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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大兴初级中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初级中学校地处璧山区西南部的大兴镇场镇;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璧山区大兴初级学校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区教委等上级部门的行政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二)机构设置

2021年度,我单位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内设2个科室,分别是总务处、教导处。2021年单位在职事业编制为71人,实有在岗在编人员71人,退休教职工0人(2017年3月纳入社保局管理),财政遗属供养人员12人。18个教学班,780名学生。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415.76万元,支出总计2,415.7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9.66万元、增长32.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新招聘了员额教师,2021年预发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预发了健康休养费,新增了学生宿舍水路改造工程项目等, 导致教育支出较上年增加了273.62万元,增长2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了362.88万元,增长141.0%,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减少了8.41万元,减少6.8%,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减少了38.42万元,减少22.1%。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415.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4.78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新招聘了员额教师,2021年预发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预发了健康休养费,新增了学生宿舍水路改造工程项目等导致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5.76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415.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9.66万元,增长32.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新招聘了员额教师,2021年预发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预发了健康休养费,新增了学生宿舍水路改造工程项目等导致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331.04万元,占96.5%;项目支出84.72万元,占3.5%。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所有资金实行了零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15.7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89.66万元,增长32.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新招聘了员额教师,2021年预发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预发了健康休养费,新增了学生宿舍水路改造工程项目等,导致教育支出较上年增加了273.62万元,增长2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了362.88万元,增长141.0%,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减少了8.41万元,减少6.8%,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减少了38.42万元,减少2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15.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4.78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新招聘了员额教师,2021年预发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预发了健康休养费,新增了学生宿舍水路改造工程项目等导致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5.00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新招聘了员额教师,2021年预发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预发了健康休养费,新增了学生宿舍水路改造工程项目等导致收入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5.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9.66万元,增长32.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新招聘了员额教师,2021年预发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预发了健康休养费,新增了学生宿舍水路改造工程项目等导致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5.00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新招聘了员额教师,2021年预发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预发了健康休养费,新增了学生宿舍水路改造工程项目等导致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进行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544.75万元,占6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92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项目未实施,导致项目经费减少,加上增加的人员经费,教育支出总体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20.18万元,占2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3.16万元,增长102.0%,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虚账做实缴费、人员调资导致的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15.75万元,占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76万元,下降10.6%,主要原因是医保局系统升级下半年的职工

公务员医疗费未收取。

(4)住房保障支出135.08万元,占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52万元,增长63.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和三项津贴等计

入了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所以,较年初住房公积金支付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31.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07.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0.24万元,增长37.8%,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支出、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323.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1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学校严格执行预算,加强公用经费管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万元,下降5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4%。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单位没有公务车,故没有公车费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我单位今年没有人员出国出访,故无出国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我单位没有人员出国,故无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我单位没有公务车,故没有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我单位没有公务车,故没有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1.3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万元,下降5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4%,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17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1.2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会议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5万元,增长98.8%,主要原因是学校组织教师外出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学习和请专家到校对教职工及学生进行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属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2,415.7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3

璧山区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初级中学校

自评总分

99.05

等级

填表人

黄东

电话

41550456

预算支出总额(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20,807,620.84

24,157,550.69

24,157,550.69

100

当年绩效目标

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证学校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教师待遇及能力提升的资金,保证适龄儿童和少年顺利入学,享受学生午餐补助及部分贫困住宿学生受到生活补贴,师生的生活及学习工作环境的有所改善,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稳步发展。

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为学校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确保教师待遇及能力提升的资金;确保适龄儿童入学;按规定发放学生(包括贫困生)国家生活补贴;改善师生的生活及学习工作环境,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稳步发展。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初中入读率

%

=

100

100

100

10

10

“双减”政策落实率

%

=

100

100

100

10

10

应受助学生资助率

%

95

100

95

5

4.75

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

%

98

98

100

10

10

预算执行率

%

95

100

100

10

10

预决算公开率

%

=

100

100

100

10

10

教师培训覆盖率

%

85

100

100

5

5

学业评价等次

等次

合格

合格

100

5

5

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

%

90

90

100

10

10

食品安全检查次数

12

11

98

10

9.8

安全教育授课完成率

%

95

100

100

5

5

学生及家长满意度

%

85

80

95

10

9.5

备注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1

璧山区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自评总分

99

等级

实施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初级中学校

主管部门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

填表人

黄东

电话

41550456

项目资金
(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301075

301075

301075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贫困寄宿生、建卡贫困户学生、其他贫困生以及送教学生进行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贫困寄宿生每生每期625元,贫建卡贫困户学生每生每期700元,其他贫困生每生每期312.5元,送教学生每生每期312.5元。

