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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镇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社会事务、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行政工作。

2.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

3.关注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保护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

5.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加大环境整治,完善和落实环境保护政策。

6.不断强化社会维稳体系,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统一设置综合办事机构8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事业机构7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根据我区实际,纳入预算的部门均为一级预算单位,因此2021年度决算编制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5,148.78万元,支出总计5,148.7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5.30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和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在2019年年末发放未在2020年度发放,2020年度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和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正兴镇BS17-10G-002地块(原四通机械厂)垫支土地成本。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5,148.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5.30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和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在2019年年末发放未在2020年度发放,2020年度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和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正兴镇BS17-10G-002地块(原四通机械厂)垫支土地成本。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48.78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5,148.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5.30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和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在2019年年末发放未在2020年度发放,2020年度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和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正兴镇BS17-10G-002地块(原四通机械厂)垫支土地成本。其中:基本支出2,839.09万元,占55.1%;项目支出2,309.68万元,占44.9%。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和2021年度年末结转结余均为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48.7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55.30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和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在2019年年末发放未在2020年度发放,2020年度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和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正兴镇BS17-10G-002地块(原四通机械厂)垫支土地成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44.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1.98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和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在2019年年末发放未在2020年度发放,2020年度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和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4.41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和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在2019年年末发放未在2020年度发放,2020年度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和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44.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1.98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和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在2019年年末发放未在2020年度发放,2020年度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和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4.41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和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在2019年年末发放未在2020年度发放,2020年度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和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和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均为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9.36万元,占3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78万元,增长9.2%,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在2019年年末发放未在2020年度发放,2020年度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调标,机关发电机房备用电源安装,临聘人员增加。

(2)教育支出5.04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正兴和石院场镇道路标线翻新,场镇视频监控维护。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2.70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09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在2019年年末发放未在2020年度发放,2020年度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调标,党史教育书籍,知识竞赛,乡情馆展示制作,对村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补助等。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72.90万元,占1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72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和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在2019年年末发放未在2020年度发放,2020年度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和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

(5)卫生健康支出174.98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5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防疫物资,农贸市场防疫消毒务工,二等残军医药费。

(6)节能环保支出251.33万元,占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15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会兴污水处理站一体化设备。

(7)城乡社区支出215.34万元,占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87万元,增长33.36%,主要原因是薛金路黄荆桥改造工程,污水切割泵,污水处理池安装控制柜,会兴桥头公厕改建等。

(8)农林水支出1,343.24万元,占3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86万元,增长9.71%,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在2019年年末发放未在2020年度发放,2020年度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调标,2020年囤水田整治补助,春耕现场道路整治等。

(9)住房保障支出186.35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9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标。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16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应急救援物资采购,安全生产宣传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39.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13.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1.18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和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在2019年年末发放未在2020年度发放,2020年度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和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规范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25.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87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等在2021年更多地进入了基本支出,在机关运行经费中体现。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水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和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704.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3.31万元,增长597%,主要原因是正兴镇BS17-10G-002地块(原四通机械厂)垫支土地成本。本年支出704.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3.31万元,增长597%,主要原因是正兴镇BS17-10G-002地块(原四通机械厂)垫支土地成本。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1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83万元,下降33.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决算有增加。二是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但因2020年新购置一辆洗扫车,总体有增加。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2021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境)出访。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2.34万元,下降51.1%,主要原因是2020年购置洗扫车一台55.1万元,2021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运行维护费增加2.78万元,主要是为保证场镇保洁加大清扫力度,市政车辆油费和维修费增加;公务接待费减少0.02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境)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2021年度未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5.1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5.9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场镇清扫、市内区外因公出行、各项业务部门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04万元,下降34.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8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为保证场镇整洁加大清扫力度,市政车辆油费和维修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4.2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相关部门工作联系,来本单位检查的区级部门人员,交流的其他镇、街人员以及第三方中介公司等人员的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8万元,下降15.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尽量压减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尽量压减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4辆;国内公务接待111批次1,08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9.0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2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会议费在年初预算时未单列,纳入日常公用经费中预算,2021年度人代会费用列入办公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6万元,增长59.3%,主要原因是参加行政执法培训,事业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新进人员岗前培训等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7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车改革补贴和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08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比,本年度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等更多地进入了基本支出,在机关运行经费中体现。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内部控制制度第八章预算绩效评价(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六条)明确了绩效评价项目的选择、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和绩效评价的结果利用。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8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4项,涉及资金2310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看,本部门组织建立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积极配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予以执行,在项目执行的过程中各办、站、所、中心、大队之间沟通有力,问题解决及时,有效的保障了项目的质量;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为我镇提供绩效管理咨询服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专业指导。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本部门2021年度开展了整体绩效自评。现将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和2021年度党员活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进行公开,详见附件2和附件3。

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综述:2021年本单位已完成以下目标:1.完成机关人员经费发放、政府大楼修缮维修工作,人员满意度达95%以上;2.完成扶贫工作的开展,建卡贫困户节日慰问;3.完成劳动力调查及人口普查工作;4.完成临聘人员和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完成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缴纳,有效保障工作人员及村社区干部权益;5.完成民兵训练计划;6.顺利召开人代会议;7.完成老人节日慰问及疫情防控工作;8.完成市政车维修、环卫工作人员工资发放,农村环境改造及场镇基础设施维护;9.完成动物疫情防控、农村环境整治、水质改善工作,发放梅江河至三五水库抢险调水工程补偿款和务工补助350919.78万元;10.完成治安巡逻、信访维稳工作,发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经费;11.发放村干部误工、绩效考核补助、40年以上党龄生活补助,村干部、党员满意度达95%;12.完成土地拆迁和整治经费支付工作;13.完成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工作,完成足球场建设项目,完成教师节儿童节慰问;14.完成农村旧房整治提升、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覆盖14个村社区,整治面积大于等于10000平方木;15.完成应急物资采购工作,有效应对紧急事件的发生。

2021年度党员活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自评综述:2021年,根据璧山委组〔2019〕88号要求,14个村(社区)基层党员活动经费100元/人,支出114800元,七一党员活动经费办公支出32445元,总支出147245元,保证了村社区党员活动的正常开展,提高党员积极性,党员满意度达95%。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详见附件4。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在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负责绩效的经办人及办、站、所、中心、大队负责人缺乏专业理论知识,在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还有很多不适应之处,如存在填报绩效目标不恰当,工作方法不适用,工作程序模糊,业务缺乏经验等问题。

下一步改进:加强专业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制定学习和培训计划,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以此提高机关人员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汤凌  023-41560010。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璧山区正兴镇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璧山区正兴镇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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