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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殡葬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提供殡葬服务和公墓服务。协助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殡葬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殡葬服务和公墓服务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璧山区殡葬管理服务中心是区民政局下属的由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2021年正式在编在岗12人(包括10名干部和2名工勤人员)和退休11人,临聘人员1名,属于独立的法人财政核算单位,有一辆殡葬执法车,主要用于殡葬执法。办公地点位于璧山区璧城街道中山南路133号。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是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没有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485.92万元,支出总计485.9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51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增加。

2. 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485.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46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退休养老及社保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5.87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6万元。

3. 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485.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57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退休养老及社保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39.38万元,占69.8%;项目支出146.54万元,占30.2%,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5.9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1.51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退休养老及社保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5.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96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退休养老及社保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7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工资基数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6万元。

2. 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5.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07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退休养老及社保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2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工资基数增加。

3. 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1.53万元,占9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9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工资基数增加导致。

(2)卫生健康支出15.15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0万元,下降15.6%,主要原因是上年有退休干部过世,部分医疗费未用出。

(3)住房保障支出19.24万元,占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3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工资基数增加导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9.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5.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60万元,增长43.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退休养老及社保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保留津贴、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4.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办公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咨询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6万元,下降46.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车辆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主要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主要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上年支出数相比,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支出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支出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4万元,主要用于汽车油费、保险、过路费、维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6万元,下降41.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支出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9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因厉行节约原因,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145.7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看, 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及《璧山区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1.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1年度,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2.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整体绩效自评95分,绩效控制较好。项目自评:其中殡葬事业改革补助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对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160593元。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41423483

附件下载:

重庆市璧山区殡葬管理服务中心2021决算公开表.xls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2021年璧山区殡葬管理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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