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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金融发展促进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联系和协调区内金融机构,做好有关数据统计、汇总、分析等事务性工作。

2.负责金融企业招商引资事务性工作。

3.负责推动发展普惠金融和金融科技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金融支持民营企业、改善和强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等事务性工作。

4.负责做好拟上市公司培育、推荐及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事务性工作。

5.收集整理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要素市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等金融企业及其金融活动的信息。

6.承接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打击非法金融行为的具体事务。

7.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金融发展促进中心设内设机构3个:综合科、金融发展科、企业服务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361.82万元,支出总计1,361.8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4.31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原来由区经济信息委管理的工业企业流动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划转我中心管理。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361.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4.31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原来由区经济信息委管理的工业企业流动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划转我中心管理。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1.8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361.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4.31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原来由区经济信息委管理的工业企业流动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划转我中心管理。其中:基本支出91.79万元,占6.7%;项目支出1,270.03万元,占93.3%;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61.8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34.31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原来由区经济信息委管理的工业企业流动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划转我中心管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1.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6.00万元,增长244.1%。主要原因是工业企业流动贷风险补偿金增加1200万元,但巨灾保险等项目经费本年度未在我单位预算支出导致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4.94万元,增长669.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工业企业流动贷风险补偿金120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1.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6.00万元,增长244.1%。主要原因是企业流动贷风险补偿金增加1200万元,但巨灾保险等项目经费本年度未在我单位预算支出导致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4.94万元,增长669.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支出企业流动贷风险补偿金12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44万元,占1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78万元,下降10.4%,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俭压减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15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1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每年五险等基数的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3.52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每年医疗保障基数的调整。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00.00万元,占8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工业企业流动性信用贷风险补偿金追加120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6.71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每年公积金基数的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25万元,增长327.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20年6月新成立事业单位,支出产生时间从2020年6月起。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包括工资、社保费以及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9.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26万元,增长263.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20年6月新成立事业单位,支出产生时间从2020年6月起。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1.6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基金收入。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1.6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减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91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20年6月新成立事业单位,支出产生时间从2020年6月起,而2021年为整年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车。

公务接待费1.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等事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将接待费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91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20年6月新成立事业单位,支出产生时间从2020年6月起,而2021年为整年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18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2.8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会议误工费等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5万元,增长140.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20年6月新成立事业单位,支出产生时间从2020年6月起,而2021年为整年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部门整体和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1632.6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及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见附件4。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9个项目自评结果均在90分以上,自评等级“优”。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本年度未委托第三方进行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李怡果 ,联系方式:023-41400393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重庆市璧山区金融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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