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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财税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2、负责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负责国库集中支付信息汇总,向财政局提供财政支付和清算信息。

3、负责区级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璧城街道办事处、璧泉街道办事处的财政性资金、代管资金等资金的统一收纳、拨付和管理。

4、负责区级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璧城街道办事处、璧泉街道办事处单位账户的统一管理。

5、负责管理、使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账户(包括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财政代管资金账户的账务核算。

6、负责国库集中支付票据、资金结算票据的管理。

7、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结算的会计档案管理。

8、协助主管部门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平台、财政电子证书及印章。

9、协助主管部门指导和管理预算单位支付业务,协助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和代管资金等资金的使用。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璧山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为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管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管理,内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科、支付科、核算科。核定事业编制63名。现有在职57人,退休16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518.91万元,支出总计1,518.9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76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2014.10-2016.12准备期职业年金做实-利息,以及新增调入人员4名。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515.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8.39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2014.10-2016.12准备期职业年金做实-利息,以及新增调入人员4名,且2020年使用上年结转和结余181.47万元,导致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财政拨款收入278.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5.76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4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515.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93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2014.10-2016.12准备期职业年金做实-利息,以及新增调入人员4名增加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486.94万元,占98.1%;项目支出28.82万元,占1.9%;。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使用历年结余0.1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18.9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6.76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2014.10-2016.12准备期职业年金做实-利息,以及新增调入人员4名从而增加拨款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5.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8.39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2014.10-2016.12准备期职业年金做实-利息,以及新增调入人员4名,且2020年使用上年结转和结余181.47万元,导致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财政拨款收入278.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4.52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4.10-2016.12准备期职业年金做实-利息,新增调入人员4名相关经费,以及新增退休人员江海琼等2人一次性退休补贴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14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5.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93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2014.10-2016.12准备期职业年金做实-利息,以及新增调入人员4名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4.52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4.10-2016.12准备期职业年金做实-利息,新增调入人员4名相关经费,2021年新增退休人员江海琼等2人一次性退休补贴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使用历年结余0.17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2.35万元,占7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10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新增4名调入人员以及目标绩效奖调标等相应追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9.14万元,占1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69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2014.10-2016.12准备期职业年金做实-利息,以及新增4名调入人员的社保缴费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60.40万元,占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0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当年下半年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

(4)住房保障支出93.87万元,占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3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调资追加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6.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6.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79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新增4名调入人员、目标绩效调标以及增加2014.10-2016.12准备期职业年金做实-利息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80.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81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新增4名调入人员以及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劳务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0万元,下降73.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6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6万元,虽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控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但因本单位公务车购置于2007年,使用时间较长,导致公务车运行维修费较去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本单位连续两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本单位连续两年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0万元,主要用于票据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0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以来,严审预算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6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车购置于2007年,使用时间较长,导致公务车运行维修费较去年增加。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较年初预算减少。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故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6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会议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推进制度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严控会议费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3万元,增长73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市财校财政业务骨干能力提升培训班费用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0.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劳务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81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新增4名调入人员以及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及打印机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63.9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见附件。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年初绩效目标设置合理,预算执行过程中把控项目进程,严格规范开支经费,达到了预期目标,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高,年终圆满完成任务。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度未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622817。

附件下载:

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收付中心).docx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收付中心).xlsx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收付中心).xlsx
重庆市璧山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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