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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教育服务与资助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服务与资助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本单位认真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和指导学校后勤服务、卫生保健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有:综合科、后勤服务科、学生资助科和卫生保健科4个内设机构,在职事业编制11人,实有9人,退休职工7人(2017年3月起退休工资移交社保发放),财政遗属供养人员1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009.84万元,支出总计1,009.8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8.84万元、下降61.6%,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了初中、高中、中职教育等各类学生部分资助款,次款项由学校自行支付(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009.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21.50万元,下降58.5%,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了初中、高中、中职教育等各类学生部分资助款,次款项由学校自行支付。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9.66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0.18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009.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8.95万元,下降61.6%,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了初中、高中、中职教育等各类学生部分资助款,次款项由学校自行支付。其中:基本支出284.82万元,占28.2%;项目支出724.72万元,占71.8%。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61.1%,主要原因是转入代发户的临聘人员经费次月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09.8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18.84万元,下降61.6%。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了初中、高中、中职教育等各类学生部分资助款,次款项由学校自行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8.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21.10万元,下降58.5%。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了初中、高中、中职教育等各类学生部分资助款,次款项由学校自行支付。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97.52万元,下降68.5%。主要原因是追减小学教育资助614万元、追减初中教育资助142万元、追减高中教育资助424万元、追减中职教育资助468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18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8.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8.55万元,下降61.6%。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了初中、高中、中职教育等各类学生部分资助款,次款项由学校自行支付。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97.63万元,下降68.5%。主要原因是追减小学教育资助614万元、追减初中教育资助142万元、追减高中教育资助424万元、追减中职教育资助468万元等,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61.1%,主要原因是转入代发户的临聘人员经费次月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916.86万元,占9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21.61万元,下降70.8%,主要原因是追减小学教育资助614万元、追减初中教育资助142万元、追减高中教育资助424万元、追减中职教育资助468万元等,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2.58万元,占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91万元,增长75.4%,主要原因是增加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准备期职业年金等。

(3)卫生健康支出11.43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6万元,下降26.2%,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结转至2022年支付等。

(4)住房保障支出17.77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发生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4.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0.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67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发放了2020年绩效目标考核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34.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5万元,增长46.5%,主要原因是2021年外出培训等差旅费增加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0万元,下降30.8%,主要原因是三峡移民高职助学金减少。本年支出0.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0万元,下降30.8%,主要原因是三峡移民高职助学金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2万元,下降89.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7万元,下降45.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91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学生体检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9万元,下降81.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规范公务用车,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8万元,下降46.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规范公务用车,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4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相关部门到本单位学习、考察等就餐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3万元,下降94.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9万元,下降45.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4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4.4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9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安排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6万元,增长34.5%,主要原因是2021年外出考察培训人次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9.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9.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9.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主要用于采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1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9项,涉及资金724.7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璧山区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服务与资助中心

自评总分

100

等级

填表人

郭洪斌

电话

41416848

预算支出总额(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32,952,815.93

10,098,381.69

10,095,457.69

99.97

当年绩效目标

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租用腾讯云存储,方便营养餐、爱心午餐资金使用情况的统计,确保民生资金的使用安全,确保消费资金的唯一性和准确性。
2. 加强学校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学校传染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3. 防止出现学校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 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享受到资助,从而减轻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减少困难学生辍学率。
5. 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体检服务,及时完成体检的三级评价报告,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6. 大力改善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基础条件;培养一批区健康教育工作学科骨干,有力促进我区健康教育工作上新台阶,从而保障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
7. 做好住宿楼的经营与管理,为专家及学员做好住宿服务工作。
8. 开展好研学旅实验活动以及完成实验区县任务.
9. 每学期为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提供合格免费防近视作业本。
10. 上课期间,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午餐的学生提供每生每餐3元的就餐补贴;为非寄宿制贫困学生提供免费午餐;寄宿制“七类”贫困学生免费提供一日三餐。

