29.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年终绩效目标调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绩效、保险、应休未休假报酬、年终考核经费等其他福利支出。公用经费67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03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不必要的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机关运行办公费、水、电、通讯费;人员差旅、福利、工会经费;聘用人员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69.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66万元,增长222.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项目预算增加。本年支出169.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66万元,增长222.4%,主要原因是经过核实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项目预算增加,相应支出为169.11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92万元,下降62.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65万元,下降66.2%,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控制市政公务车辆维护运行费用;二是厉行节俭,严格按照要求控制“三公”经费,减少不必要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我单位干部因公出国(境)产生的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用车购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2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加油、维修维护等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78万元,下降67.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79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市政车辆维修维护费用。

公务接待费2.3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外来人员检查工作等事项便餐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6万元,增长57.3%;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4万元,增长972.7%,主要原因是工作交流增多,接待费用增加,上年前期区级检查工作等便餐未列入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4辆;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58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8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8.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5万元,下降33.5%,主要原因是2021年下半年部分会议费还未支付。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相关业务培训等工作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开展,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1.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日常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1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大,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及打印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8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3项,涉及资金2486.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现将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整体绩效自评表及村居环卫和垃圾治理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进行公开,详见附件1、附件2。村居环卫和垃圾治理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2021年,完成以下目标:确保全镇村居环境卫生和垃圾收运工作正常运行。完成430km公路保洁工作,保证辖区干净整洁。提升城市形象及村容村貌,减少辖区脏乱差现象,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率≥85%,社会群众对清扫保洁工作满意度≥90%。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现将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公开,详见附件3。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自评全部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没有委托第三方部门对本部门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冯玲 023-41550190。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村居环卫和垃圾治理补助经费自评表.xlsx
附件3-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4:2021年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决算公开数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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