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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镇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社会事务、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行政工作。

2.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

3.关注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保护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

5.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加大环境整治,完善和落实环境保护政策。

6.不断强化社会维稳体系,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统一设置综合办事机构8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事业机构7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综合办事机构8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事业机构7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645.28万元,支出总计2,645.2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5.81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安排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等。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645.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5.81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安排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5.27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645.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5.81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安排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151.16万元,占81.3%;项目支出494.11万元,占18.7%。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拨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45.2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5.81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安排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9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85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2.77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测收入、支出过大。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85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2.77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测收入、支出过大。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9.98万元,占37.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4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公车使用和公务接待,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因此较预算数也下降。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0.08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4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文化事业的免费开放,文化体育器材购置等,导致支出较预算数增幅较大。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41.15万元,占1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1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社保所压缩工作经费开支。

(4)卫生健康支出91.65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9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趋于稳定,开支减少。

(5)节能环保支出153.67万元,占5.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1.35万元,下降46.1%,主要原因是财政赤字转出。

(6)城乡社区支出217.46万元,占8.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08万元,下降19.02%,主要原因是财政赤字转出。  

(7)农林水支出613.43万元,占2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89万元,下降18.68%,主要原因是财政赤字转出。

(8)交通运输支出0.66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公路养护,年初未预算,年中调整预算数增加。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7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10)住房保障支出122.00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预算和实际支出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1.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10.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2.12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机关工作人员人数新增及绩效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年休假及五险等。公用经费740.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4.55万元,下降24.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4.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0.67万元,下降88.3%,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安排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本年支出54.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0.67万元,下降88.3%,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安排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6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9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上年油费支出在今年一季度报账开支。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33万元,增长23.7%,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维修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91万元,主要用于下村安排检查工作、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51万元,增长29.3%,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维修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2.7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及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0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8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5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9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6.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6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会议次数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基础设施建设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涉及金额2590.77万元,对4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1项,涉及资金974.7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自评表

璧山区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1

项目名称

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自评总分

100.00  

等级

实施单位

广普镇人民政府

主管部门


填表人

李富菊

电话

13996048145

项目资金
(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404,000


404000

100.00%

10

10.00  

当年绩效目标

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办事。

达到预期目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经费使用的村社区

9

9

100%

10

10.00  


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404000

404000

100%

10

10.00  


资金及时到位率

100

100

100%

20

20.00  


群众办事便捷度提高

90

95

100%

30

30.00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95

100%

20

20.00  


备注

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1。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1年我单位绩效评价釆取自评方式进行自评,没有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绩效自评。自评报告见附件2。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区财政局没有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680201。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度广普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3: 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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