2021年度,爱心午餐、营养餐统计准确率达100%,学生资助人数1200人以上,贫困学生资助率100%,受助对象合规率100%,有效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有效遏制传染病发生,学生家长满意度95%以上,预算执行率99.97%。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营养餐、爱心午餐统计准确率

%

=

100

100

100

10

10

学生资助总人数

12000

12000

100

10

10

贫困学生资助率

%

=

100

100

100

10

10

受助对象合规率

%

=

100

100

100

15

15

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

100

10

10

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

100

10

10

学生家长满意度

%

95

95

100

15

15

项目规定时间内完成率

%

100

100

100

10

10

预算执行率

%

100

99.97

100

10

10









备注

璧山区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三峡移民高职助学金

自评总分

100

等级

实施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服务与资助中心

主管部门

璧山区教育委员会

填表人

张映荣

电话

41416850

项目资金
(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9000

9000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帮助三峡移民接受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并顺利完成学业。本项目资助9人,每人1000元,共计0.9万元。

帮助三峡移民接受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并顺利完成学业。本项目资助9人,每人1000元,共计0.9万元。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资助高职三峡移民大学生人数

=

9

9

100.00%

10

10


学生资助合规

=

9

9

100.00%

20

20


资助政策知晓率

%

95

95

100.00%

10

10


项目规定时间完成发放

万元

=

0.9

0.9

100.00%

20

20


三峡移民高职大学生资助标准

元/人.年

=

1000

1000

100.00%

10

10


提高三峡移民大学生学业水平和就业水平



长期

长期

100.00%

20

20











备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一。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021年,我单位年中按照绩效目标为指引开展工作,年末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评价。2021年较好的完成了各项既定目标,自评总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16848


  

附件一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服务与资助中心

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重庆市璧山区教育服务与资助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本单位认真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负责和指导学校后勤服务、卫生保健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本单位有综合科、后勤服务科、卫生保健科、学生资助科4个内设机构,在职事业编制11人,实有9人,退休职工7人。

(二)预算及支出情况。

2021年,区财政局批复我单位年初预算收入为3295.28万元。

2021年全年收入为1009.83万元,教育支出917.15万元,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62.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77万元,农林水支出0.9万元。

2021年全年支出为1009.54万元,教育支出916.86万元,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62.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77万元,农林水支出0.9万元。

二、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增强我单位的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确保“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使财政资金得到全面监管,财政预算和政策得到有效实施,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评价监督机制。同时依据我单位制定的绩效目标,全面和分析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改善我单位的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为教育服好务。

(二)绩效评价原则

我单位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坚持真实、科学、公正的原则,坚持绩效评价与项目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绩效评价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的原则进行。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 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拟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 了解、收集财政支出项目的相关基础资料。

3. 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

4. 根据绩效评价体系的要求,逐一分析计算各项得分。

5. 根据工作小组要求,对数据进行分析评价,撰写分析报告。

三、绩效评价情况及结论

2021年,我单位整体绩效评价评价指标共设计了九项,年中按照绩效目标为指引开展工作,年末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评价。2021年较好的完成了各项既定目标,自评总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认真细致的准备、实施和分析,本次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一是形成较为科学、全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体系表全面评价了我单位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的实施情况,各项指标权重设定基本正确反映了我单位项目绩效的影响程度,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和可重复评价性。二是本次绩效评价不仅分析评价了项目财政资金支出效益情况,而且为科学使用评价结果,指导今后项目更好开展提供了参考,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使用,促进财政经费持续健康发展。三是为更好地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积累了经验。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 项目经办人员对绩效评价的目标、指标理解不到位,设置不明确、不科学。

    2. 绩效评价系新增事项,单位对此的重视程度不够。

3. 单位业务人员与财务人员对绩效评价的业务不熟悉,缺乏有效联动。

(二)建议

1. 建议加强对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对绩效评价的培训,提高经办人员相应的专业业务能力

    2. 建议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宣传指导,提高单位领导的重视程度。

附件下载: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服务与资助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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