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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档案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重庆市璧山区档案馆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档案和地方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接收、整理、保管、保护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人具有保存价值的、有关璧山历史、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档案和地方志资料;接收、整理、保管全区已公开的现行文件和电子公文。征集对璧山政治、经济、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的档案和地方志资料。组织开展档案开放鉴定;开发档案信息和地方志资源,开展档案和地方志的编研、学术交流工作;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信息资源;负责馆藏档案、地方志资料、现行文件的查阅服务工作,依法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利用档案和地方志资源,向社会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璧山发展历程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收集、保存、利用全区档案和地方志信息化成果;开展档案和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建设、运维数字档案馆(方志馆),构建全区档案和地方志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收集整理旧志、地情资料,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璧山委发[2019]1号)和《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地方志办公室更名的通知》(璧委编委[2019]5号)精神,设置重庆市璧山区档案馆,挂重庆市璧山区地方志编修中心牌子。重庆市璧山区档案馆(重庆市璧山区地方志编修中心)为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正处级管理。重庆市璧山区档案馆(重庆市璧山区地方志编修中心)设内设机构5个:综合科、档案整理科、档案利用科、信息技术科、方志编修科。重庆市璧山区档案馆(重庆市璧山区地方志编修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7名(干部16名,工人1名,实有在编人员16人(含区管干部15人、工人1人)。其中:党组书记1名、馆长1名,副馆长2名。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根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璧山委发[2019]1号)和《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地方志办公室更名的通知》(璧委编委[2019]5号)精神,设置重庆市璧山区档案馆,挂重庆市璧山区地方志编修中心牌子。重庆市璧山区档案馆(重庆市璧山区地方志编修中心)为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正处级管理。二是机构调整情况。将区档案局(区档案馆)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区委办公室,对外保留区档案局牌子。区档案馆作为区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不再保留与区档案馆合并设立的区档案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660.48万元,支出总计660.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77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新增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补缴2014-2016年职业年金费用),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658.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40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新增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补缴2014-2016年职业年金费用),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8.11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2.37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659.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26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新增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补缴2014-2016年职业年金费用),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99.89万元,占75.8%;项目支出159.71万元,占24.2%。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9万元,下降62.9%,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和结余经费用于弥补经常性公用的不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0.4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0.77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新增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补缴2014-2016年职业年金费用),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8.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40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新增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补缴2014-2016年职业年金费用),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38万元,增长16.3%。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新增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补缴2014-2016年职业年金费用),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37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9.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26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新增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补缴2014-2016年职业年金费用),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87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新增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补缴2014-2016年职业年金费用),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9万元,下降62.9%,主要原因结转和结余经费用于弥补经常性公用不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11万元,占7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02万元,增长16.3%,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新增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补缴2014-2016年职业年金费用),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8.12万元,占1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45万元,增长69.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新增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补缴2014-2016年职业年金费用),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3) 卫生健康支出22.91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26万元,下降50.4%, 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28.47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7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有新增人员,年底补缴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9.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1.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36万元,增长36.9%,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新增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补缴2014-2016年职业年金费用),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98.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59万元,增长90.3%,主要原因办公费用、劳务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印刷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5万元,下降57.5%,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车接待使用及维修维护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0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业务需要公务接待次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档案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7万元,下降57.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9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业务需要公务派车出行次数有所增加。

公务接待费0.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档案局馆、方志编修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档案业务及地方志编修、年鉴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8万元,下降5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9万元,下降58.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0.3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1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无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9万元,增长718.2%,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档案业务培训有所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1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劳务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物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59万元,增长90.3%,主要原因办公费用、水电费用、福利费、劳务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个,涉及资金159.7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馆藏保护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为100%。项目预算数为53.78万元,执行数为53.7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馆藏档案的保护。

附件:2021年馆藏档案安全保护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1)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附件: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3)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9.71万元,执行数为 159.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专业产出和效果:一是:接收、整理、保管、保护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各界、个人等具有保存价值及有关璧山历史、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档案、地方志资料;更有了解、研究璧山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二是:组织开展档案开放鉴定、档案信息、档案和地方志的编研、学术交流工作;更加高效的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信息资源;给公民及单位提供文件资料的查阅服务。发现问题及原因:经济的高速发展档案迅速增长,需进一步完善档案馆、库及其设施建设,以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与质量;管理档案网络建设长期资金费用的投入,实现档案实体管理向信息开发利用转变。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地方档案和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构建全区档案和地方志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41423426

附件下载:

2021年决算批复(档案局).xls
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馆藏).xlsx
附件2: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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