完成对贫困寄宿生、建卡贫困户学生、其他贫困生以及送教学生进行生活补助,总共补助资金301075元,补助对象共510人,其中,补助贫困寄宿生446人、补助278750元,补助贫建卡贫困户学生6人、补助4200元,补助其他贫困生52人、补助16250元,补助送教学生6人、补助1875元。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服务学生数

=

510

510

100

10

10


资助的完成率

%

=

100

100

100

5

5


资助的及时性

%

=

100

100

100

5

5


资助覆盖率

%

=

100

100

100

10

10


资金的拨付率

%

=

100

100

100

10

10


资助制度的建立

制度健全

制度健全

100

10

10


资助资金的监管到位情况

监管到位

监管到位

100

10

10


补助政策的公开、透明,程序畅通、便捷

政策的公开、透明,程序畅通、便捷

政策的公开、透明,程序畅通、便捷

100

10

10


降低受教育学生的入学成本的满意度

%

95

90

95

10

9.5


师生、家长的满意度

%

85

80

95

10

9.5


备注

(3)男女生寝室水路改造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1

璧山区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男女生寝室水路改造工程

自评总分

97.85

等级

实施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初级中学校

主管部门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

填表人

黄东

电话

41550456

项目资金
(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130924.81

130924.81

130924.81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为保障学生学习生活环境,拟对
一、男、女生宿舍进行水路改造原有管道拆除、给排水管道安装等
二、改善提高学校学生住宿条件。学生宿舍采购电热水器66台(1200元/台)、采购学生宿舍学习桌凳96套(8人套,800元/套)资金控制在15.6万元以内。

如期对男、女生宿舍进行水路改造原有管道拆除、给排水管道安装等;采购电热水器66台、采购学生宿舍学习桌凳96套,投入资金15.09万元。
通过维修改造,提升了校园校貌,改善了学生住宿条件。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实际完成率

%

100

100

100

5

5


质量达标率

%

=

100

100

100

10

10


满足办学需求

%

90

85

94

5

4.7


提高办学能力

%

90

85

94

5

4.7


均衡教育资源

%

90

85

94

5

4.7


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合规

100

10

10


制度建立

制度健全

制度健全

100

10

10


项目质量可控性

可控

可控

100

10

10


建设质量满意度

%

95

95

100

5

5


运行效果满意度

%

95

90

95

5

4.75


社会满意度

%

95

90

95

10

9.5


家长及社会服务满意度

%

85

80

95

10

9.5


备注

(4)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1

璧山区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

自评总分

98.9

等级

实施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初级中学校

主管部门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

填表人

黄东

电话

41550456

项目资金
(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415184

415184

415184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全员覆盖。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等实施行爱心营养餐计划,实施金额415184元.

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全员覆盖。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等实施行爱心营养餐计划,其中享受营养餐补助有705人、享受非寄宿贫困生午餐补助的有22人、寄宿贫困生三餐补助的有47人。实施金额415184元。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服务学生总人数

774

773

99

10

9.9


营养餐补助标准(午餐)

元/餐

=

3

3

100

5

5


爱心午餐补助标准(非寄宿午餐)

元/餐

=

8

8

100

5

5


三餐免费生补助标准(七类寄宿学生)

元/天

=

18

18

100

5

5


应受助学生资助率

%

=

100

100

100

10

10


资金补助及时率

%

=

100

100

100

10

10


资金审批拨付是否合规

合规

合规

100

15

15


资助经费到位率

%

=

100

100

100

10

10


社会满意度

%

95

90

95

10

9.5

社会宣传解释力度需要加强

家长及社会服务满意度

%

85

80

95

10

9.5

未享受免费午餐学生解释力度需加强

备注















2.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2月28日,成立以徐泽金校长为组长,龚正宏副校长为副组长,行政后勤人员为组员的2021年学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

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具体如下:

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考评工作组到项目点现场,按照项目批复文件、项目设计概算等,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1)投入

2021年总体投入2,41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2,331.04万元,项目支出收入84.72万元。2021年实施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男女生寝室水路改造工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3个项目,共计资金84.72万元。资金结转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学校严格按照上级的文件要求对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及拨付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3)产出

完成项目要求的内容,项目公示按规定执行,项目验收结果通过。

(4)效果

①社会效益:

基本支出确保了学校的正常运转,创造了良好的育人环境,达到了预期设定的目标。

项目支出中,男女生寝室水路改造工程项目提升了学校的整体形象,改善了学生住宿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这2个项目的实施,解决了生活困难学生的就餐问题,全面提高了学生的就餐质量。项目的实施,体现了政府加强对基础教育发展的投入,使学生及社会充分感受政策带来的优越感和幸福感。

②社会公众满意度:较为满意。

(5)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结果,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政府加强了对学校的经费投入,促进了学校基础教育的发展。并希望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以把我校义务教育工作搞得更好。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550456

附件下载: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初级中学校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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